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5-28 08:28:10作者:佚名
重慶師范大學教材使用管理規定
為了提升教材選擇的指導和管理工作水平,保障教材選擇的科學性、適宜性和前沿性,并且進一步規范教材的征訂和分發流程,以更優質地服務于師生,確保學校教學活動的穩定和有序進行,根據我校的具體情況,特別制定了這一管理規定。
第一章 教材選用和評估
學校在挑選教材時,非常注重其質量與水平,同時也會考慮教材的多樣化特色。選擇國內教材需遵循“精選創新”的準則,這包括優先挑選那些被納入國家及省級教育部門規劃的重點教材、由教學指導委員會推薦的教材以及學校自行規劃的教材;同時,教材的出版年份應限定在近五年內;至于外文教材的選用,則需依照“三名”標準(即由知名教授編纂、知名出版社發行、知名高校采用),并且要確保所選外文教材的配套體系完整。學校將把采用上述教材的比重設定為衡量各學院教學及教材管理成效的關鍵標準。全日制本科生不得采用電視大學、成人教育教材,亦不可使用未經學院教研室審核認可的自編教材。在選用教材過程中,需重視教材的相對穩定性。
我校教師編寫的正式出版物教材,需遵循報訂程序,通過學院審查,方可應用于教學實踐。同時,在提交《重慶師范大學教材選用情況統計表》時,需明確標注所使用的自編教材。
各學院需在每學期進行中段時,著手進行下一學期教材的挑選事宜,并確保相關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依據專業人才培養計劃,準確統計所需訂購教材的相關資料,隨后由授課教師負責填寫《重慶師范大學教材選用申請表》。申請表經學院負責人審核并批準后,教材管理人員負責收集信息,并完成《重慶師范大學教材選用情況統計表》及《重慶師范大學教材預訂清單》的填寫工作。最后,這些材料需經過教學副院長審核通過,方可提交至教務處。
第三條,關于教材選用之管理規范。各學院需強化教材選用之領導與監管職能,嚴格把控教材質量。所選用教材需契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嚴禁含有意識形態爭議的教材進入教學領域。對于哲學社會科學類相關專業,應優先采用“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的教材。一旦確定符合標準的教材版本,不得擅自進行更換。若教材因專業變動、課程整合等原因導致內容與教學需求不匹配,需經教研室集體商議,然后由分管教學的院長進行審核,最終提交教務處審批,方可進行教材版本的更換。
第四條 教材質量評估至關重要,它是確保課堂教學質量得以有效提升的根本條件。學校需全面強化教材質量管理,不斷優化教材質量評估機制,推動教材質量評估工作向規范化和科學化方向發展。
我校本科各專業所采用的必修課、選修課教材,包括紙質和電子版,以及教學講義,都應接受教材質量評估。評估內容需涵蓋思想內涵、科學性、適用性、創新程度、規范性以及審美價值等多個維度。
(二)評價過程涉及兩個主要階段:一是學院自行進行的評估貝語網校,二是專家團隊執行的檢查評估。各學院負責召集教師和學生,對當學期所采用的教材進行評估與分析。在學院自我評估的基礎上,學校的教學指導委員會將組織專家團隊對評估結果進行抽查。
在學年教學活動落幕之際,各學院需挑選至少五種本學期新引入的專業教材,并分別組織教師及學生依據《重慶師范大學教材選用及評分統計表》的規定,參與評價作業,并完成相應的表格。在挑選評價參與者時,需考慮到學生成績的多樣性,確保參與人數不少于該課程學生總數的三分之二。采用該教材的教師應全部參與評選。學院將對評審結果進行審查,并給出相應的意見。
(四)評價結果及運用。教材得分 =學生評價平均分(60%)
