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17 16:23:08作者:佚名
五、文化及體育專項考試
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實行文化考試和體育專項考試相結合的辦法。
(一)文化考試
1.考試時間
2.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每科滿分為150分,四科滿分為600分,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3.所有考生必須參加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文化考試。
(二)體育專項考試
1.體育專項考試滿分100分,考試分項目采用全國統考和分區統考方式,由國家體育總局委托院校負責組織實施,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2版)。
2.考生依據所獲得的運動等級證書的項目進行體育專項考試,《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體科字〔2021〕222號)第三條所列項目之間不得跨項參加考試。
3.體育專項考試將進行興奮劑檢查,興奮劑違規或拒絕檢測的考生,將取消錄取資格。
4.考試具體時間、地點以國家體育總局“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公布內容為準。
六、錄取原則及計劃調整原則
(一)錄取原則
1.我校2022年僅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2.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礎上,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綜合確定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
3.體育專業成績錄取控制線:在不低于40分的基礎上,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綜合確定體育專業成績錄取控制線。
4.我校對持有一級運動員等級稱號證書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持有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稱號證書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5.在達到我校文化和專業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我校根據各項目考生的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依次比較體育專業成績、文化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政治成績、英語成績。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
6.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志愿并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二)計劃調整原則
1.足球、排球、田徑項目的分項未完成計劃優先在本項目內進行調整。
2.武術套路與散打的未完成計劃優先在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內部調整。
3.經以上兩個優先調整步驟仍未完成的項目計劃,均向學校重點發展的五個項目(足球(非守門員)、田賽、籃球、游泳、拳擊)傾斜調整,不分男女。具體調整原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