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24 17:10:54作者:佚名
一、招生范圍
嚴格執行按行政區劃招生登記辦法。高中學校招生范圍為學籍或戶籍在本縣內并在本縣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
一、招生計劃
(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我縣四所普通高中計劃招收一年級學生共7700人。其中,沂水一中在校生2300人(其中普通高中自主招生100人,普通高中體育特長生50人),沂水二中在校生1900人(其中自主招生100人)普通高中有體育特長學生40人(普通高中有體育特長學生50人),沂水三中有學生1750人(其中普通高中有體育特長學生40人),沂水三中有學生1750人(其中普通高中有體育特長學生40人)四中現有學生1750人(其中普通高中體育特長生30人)。
(二)職業學校(技工學校)招生計劃
我縣職業學校(技工學校)2024屆計劃招收新生3500人,其中臨沂市機電工程學校學生2500人,沂水縣技工學校學生1000人。
二、錄取原則及條件
普通高中招生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和考生志愿排列順序綜合考慮和選拔。進入普通高中的基本條件是綜合素質達到C級以上。錄取時,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考慮道德、法治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名額滿后,如有道德和法治學科水平相同的考生,則該水平的考生全部錄取。
3.填寫志愿者表格
(一)填寫時間
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縣教育體育局將協調組織高中招生申請工作。
(二)報告填寫原則
1、應聘者自愿原則。考生填寫《沂水縣高中2024年招生考生志愿表》,共6個志愿進行報名。不允許有空缺或重復。自愿申請程序堅持候選人自愿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候選人的申請,不得違背候選人的意愿改變候選人的申請。
2、雙重確認原則。考生自愿填寫表格,并由考生及其家長(監護人)簽字確認。各初中將所有考生的志愿填入匯總表,按班級打印,并由考生本人再次核對。確認與申請表相符后,考生本人再次簽字確認。申請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三)志愿者分類
參加高中招生的考生須填寫普通高中學校偏好和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偏好。第一、二、三、四選擇都是普通高中的選擇。可填寫的學校有沂水一中、沂水二中、沂水三中、沂水四中、沂水縣體校(僅限體育)填寫具有學校體育特長的學生)。第五和第六選擇是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可以填寫的學校有臨沂機電工程學校、沂水縣技工學校。
(四)填寫方法
1.自主招生
參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并預錄取的考生,在填寫《2024年沂水縣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時,將預錄取高中作為第一志愿填寫。其他選擇將根據候選人的意愿和相關要求而定。自己填寫表格。
2、有體育天賦的學生
體育特長生分為體校特長生和普通高中特長生。填寫《沂水縣2024年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時,體校專業資格線內且已取得專業證書的考生須在全市初中成績公布前填寫志愿表學校學術能力測試發布。第一選擇必須填寫“沂水縣體校”,其他選擇由考生根據考生意愿和相關要求填寫;普通高中體育生專業資格線內并已獲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應將預錄取高中作為第一志愿填寫,其他選擇根據考生意愿自行填寫,相關要求。
3. 普通學生
普通學生可根據自己的意愿和相關要求自行填寫。
四、入學方式
縣教育體育局統籌全縣高中生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嚴格考慮擇優以及候選人偏好的順序。
(一)普通高中招生
進入普通高中的基本條件是綜合素質達到C級以上。錄取時,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貝語網校,優先考慮道德、法治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名額滿后,如有道德和法治學科水平相同的考生,則該水平的考生全部錄取。
1、自主招生、錄取
沂水一中、沂水二中擬獨立招收高中一年級學生100名。參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并預錄取的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達到滿分80%以上,即可正式進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次。分數。滿分未達到80%的考生不能進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招生分批進行,考生根據本人意愿參加縣內普通生分批招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計劃無法完成的,剩余計劃作為普通高中學生指標。
2、體育特長生招生
體校和普通高中招收體育專業學生。其中,體校擬招收50名學生,沂水一中擬招收50名學生,沂水二中擬招收40名學生,沂水三中擬招收40名學生,沂水三中擬招收學生40名。三中擬招收學生40人。第四中學擬招收30人。
同時進入體校和普通高中且在體育生專業資格線內的考生,在正式錄取時,優先考慮體校先于普通高中錄取。已錄取的體育特長生,不再參加后續批次的普通生。未錄取的具有體育特長的學生,將根據考生意愿參加縣普通生的錄取。特殊人才計劃無法完成的,剩余計劃作為普通高中生計劃指標。
(一)體校招收有體育天賦的學生
體校招收體育特長生時,先招收體校學生,后招收非體校學生。
①體校學生:屬于體校專業資格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體校考生。錄取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為比2024年沂水縣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分數線低100分。 ,然后根據考生體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②非體校學生:進入體校專業資格線并取得專業證書的非體校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但原則上低年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低于滿分的60%。
專業成績相同的,按照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的,按照思想品德法治、文化課程總分、語文、數學、英語總分以及語文、數學、英語單項成績排名,并按順序錄取。
(二)普通高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取得普通高中體育生預錄取資格,且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達到滿分60%以上的考生,按以下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初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與體育綜合測試成績之比為3:7,然后根據考生報考的學校和特殊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體育專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3. 目標學生招生
將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名額的60%(不含自主招生和體育特長生計劃)分配給各初中。指標生的分配嚴格按照初中學生人數確定。指標學生分配的目標學生是在初中連續就讀三年、具有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畢業生。
目標學生錄取按照各初中分配的目標學生數量,從高分到低分,直至達到目標學生;對尚未完成目標學生分配的學校,縣里將設定最低控制線,控制線為2024年沂水縣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以下20分;控制線為20點。如有學校達不到目標學生數的,剩余指標將作為普通高中普通學生計劃目標。