教師評價的分數占比為40%,若得分達到90分及以上則被評為優秀,介于80至89分之間則被評為良好,60至79分之間則被評為中等,而低于60分的則被視為不合格。對于評價結果為不合格的教材,將禁止其再次使用,并由我院教材建設與管理小組組織專家進行專門的評估,隨后形成書面結論和改進建議,并將這些材料提交給學校的教學指導委員會進行備案。各學院需構建教材質量評估記錄,該記錄將作為教學管理評估以及教材評選的關鍵參考資料。
第二章 教材訂購
第五條 教材采購事宜的組織與監管。此工作由教務部門負責統籌處理,各學院及個人不得擅自進行教材的印刷、采購或銷售。教材的預訂需遵循學校的統一招標采購流程,并實施合同管理。對于采用自編教材的情況,其折扣待遇原則上應與當年招標教材的折扣保持一致。
第六條,關于學生教材訂購的規定。為了保障學生們的權益,確保他們能夠以低廉的價格購買到渠道正規的正版教材,學校致力于為廣大師生提供優質服務。因此,學校采取公開招標的形式進行教材采購,利用招標獲得的折扣為學生代購教材,并按照實際價格與學生們進行結算。學校在為學生統一采購教材時,始終秉持學生自主意愿的原則,不進行強制性的訂購。學生可以根據自己選擇的課程、授課教師推薦的教材書目,自行決定是否在學校進行訂購,或者選擇通過其他合法途徑自行購買正版教材。關于教材的訂購,第七條具體規定了相關要求。
教材的預訂工作分為春、秋兩季進行,預訂時不得跨越學年度,原則上每次僅預訂一個學期的教材。每年的六月初需提交當年秋季學期的教材選用計劃,而十二月初則需提交下一年春季學期的教材選用計劃。教務處將對這些計劃進行審核并確認,隨后會及時與招標方聯系,訂購所需的教材,并嚴格按照已簽訂的合同進行執行。
學院報訂人員需認真檢查所預訂教材的基本信息,確保其準確性和規范性。同時,教師用書的預訂工作應與學生的教材預訂同步進行,并在提交的學生教材選用表中,一并標明所需教師用書的數量。
授課學院需在教材預訂單上明確標注課程名稱、教材名稱、出版社、主編及書號信息,學生所在學院負責填寫課程名稱及所需教材數量,同時在教材名稱一欄特別標明“校級通識課”字樣。
若預訂教材后得知教材未能出版或印刷延期,教務部門需立即將相關消息傳達至學院,學院教材負責人則需迅速通知教研室進行教材更換,并在接到通知后兩個工作日內,將更換教材的相關信息上報至教務部門。對于教材漏訂、誤訂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教材選擇工作,導致學生在課程開始一周后仍未獲得教材,進而影響教學秩序的情況,需對相關填報單位的教學事故責任進行追責。
新生教材根據招生計劃數量預先訂購,一旦新生報到,將根據實際人數差額進行一次性補購。若出現新設班級或專業,學院需在新生報到后的第一周內核實所需教材,并及時向教材管理辦公室進行訂購。對于專升本學生,其入校后的第一個學期教材需自行解決,從第二個學期起重慶師范大學教務系統,學院將負責將這些教材納入預訂計劃。
第八條 自編講義及輔助教材的使用與印刷規范如下:各學院需依據教學實際情況,針對那些需要自編講義、實踐性教學輔助用書或學習指導材料的課程,由教研室提出申請,經學院審查批準,并向上級教務處教材辦公室進行備案,方可進行印刷和使用。
2.學院印刷的講義、教學輔助材料,不得私自收取學生費用。
第三章 教材發放
第九條 規定教材的發放事宜。學期伊始,教務部門會發布通知,對教材的發放進行具體安排。學院負責教材管理的相關人員需將教材預訂的詳細清單提交給輔導員,輔導員再將此清單分發至各個班級。輔導員需指派并監督學生干部,攜帶各自的學生證和教材預訂清單,在規定的時間段內,前往指定的地點,以班級為單位集體領取教材。在分發過程中必須親自確認數量無誤,若發現有任何誤差,應立即現場復驗并確保雙方均認可,同時詳細記錄相關情況。
第十條 教師用書由對應學院的指定供應商負責,在課程開始前送達學院。在授課過程中如需補充訂購教師用書,學院教材管理部門應立即前往教材庫房取閱,確保不出現積壓現象。
