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4 16:47:56作者:佚名
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1.初步審查
1、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應于考試前10天左右憑網上報名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究生招生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應打印在A4白紙上,使用時正反面不得涂改、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3-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試科目:詳見《成都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專業目錄》。我校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全國統一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上)、英語(下)、數學(上)、數學(下)、數學(下)、計算機專業基礎、管理綜合能力、法律碩士專業基礎(非法律)、法律碩士綜合(非法律)、法律碩士專業基礎(法律)、法律碩士綜合(法律)、經濟綜合能力。其他考試科目由我校自行制定。
4、符合單獨考試報名條件的考生,初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論單考、英語單考、兩門專業課,共四門科目,均由我校統一組織設置。
5. 初試將以筆試形式進行。
(二)復審
復試考察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是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前學校將嚴格審查考生原報名材料及資格條件,如居民身份證、學位證、學位學籍核查結果、學生證等,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參加復試。如考生學位(學籍)信息核查存在問題,學校將要求考生在復試前補辦學位(學籍)核查手續。
1.復試分數線:凡報考我校作為第一志愿的考生,其初試成績達到國家A級分數線,且達到各專業或特色專業復試初試分數線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參加復試。
2.復試時間:定于2024年3月下旬。復試具體流程及要求,屆時請登錄我院網站查詢相關信息或與相關學院聯系。
3.復試內容:復試一般包括思想政治素質測評、專業筆試、面試、英語聽說測試等。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復試時還將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4.經初審合格且達到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歷考生,復試須選修至少兩門與所申請專業相關的本科核心課程成都理工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補考科目不得與初審科目相同,補考科目詳情請見《成都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專業目錄》。補考形式為筆試。
5. 如學校認為有必要,可對考生進行重新審查。
5. 調整
我校轉學具體程序及條件將于初審后公布,請考生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符合轉學條件的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轉學服務系統填寫轉學申請。
六、入場
(一)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和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擇優錄取考生。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修養考核是保證新生質量的重要環節,思想品德修養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我校只招收在職在讀碩士生(專業:工程管理[代碼:125601]、項目管理[代碼:125602]),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作為擬回原單位就業的碩士生錄取。
(四)碩士生就業前應與招聘單位及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合同,就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應由用人單位自行解決。如因故無法參加復試或無法入學,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錄取階段不再修改。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查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被錄取的新生,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可保留入學資格1至2年,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
七、學習方式及學習時長
碩士研究生招生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形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試按照國家統一要求進行,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習期限都是三年。
八、學費及獎學金政策
1. 學費
(一)全日制碩士生
經濟學(招生專業代碼前兩位為02)、法學(招生專業代碼前兩位為03)、文學(招生專業代碼前兩位為05)、管理學(招生專業代碼前兩位為12)專業學費為7200元/人·每年;文學碩士專業學費為20000元/人·每年;會計碩士專業學費為18000元/人·每年;除上述專業以外的其他招生專業學費為8000元/人·每年。
(2)非全日制碩士生
工程管理[代碼:125601]:20000元/生/年;項目管理[代碼:125602]:20000元/生/年;
最終學費標準以學校財務處正式文件為準。
2. 獎學金
我校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為研究生遴選國家獎學金和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落實國家研究生助學金,并設立“科研助理、教學助理、行政助理”崗位成都理工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多渠道提高研究生待遇。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者須符合申請條件。請仔細閱讀本章程的申請條件及《成都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各學院、各學科的申請條件。學校將在網上報名、網上確認、復試錄取(含插班錄取)、入學等各個環節審核申請者的資格。如不符合申請條件,一經核實,將取消其申請資格、復試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請者自行承擔。
(二)根據教育部規定,對研究生考試過程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予以嚴肅處理。對在校學生,所在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最高可達開除學籍;對受聘考生,應當通報所在單位,并由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違法行為的英語作文網,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包括推薦免試學生),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者學籍。
(三)我校各專業所列參考書僅供參考,考試范圍不受參考書限制。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考試真題及復習資料。
(四)請您密切關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成都理工大學研究生院官方網站()等研究生招生信息及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