四、普通學生招生
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沂水一中分數線,首先根據縣招生計劃和自主招生、體育生、標桿生等情況劃定錄取線。然后,根據初中學業水平測試結果和考生意愿,分為四個階段招生。
第一段: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在1分至2000分之間的考生(已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不參加排名),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沂水一中分數線,沂水一中其中,一中招收學生601人,沂水二中招收學生483人,沂水三中招收學生457人,沂水四中招收學生459人。錄取辦法為:首先按照第一志愿錄取,未填滿招生名額的學校再按照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錄取。
第二款: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在2001年至4000分之間的考生(已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不參加排名),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沂水一中其中,一中招收學生601人,沂水二中招收學生483人,沂水三中招收學生457人,沂水四中招收學生459人。錄取辦法為:首先按照第一志愿錄取,未填滿招生名額的學校再按照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錄取。
第三款: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在4001分至6000分之間的考生(已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不參加排名),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沂水一中其中,一中招收學生601人,沂水二中招收學生483人,沂水三中招收學生457人,沂水四中招收學生459人。錄取辦法為:首先按照第一志愿錄取,未填滿招生名額的學校再按照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錄取。
第四款: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在6001分至7490分之間的考生(已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不參加排名),根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擬錄取447名學生。考入沂水一中,447名學生考入沂水二中。錄取學生361人,其中沂水三中錄取339人,沂水四中錄取343人。錄取辦法為:首先按照第一志愿錄取,未填滿招生名額的學校再按照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錄取。
注:①普通學生分別考第一、二、三、四科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的,以道德法治、文化課總分、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以及語文、數學、英語學科的總成績按順序排序錄取。
②第一、二、三、四階段招生中,沂水一中、沂水二中錄取的學生人數包含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
③自主招生和體育特長生計劃未滿時,剩余人數視為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各段各學校招生人數相應變化。
(二)職業學校(技工學校)招生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低于2024年沂水縣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已錄取的體育特長生不參加排名),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 )招生計劃和考生意愿,按照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直至滿額錄取。
1. 專業選擇
已被職業學校(技校)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學校規定的時間內(高中招生會第二天)到相應錄取學校報到并選擇專業。每位考生根據自己的意愿選擇一個專業(至少6個),并對所選專業進行排名并隨時進行調整。
學校根據考試成績、專業招生計劃、考生選擇的專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學生。如果考生選擇的第一專業已滿,則選擇第二專業的招生將從高分調整為低分,以此類推。
2. 補充入學手續
職業學校(技工學校)招生計劃首次報名后仍有空缺專業的,學校將發出補充錄取通知書進行補充招生。
學校根據補錄取考生空缺專業情況和考試成績,在補錄取考生選擇的專業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補錄取。若考生所選的第一補錄取專業已滿,則補錄取由高分調整為考生所選的第二補錄取專業的低分,以此類推。
注:①入學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者,按德治總分、文化課總分、語文、數學、英語總分、語文總分排序。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按順序錄取。
②已考入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后再報考“三、中”并被錄取的考生,不再保留原錄取資格。
按上述程序錄取的新生,由縣教育體育局會同普通高中、體校、臨沂機電工程學校、沂水縣技工學校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中招生招生工作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涉及千家萬戶。各學校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并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縣教育體育局成立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個高中招生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協調。縣政府相關學校和各鎮(街道)學校也要建立相應機構,嚴格按照縣教育體育局的統一安排和要求,認真完成各項任務。
(二)做好宣傳引導。要充分利用網絡、微博、微信等媒體進行宣傳,方便廣大考生及其家長了解考試政策,增強高中招生透明度。各學校要建立公示制度,提前向社會公布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辦法等,接受社會監督。
(三)嚴格招生紀律。嚴禁任何形式的提前組織招生、免試、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地區招生等行為;嚴禁學校混招生、入學后違規轉學;嚴禁超出規定人數開班;嚴禁采用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手段爭奪生源;嚴禁招收已按規定程序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掛鉤的贊助費、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招收借讀生、分開招生、學籍空缺的學生。不得違規招收學生進行注冊;嚴禁舉辦復讀班或招收往屆學生入班復讀。
(四)強化監督問責。要切實加強高中招生招生全過程監管,暢通群眾舉報和受理投訴渠道,積極接受社會監督,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規定的學校,將按照《山東省中小學辦學基本規定》予以通報處理和責任追究。
附件:1、2024年沂水縣高中招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 2024年各初中目標學生分配表
3.2024年沂水縣高中招生考生志愿填表
沂水縣教育體育局
2024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