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7 15:49:48作者:佚名
根據2018年中國大學綜合學科排行榜,排名前五的大學分別是: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天津大學、復旦大學、浙江大學。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發布的大學學科綜合排名榜,直接反映的是評估時參評大學學科平均分的大小,并不一定能完全反映大學綜合實力的強弱。
中國一流大學學科綜合排名
注:此處所指的一流大學是指教育部2017年9月公布的42所一流大學。(A類大學36所,B類大學6所)
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于2017年12月28日公布,采用“分級”方式公布。具體做法是,按照“學科總體水平得分”百分位,分9個檔位公布排名前70%的學科:排名前2%(或前2名)為A+,2%至5%為A(不含2%,下同),5%至10%為A-,10%至20%為B+,20%至30%為B,30%至40%為B-,40%至50%為C+,50%至60%為C,60%至70%為C-。與前三輪評估結果不同,這次學科評估給出的是等級,而不是具體分數。
基于此情況,我們按照百分位排序法,將相應級別轉化為具體的映射分數。
計算方法為:映射分數=100-百分位數平均值(詳見下文)
根據高校各參與學科的映射分數,計算出該高校各學科的綜合均值,并根據均值對學院進行排序。
本排行榜僅列出參與學科數量在7個及以上的大學(每所大學的參與學科中位數為7個),然后按照每所大學參與學科的平均數進行排名。這里所指的中國大學是指參加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且學科評估結果已由教育部公布的大學。
學科平均分相同的大學排名不分先后,按照學校代碼排列。
中國大學學科綜合排名
中國大學學科綜合排名
中國大學學科綜合排名
中國大學學科綜合排名
中國大學學科排名
參與學科為6個及以下的大學,雖然其參與學科參與了整個統計分析過程,但由于參與學科數量過少,其平均值容易受到學科極值的影響,可能缺乏代表性,因此未被納入排名。
闡明
1.原始數據來源: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主辦: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數據中心)
2、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于2016年4月啟動,按照“自愿申請、自由參加”的原則,采取“客觀評價與主觀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評估體系在前三輪基礎上作出了諸多創新,評估數據采用“公開數據與單位上報相結合”的方式獲取。評估結果于2017年12月28日公布,采用“分級”方式呈現。 具體做法是,按照“該科目總體水平分數”的百分位值公布9個等級中成績前70%的科目:前2%(或前2分)為A+,2%至5%為A(不含2%,下同),5%至10%為A-,10%至20%為B+,20%至30%為B天津大學排名,30%至40%為B-,40%至50%為C+,50%至60%為C,60%至70%為C-。
主題級別與映射值對照表
注:數學中,映射是指兩組元素間的“對應”關系,是一種變換過程。
3.為便于綜合評價,我們采用映射的方式,對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各參與學科等級按照百分位排序賦予相應的分值。具體為:
映射分數 = 100 - 百分位數的平均值(見上表)。
由于各科的百分位差相同,所以各科的相同成績對應相同的分數,而且由于無量綱,所以分數具有可比性和可加性。
4.七大類是指人文社科、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七大學科門類,七大類分布數是指參評高校各學科出現在哪一類的數量。
5.參與學科數指根據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參加評估的高校一級學科總數。參與學科數統計以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為依據,剔除后30%未公布的學科,也剔除未參加學科評估的學科。
6.學科均值=某所大學所有參與學科的映射得分之和除以該大學參與學科數。之所以采用均值作為指標,是因為一方面,作為集中趨勢統計量,均值與中位數和眾數相比,攜帶的信息最多;另一方面,參與排名的大學各學科的映射得分中,極值較少(均在35~98.5之間)。即便如此,我們也考慮了中國大學學科綜合排名中個別極值的問題(見注釋8)。
7.中國頂尖大學綜合排名唯一依據為各大學各學科平均分,此處的頂尖大學是指教育部2017年9月公布的42所頂尖大學(A類大學36所,B類大學6所)。
8.中國大學綜合學科排名的排序依據為:參與學科數量在7個及以上的大學(每所大學參與學科的中位數為7個),然后以每所大學參與學科的平均值大小為準。這里所指的中國大學,是指參加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且學科評估結果由教育部公布的大學。對于參與學科數量在6個及以下的大學,雖然其參與學科參與了整個統計分析過程,但由于參與學科數量較少,其平均值容易受到學科極值的影響,可能缺乏代表性,因此不納入排名。但作為參考天津大學排名,我們仍將其納入未納入排名大學表中。
未排名的大學
未排名的大學
未排名的大學
未排名的大學
未排名的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