為減少教材管理費用,防止教材因過時而積壓,降低資源浪費,確保師生能夠及時使用最新版的教材,對于確實需要報廢的教材,應遵循以下規定:
1.因國家法律修改、政策法規變更后不宜繼續使用的教材。
2.出版時間較長不宜繼續使用且已有新版的教材。
3.因培養計劃變更或課程建設不再使用的教材。
4.因專業停止招生而不再使用的教材。
各學院若因特定情形確實有必要淘汰教材,應遵循以下流程進行處理。
若教材需進行報廢處理,必須由學院負責教學的副院長進行審核,并簽署同意意見及加蓋公章,隨后,需將報廢教材的詳細清單及報廢的具體方法提交給教務部門。
經教務處審核確認,且在獲得主管校領導批準的情況下,方可對教材進行報廢處理。
第四章 教材收退
為確保教學水平,全日制學生在修讀必修課時需配備教材。這些教材可以由學校統一訂購并分發,或者學生可通過合法途徑自行購買正版教材。若學生決定在學校訂購,需以班級為單位集中領取。在特殊情況下若需退還教材,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學籍異動(轉專業、轉學、專升本、休學、退學等)。
2.學院教學計劃臨時調整和更改。
3.經學校同意免修該課程。
第十四條 退還教材步驟:
因學生學籍發生變動而需退還教材者,需攜帶由教學運行科簽發的“學籍變動證明”,前往教材科完成退書的相關流程。
由于教學計劃發生了調整,需要退還教材的學生,需由班級委員會成員前往學院領取一份證明,該證明需明確退書的具體理由,并附上學院的公章。之后,學生需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前往教材科完成退書的相關手續。
獲得學院批準免修的必修課程,需先至學院領取相關證明,隨后前往教材管理辦公室完成退書的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規定,教材的退還僅限于本學期所領取的。若教材已被使用、損毀、人為污染或遭受破壞,則不予退還。對于可免修某課程的學生,若已自愿領取該課程教材,同樣不得退還。
第五章 教材經費管理
學校在每個學期會依據教材的定價、采購量以及公開招標的折扣來計算學生的教材費用。教務處以及各學院會指定專人負責教材經費的管理工作,確保學生教材費用的準確核算,并保證教材費用的賬目完整、透明且對外公開。
第十七條 規定,學生教材經費需在當期完成結算。學期末教材發放完成后,教務處將依據實際發放情況重慶師范大學教務系統,編制學生教材費用明細表,并分發至各學院。各學院需及時通知學生,并督促他們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教材費用的核對和結算手續。
第十八條 規定,所有學籍發生變動的學生必須前往教務部門進行教材費用的結算,并在教務部門負責人的簽字確認后,方可完成教材費用的結算流程。
第十九條 明確指出,教師授課所需的教材費用將由學院負責承擔。對于校級開設的通識必修課程以及交叉學科課程,相應的教材費用亦由負責授課的學院負責支付。此外,教師們的教材費用會在每個學期的結束階段進行統一結算。
第二十條,每學期教材的費用將依據實際領取的總量來計算,然后根據不同供應商提供的教材數量以及公開招標所獲得的折扣進行核算,最終將分別支付給各個教材的供應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適用于重慶師范大學所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專業的課程教材選用。其中所提及的各種表格,應以教務處正式發布的版本為準,且不包含在本文件的附件之中。
自學校公布本規定之日起,第二十二條將正式生效,與此同時,以往的相關規定將不再適用。教務處將承擔對本規定的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