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05 08:42:36作者:佚名
8.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選定之后還可以變更嗎?
答: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可以選擇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雙方平攤扣除,選定扣除方式后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9.有多個嬰幼兒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嬰幼兒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嗎?
答:可以。有多個嬰幼兒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嬰幼兒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對嬰幼兒甲可以選擇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對嬰幼兒乙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照每月500元的標準扣除。
10.對于存在重組情況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
答:具體扣除方法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一個孩子扣除總額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扣除主體不能超過兩人。
11.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發工資時就享受嗎?
答:可以。納稅人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紙質《信息報告表》將有關信息提供給任職受雇單位后,單位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扣除,這樣在每個月預繳個稅時就可以享受到減稅紅利。
12.納稅人在嬰幼兒出生的當月沒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后續還可以享受嗎?
答:可以。如果納稅人在嬰幼兒出生當月沒有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可以在當年的后續月份發工資時追溯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辦理匯算清繳時享受。
13.納稅人享受政策應當填報哪些信息?
答:納稅人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個人所得稅App上按照引導填報,也可以填寫紙質的《信息報告表》,填報內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如身份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等)及號碼以及本人與配偶之間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14.納稅人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需要將有關資料提交給稅務部門嗎?
答: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與其他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一樣,實行“申報即可享受、資料留存備查”的服務管理模式,申報時不用向稅務機關報送資料,留存備查即可。
15.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需要發票嗎?
答:不需要發票,只需要按規定填報相關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關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如身份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等)及號碼、本人扣除比例等。
16.納稅人如何填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較為方便快捷?
答:納稅人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填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給任職受雇單位在預扣預繳階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辦理匯算清繳時享受,全程“非接觸”辦稅,無需填報紙質申報表,較為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