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29 10:47:00作者:佚名
第二十條考生身體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一條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全程監督下開展,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校內相關機構、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五章收費與資助
第二十二條學費標準:師范類專業(不含藝術類專業)349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音樂教育、美術教育、藝術設計)7200元/生/學年,體育教育專業3915元/生/學年,其他非師范類專業5000元/生/學年。住宿費標準:1000元/生/學年;新生入學體檢費標準:70元/生。
第二十三條學費、住宿費按學年收取;新生入學體檢費入學時一次性收取。
第二十四條凡我校在籍、在校全日制學生均可享受國家規定的資助政策:包括國家獎學金( 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同時學校還設立了學校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多種助學項目。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我校以往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政策、規定不一致,以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對以贛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名義進行非法宣傳、招生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贛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