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25 20:12:06作者:佚名
為全面貫徹落實上級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發[2024]2號)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信陽學院2024年普通、藝術類及相應本科專業招生工作。
第二條 信陽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考生的德智體美勞素質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信陽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陽光工程”,實行信息公開制度,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透明,接受上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監督,接受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為信陽學院,始建于2003年,2016年經教育部批準轉制為全日制民辦本科高校。學校位于河南省東南部中心城市、大別山革命老區信陽市,西臨“江淮明珠”南灣湖,南依“云端公園”雞公山,校園環境優美,景色宜人。學校名師云集,治學嚴謹,學風濃厚,設施齊全。現有12個二級學院和公共體育部,33個本科專業,涵蓋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藝術學等9大學科門類。
第五條 學校國家標準代碼為:13503;河南省代碼為:6508。
第六條 學校地址
西河校區、南湖校區:河南省信陽市信七大道西段
第七條 學校以全日制本科教育為主,兼顧專科、本科教育。
第八條 學校不斷加大校園基礎設施和教學科研投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推進內涵建設。近年來,學校獲得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成功獲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碩士學位授權立項建設單位、省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省重點學科。學校大力加強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思政課建設和課程思政課建設,打造“全員德育導師制”育人品牌,榮獲河南省“高等學校先進基層黨組織”、“河南省高等學校示范馬克思主義學院”、“黨建示范基地建設單位”、“河南省平安校園”等稱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九條 信陽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領導小組,在招生委員會閉會期間履行招生委員會職責,監督落實招生委員會決議,指導完成日常招生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機構,負責編制招生計劃、制定招生規章制度、編制招生宣傳方案和材料,以及招生期間的咨詢服務、招生宣傳等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原則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工作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實施,按照“學校負責、招生辦公室監督”的原則實施。
第十二條 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原則
河南省普通本科專業招生原則:
被錄取考生專業安排按“專業明確”錄取原則,不設專業差。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按照文科、理科、工科或外語專業大類,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考生未能被全部志愿專業錄取,同意調至其他專業的,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將其調至相應專業。拒絕調至其他專業的,學校將不予錄取。
外省普通本科專業錄取原則:
錄取考生專業安排按“志愿明確”原則進行,所有錄取考生中第一志愿優先錄取,志愿相同時,按分數高者優先錄取。第一志愿人數不足時,按其他志愿錄取。考生所報專業已滿,如同意調整專業,學校將根據考生分數調整專業至相應專業,如不同意調整專業,學校將不予錄取。
第十三條 藝術類本科招生錄取原則
我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包括美術學(美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音樂學(音樂學、音樂表演)和編導學(廣播電視編導)。2024年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各省考生,按以上專業錄取。如原籍省份有明確備案規定的,按其備案規定執行;如無明確備案規定的,按我校錄取規定執行。
美術專業、音樂專業考生采用“平行志愿”錄取,經錄取名單核準的考生,按照學業成績50%+專業成績50%的綜合成績排序,綜合成績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后相同者,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大到小的順序錄取。專業課考試成績均以當地省(市、自治區)藝術統考成績為準。
對于導演、剪輯類本科藝術專業,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辦〔2023〕10號)和《河南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教考院〔2023〕107號)要求,以考生高考文化類科目成績和考生綜合素質測評結果為依據擇優錄取,對高考文化類科目成績相同者,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四條 我校承認教育部統一規定的國家加分項目及分數,在報送檔案、分配專業時適用加分規定。
第十五條 英語專業限英語水平較高的考生,除英語專業外,其他專業對外語不限。我校專業教學與培訓使用的外語為英語。
第十六條 我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的標準執行。新生入學后,學校將組織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審查。入學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聯的有關規定進行。對不符合入學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條 信陽學院各專業學費按照省級收費管理部門核準的標準執行,各專業具體學費為:文科專業15000元/生/年、理工科專業160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18000元/生/年,住宿費1500元/生/年。
第十八條 信陽學院重視獎勵優秀學生2023年信陽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資助。學生平均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每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每年、國家助學金3300元/生·每年。學校設立優秀學生一等獎學金2000元/生·每年、二等獎學金1000元/生·每年、三等獎學金500元/生·每年。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2023年信陽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分為校內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人每年最高貸款不超過16000元,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學生每學年只能選擇其中一種貸款方式。
第十九條 學生完成學業并經考試合格,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信陽學院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內容按照教育部辦公廳、河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享受與普通高校畢業生同等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學生頒發信陽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信陽學院未委托任何社會組織或個人承辦招生工作。任何組織或個人以我校名義進行違法招生活動,將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學校以前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規定與本章程相抵觸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為信陽學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基礎文件,未盡事宜參見具體招生簡章。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信陽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生熱線:0376-30833330376-309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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