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3 11:39:44作者:佚名
根據《浙江省深化高考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浙府發〔2014〕37號)、《浙江省職業技術教育改革試點方案》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高等學校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浙教考院〔2016〕13號),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選拔人才,推動中學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體現考生與學校依法雙向互動選拔的平等權利。
2. 基本原則
堅持自主、自律的原則;
堅持科學選才、體現特色的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堅持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局監督管理的原則。
二. 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高職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推進。
(一)成立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校長擔任組長,學校領導和職能部門負責人以及招生專業負責人擔任副組長和成員。
(二)成立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機構,根據高職院校提前招生規定開展各項工作,制定相關制度,處理各招生環節的日常工作,研究決定招生中的技術問題過程。 由學校招生職能部門負責人及相關職能部門和教學負責人組成。
(三)成立高職院校提前錄取綜合素質測試評估小組,負責制定高職院校提前錄取綜合素質測試內容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招生網,對各專業錄取考生進行綜合素質測試,并提供測試結果。 委員由相關教學帶頭人和專家組成,并聘請一定數量的外部評估專家。
三. 招生計劃及注冊
1、學校面向浙江省提前招生高職生,總計劃200名學生。 各專業招生計劃詳細如下表:
(二)報名條件:符合2021年浙江省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已完成高考報名手續,并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學習期間無違紀行為。
3. 必修科目:語文、數學、外語。
4、選修科目:按照物理、歷史、化學、地理、技術、思想政治、生物的順序,選擇學業考試成績最高的三門科目作為計分科目,即選修科目1、選修科目2、和選修科目 3。
5、中考語文、數學、外語、選修科目一、選修科目二、選修科目三中選修的六門有效計分科目成績須同時符合以下要求:①不低于2個B級或以上; ②D級不超過1個; ③ 無E級; ④中考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成績為準。
6、考生學術考試科目包括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的,學術考試成績較高者計為技術科目。
7、普通高中綜合質量評價成績為B級以上。
八、中考成績換算方法。 中考成績換算分數由語文、數學、外語、選修科目1、選修科目2、選修科目3組成。科目換算方法如下,滿分450分。
3、報名方式:遵循考生自愿參加的原則,網上報名。 請登錄網站進行注冊(網址:)。 考生只允許填寫一個專業。
四. 招生程序
(一)資格審查。 學校將根據報考條件,對考生資格進行一一認真審核,并組織專業人員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審核。 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中經審核的考生信息不得變更。
(二)資格確認。
1. 合格的候選人。 在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考生須知》(招生信息網網址:)網上確認。 逾期未完成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2.網上支付。 入圍候選人須網上繳納報名費140元/人。 未能繳納費用的候選人將被取消資格。 繳費說明請參見學校招生信息網站公告。
3、現場提交材料。 已網上繳費的考生應準備好相關材料,并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現場確認。 未經現場確認的考生將被視為自動放棄,不得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確認時,考生需核對本人身份證、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的《浙江省普通高中生綜合素質信息表》、《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登記卡》 》(原件),并領取《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1年職業院校提前錄取資格確認證書》。 現場確認地址:杭州市下沙學院街118號浙江金融職業學院。
(三)綜合質量檢測。 考生須攜帶身份證、《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登記卡》和《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資格確認證書》(簡稱“三證”)參加考試。 考試時“三證”(原件)必須齊全。
1、測試形式:面試; 考試地點:浙江金融職業學院。
2、測試內容:綜合知識測試、能力素質測試、職業素質測試。
3、考試成績:滿分為300分。
4、考試機構:學校高職提前招生領導小組成立了多個綜合素質考試評估小組。 每個評估組由7名專家組成(其中組長1名)。 考試按照《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1年提前錄取高職綜合素質考試實施方案》(招生信息網公布)組織。
5、考試監督:學校紀檢監察人員參與考試過程的監督,并記錄全過程。
(四)確定各類候選人名單。 根據高職院校提前招生計劃,學校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保留錄取(含序號)”、“未錄取”考生名單。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加上按照錄取規則按專業劃分的學業考試(語文、數學、外語、選修科目1、選修科目2、選修科目3)折算成績。
五、招生辦法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學生自愿報名、院校綜合評價、雙向互動選拔”的辦法。
(二)符合條件的考生中,按專業招生計劃的220%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
按專業按招生計劃220%??的比例確定合格考生名單時,若最低分數相同,按語文、數學、外語、選修科目1、選修科目的順序排列2、選修科目3。其中,選修科目1、選修科目2、選修科目3按順序排列為物理、歷史、化學、地理、技術、思想政治、生物。 如果本規則確定的候選人最低分數和排名相同,則所有分數和排名相同的候選人均入圍。
(三)考生總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學業考試等級換算成績(語文、數學、外語、選修科目1、選修科目2、選修科目3)。 學業考試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成績為準。
(四)根據考生總成績,按專業招生計劃100%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再按專業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含序號)專業招生計劃的50%(如有小數點,四舍五入計算)。
(五)某專業實際參加綜合素質考試的考生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的,按實際考生人數的90%確定該專業錄取名單。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如有小數點,四舍五入),不再錄取補考考生。
