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31 10:48:40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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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寧波工程學院公開招聘人員編制公告
一、招聘單位簡介
學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為浙江大學寧波工程學院。 2020年1月,更名為浙江大學寧波工程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寧波市人民政府、浙江大學承辦的學校。支持全日制公辦本科院校。
二、招聘原則和方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錄用。 15個崗位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方式在全國公開招聘。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格、專業、崗位資格、專業資格和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該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申請條件
評論:
1、政治面貌、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本公告發布之日;
2、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經歷均為全職工作經歷,需有勞動合同、基本養老保險證明、人事部門出具的崗位職責及內容證明;
3、往屆學生申請時已獲得學位證書;
4、普通高等學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畢業)可憑學生證、就業協議或就業推薦表報名,但須在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2025年,逾期未取得者,不予錄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畢業的留學回國(海外)人員,可相當于2025年國內普通畢業生,仍需報考。未畢業者,可憑境外(境外)學校在學證明申請,但必須在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頒發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過期未取得者,將被授予學位證書)。不予錄取)。出國(境)外學習的學生,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5、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2024年(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畢業)畢業生,或同期畢業并能取得教育部頒發的學位證書和學歷學位認證證書的人員2024年12月底前教育部已出國(境)外留學人員,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政策可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福利情況的人員,可在2025年以應屆畢業生身份申請;
6、高校全日制學生工作經歷是指高校專職一線輔導員、校團委、學校學術部門的工作經歷,不包括兼職教師的工作經歷。時間輔導員、班級導師、教學及學術人員等;
7、主要學生干部經歷是指擔任過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副職不計入班級),擔任過校長、副校長、團委副學生書記委員等及以上職務(含校級以上副職),須由學習單位出具相關證明;
12、申請人不得有任何不誠實申請記錄;
13、在機關、事業單位在職的工作人員報考必須同時提供單位批準報考的證明,否則不予參加復試;
14、本次招聘人員原則上要求往屆畢業生于2025年1月30日前到崗,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五、招聘方式及步驟
1. 網上報名
時間:2024年10月29日9:00至2024年11月4日16:00
報考者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點擊進入“寧波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并嚴格按照招聘要求進行招聘。狀況。報名時,每位申請人只能申請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請在申請過程中認真填寫申請信息。逾期報名及報名不再受理。
2、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11月5日9:00至2024年11月7日16:00
在此期間貝語網校,招聘單位將對應聘者的資格進行初步審核,應聘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初審期間系統不對考生開放。
3. 再次查詢并注冊
時間:2024年11月8日9:00至2024年11月8日16:00
已報名者可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者不得申請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重新申請并進行資格初審。
4. 付款確認
時間:2024年11月9日9:00至2024年11月11日16:00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市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查詢初審結果。資格預審通過者,將在規定時間內確認付款并檢查是否已完成。未按時付款并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注:付款完成后才視為報名成功)。
筆試收費標準:50元/科目/人(浙物價費[2018]21號)
同一職位確認的付費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付款確認時間內,確認付款的申請人數與符合申請條件的擬招聘人員數比例低于3:1的,該職位將被減少。擬招聘人數或崗位招聘將被取消。 (同一職位招聘名額為多個時,招聘名額相應減少;招聘名額為1個時,取消)。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4年11月28日9:00至11月30日9:30
已報名并確認繳費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錄系統,下載并打印入場券。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題均委托具有試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
1.筆試
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筆試內容涵蓋高等教育、大學心理學、大學師德、高等教育法規以及崗位所需的綜合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原定于11月30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考試注意事項請以準考證為準。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者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筆試結果及面試考生名單將于筆試后15個工作日在浙江大學寧波工程學院網站()公告欄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2.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將在面試前對入圍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前,將對入圍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參加資格審查者須攜帶紙質報名表(附照片)、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學歷證書電子報名表》指定時間。 、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留學畢業者須提供教育部頒發的海外學歷和學位認證證書); 2025年屬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就業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補發畢業證書。留學歸來的,須出具境外學校的在學證明;出國(境)外留學的專業學生的類似證明材料;黨組織頒發的中共黨員證明(應注明現任政治面貌和入黨時間,精確到年月日);學生干部經歷證明(須注明擔任職務及任期起止時間);勞動合同或申請職位所需的歷年養老保險繳納證明、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關于該職位職責、內容、起止日期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目前,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申請時需提供所在單位的同意證明。所提供的各種材料的副本將不予退還。
證件(證)不齊全或者提供的證(證)不符合資格要求的(包括無法提供所在機關、機構同意申請的證明的),將無法通過資格審查;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的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教務管理系統,視為自動放棄。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將現場收到《面試通知書》。應聘者須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而空出的面試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最低的順序遞補,并參加資格審查。
3.面試
面試主要考驗應聘者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言談舉止。面試總分為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面試官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將不會被填補。
4.成就
考試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面試通過者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排序。若總成績與筆試成績相同,則加面試。考試總成績及參加體檢、考察的考生名單將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浙江大學寧波工程學院網站()公告欄公布。
(三)體檢及檢查
接到體檢通知后,參加體檢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證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表現等進行詳細考察,并對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審核。審查或申請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考試結果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導致招聘職位空缺的,經面試通過的應聘人員可按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考試總成績最低,每個職位原則上只能招聘一次。
(四)宣傳招募
擬聘用人員名單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主管部門批準,并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浙江大學寧波學院網站上公布技術的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教務管理系統,簽訂聘用合同。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會審核檔案信息。如發現招聘單位檔案信息與應聘條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候選人,已公布的空缺指標將不再填補。
六、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指定在以下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具體考試時間請考生關注浙江大學寧波工程學院網站()通知信息欄。
2.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招聘流程相關信息一般只在浙江大學寧波工程學院網站上發布,請應聘者留意。
(二)如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請于信息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以下監管部門報告,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浙江大學寧波工程學院紀檢監察室:0574-88229097
七、咨詢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熱線為:-88229016
單位地址:浙江大學寧波工程學院前湖南路1號
聯系人:黃老師
附件:浙江大學寧波工程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崗位一覽表
浙江大學寧波工程學院
2024 年 10 月 25 日
原標題:浙江大學寧波工程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