更新時間:2021-04-25 22:05:26作者:網絡
首先,如果這個崗位職責承諾書的內容條款有違背法律、法規的,這個承諾書就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其次,這樣的承諾書僅有的作用是對不懂法的員工形成一種所謂的“威懾”,但實際上如果有違背勞動合同約定的話,還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這樣的承諾書并不是很普遍,因為有點勞動法律常識的人資管理者都不會這樣做。這樣做的發起者一般都是不太遵守法律的小老板。
非要這樣做的話,不需要范本,你就把公司想讓員工做到的條款寫上去,然后最后加上格式化的承諾語,喊員工簽字就完了。別人如果能列舉出哪條是違法的,不簽的話,你也沒轍,強制讓簽的話,別人還可以拿這個去告你。
企業目標管理倒是應該包含承諾書的形式,但那是對目標達成指標的管理方式,側重并不是“職責”,而是“目標”和“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