(六)2021年5月7日之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考生錄取狀態,分為“擬錄取”、“準備錄取(含序號)” )”和“不予錄取”。 若總成績相同,則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語文、數學、外語、選修科目1、選修科目2、選修科目3的順序排列。其中,選修科目1、選修科目2、選修科目3按順序排列為物理、歷史、化學、地理、技術、思想政治、生物。 經上述排名后,成績及排名仍相同的,高中階段相關選修課學分或相關選修課成績優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七)于8時30分至17時將考生名單(含擬錄取考生編號)提交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院校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 2021年5月7日:30分。考生可同時報考多所院校或同一院校不同專業。 我們學校只能錄取和錄取一個專業。
(八)2021年5月9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詢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拔并確認。 2021年5月10日8:30-17:30將預留錄取考生替換為按空缺計劃錄取的考生,提交服務平臺。 2021年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詢錄取結果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招生網,補錄取考生進行選拔并確認。 2021年5月12日8:30-17:30將預留錄取考生替換為按空缺計劃錄取的考生,提交服務平臺。 2021年5月13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詢錄取結果,補錄取考生進行選拔并確認。 2021年5月14日8:30-17:30 若仍有空缺及預留錄取考生,繼續補缺。 考生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擇錄取學校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批次全部擬錄取資格。 在線招生將于2021年5月16日結束。
(九)根據考生選拔和確認結果確定錄取名單。 當招生計劃全部完成,或者招生計劃尚未完成但無擬錄取考生時,該專業招生工作完成。 2021年5月17日至30日,學校和省教育考試院公布錄取名單。
(十)公示結束后,學校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各普通高校后續招生。
11.考生舞弊行為處理規定
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 以虛報、隱瞞、偽造、涂改相關材料或者其他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高職院校提前錄取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提前錄取資格。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錄在考試誠信檔案中: 報名階段發現有下列情形的,取消考生報名資格; 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入學后發現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其學歷、學位證書作廢,責令收回或者沒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或者非法獲取證書、成績單、榮譽證書等貝語網校,以獲得注冊資格、享受優惠政策。
2.在綜合素質評價及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信息,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用他人身份入學、參加入學考試或者獲取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6. 日程安排
(一)2021年3月9日至3月23日16:00,考生網上報名并填寫專業志愿(網址:)。
(二)2021年3月26日8時30分至2021年3月30日17時30分,在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須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站(網址:) ,并按公告要求點擊確認《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考生須知》。
(三)2021年4月2日,學校招生信息網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單。 詳細繳費說明請參見公告。
4、應聘者須于2021年4月16日8:30至17:00現場提交申請材料。
(五)2021年4月17日,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六)2021年5月6日,各考生錄取狀態確定為“擬錄取”、“準備錄取(含編號)”和“未錄取”。
7、2021年5月7日8時30分至17時30分,將考生名單(含待命考生編號)提交至服務平臺。
(八)考生可于2021年5月9日8:30至17:30登錄服務平臺查詢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可進行選拔并確認。
(九)2021年5月10日8時30分至17時30分,待錄取考生根據空缺計劃晉升為錄取考生,并報送服務平臺。
10、考生可于2021年5月11日8:30至17:30登錄服務平臺查詢錄取結果,對替換后轉入擬錄取名單的考生進行選拔和確認。
11、2021年5月12日8時30分至17時30分,備考考生將根據空缺計劃替換為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12、考生可于2021年5月13日8:30至17:30登錄服務平臺查詢錄取結果,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
13、2021年5月14日8點30分至17點30分,如有空缺和候補考生,將繼續補缺。
14. 網上報名截止至2021年5月16日。
15、2021年5月17日至30日,公布錄取名單。
16、2021年5月31日,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單。
七. 招生監控機制
(一)高職提前錄取是深化高等學校統考招生制度改革試點的重要舉措。 全體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招生政策法規,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營造讓社會和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高職提前錄取工作順利完成。
(二)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室全面監督下開展,并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的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86739268(紀檢監察室)
監督舉報郵箱:
八、附則
(一)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要及時調整相關安排的,將另行通知。
(二)招生咨詢
學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學院街118號
郵政編碼:310018
學校網站:
咨詢熱線:-86739200
(三)本規定由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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