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6 11:11:53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名:延邊大學
學校類型:公立本科學校
級別:本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
延邊大學延吉校區: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延吉市公園街道元宵社區公園路977號。
延邊大學琿春校區: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琿春市精河街道龍泉社區站前街5588號。
延邊大學師范分校: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延吉市新興街道民和社區燦華街2855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標準
法學專業:5280元/生/學年;國際政治專業:5280元/生/學年;社會學專業:4800元/生/學年;思想政治教育專業:5280元/生/學年;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5400元/生/學年;通信工程專業:5400元/生/學年;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專業:24000元/生/學年;人工智能專業:5400元/生/學年;電子信息工程專業:5940元/生/學年;計算機科學專業:5400元/生/學年;機械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為5940元/生/學年;土木工程專業學費為5940元/生/學年;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學費為5400元/生/學年;環境科學專業學費為5400元/生/學年;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5940元/生/學年;工商管理專業學費為5280元/生/學年;會計專業學費為4800元/生/學年;農林經濟管理專業學費為4800元/生/學年;旅游管理專業學費為4800元/生/學年;教育專業學費為4800元/生/學年;教育技術專業學費為4800元/生/學年;小學教育專業學費為5280元/生/學年;學前教育專業學費為5280元/生/學年; 運動訓練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體育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經濟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經濟學(合作辦學)每生每學年5280元;經濟學(合作辦學)每生每學年23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每生每學年2000元;數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物理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化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化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應用化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地理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地理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 地理專業5000元/生/學年;生物技術專業5000元/生/學年;心理學專業5500元/生/學年;統計學專業5000元/生/學年;歷史專業5060元/生/學年;植物生產專業5000元/生/學年;農學專業5000元/生/學年;園藝專業5500元/生/學年;動物科學專業5500元/生/學年;獸醫學專業5000元/生/學年;園林專業5000元/生/學年;漢語言文學專業5000元/生/學年;漢語國際教育專業4600元/生/學年;漢語言專業5060元/生/學年; 漢語言文學專業5060元/生/學年;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5060元/生/學年;朝鮮語專業5060元/生/學年;俄語專業5060元/生/學年;日語專業5060元/生/學年;日語專業(入學門檻價)5060元/生/學年;英語專業(入學門檻價)5060元/生/學年;英語專業(入學門檻價)5060元/生/學年;英語專業(入學門檻價)5060元/生/學年;醫學專業5060元/生/學年;新聞傳播專業5060元/生/學年; 臨床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160元;麻醉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600元;口腔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600元;預防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600元;中藥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600元;藥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600元;藥物制劑專業每生每學年5600元;藥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160元;護理專業每生每學年6160元 舞蹈表演專業:7000元/生每學年;音樂表演專業:8000元/生每學年;音樂學專業:7000元/生每學年;表演專業:7000元/生每學年; 美術學專業:9000元/生/學年;設計學專業:8000元/生/學年;視覺傳達設計專業:9000元/生/學年;產品設計專業:9000元/生/學年;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8000元/生/學年;民族預科專業:5000元/生/學年;
第三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教學內容,經考試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延邊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完成專科畢業證書的,延邊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完成高職畢業證書的,延邊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與程序
第七條 學生資助政策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大學生軍隊文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師范生公益金資助、勤工助學、“綠色通道”等。
此外,我校還設立了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社會獎學金等各項資助項目,用于獎勵和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第八條 申請程序
學生入學前可以向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申請學分制助學貸款。
第五章 入學須知
第九條 專業培訓外語要求
1.只招收英語專業:英語、日語(零起點)
2.只招收日語專業:日語、英語(零起點)
3. 適合英語或日語考生的專業:俄語
4.英語授課候選人建議選擇經濟學(中外合作辦學)。
5.其他專業外語水平不限。
第十條 招生男女比例要求
我們學校對任何專業都沒有性別限制。
第十一條 批準的身體健康要求
落實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國殘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和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專業類別招生
學校現有64個本科專業,其中招生專業9大類20個,具體情況如下:
1. 經濟學(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
2.教育(學前教育、小學教育)
3.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文學、漢語、漢語國際教育)
4. 數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
5. 化學(化學、應用化學)
6. 地理科學(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
7. 植物生產(農學、園藝)
8. 藥劑學(藥學、藥物制劑)
9. 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學校實行“三期一貫制”本科人才培養路徑。“三期”即學校本科人才培養分為“通類培養”、“專業培養”和“多向培養”三個時期。“通類培養”重在夯實基礎、強化素質教育;“專業培養”重在培養專業素養與能力;“多向培養”階段強調個性化發展,學生可以根據自身需求自由選擇“學術方向”、“交叉復合方向”、“就業創業方向”等不同方向的課程。
學校對以下本科專業實施規模化培養:
經濟學:包括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共2個專業;
人文社會科學:包括國際政治、歷史、社會學,共3個專業;
教育:包括教育技術、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共3個專業;
漢語言文學:包括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漢語國際教育3個專業;
數學:包括數學、應用數學、統計學,共2個專業;
化學:包括化學、應用化學,共2個專業;
地理科學:包括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共2個專業;
植物生產:包括農學、園藝學,共2個專業;
藥學:包括藥學、藥物制劑,共2個專業;
設計類: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共3個專業。
普訓班及專業分流具體規定請參見延邊大學招生網:。
第十三條 入學規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考核德、智力、體能、美、勞,擇優錄取的原則。
2.國籍及作答語言要求:朝鮮語專業招收非朝鮮族考生,作答語言為漢語;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日語、英語(零起點)專業招收以韓語作答的考生;新聞傳播專業國籍及作答語言要求以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漢語言文學專業國籍及作答語言要求以漢語作答的考生。吉林、黑龍江、遼寧、內蒙古四省的國籍及作答語言要求均以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其他省份無國籍要求。
3、學校在申請時認可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加分政策。
4.志愿錄取原則:學校在非并列報考省區將轉學比例控制在120%以內,在并列報考省區原則上按生源情況按100%-105%轉學。按順序志愿報考批次優先考慮報考延邊大學作為第一志愿的考生,當第一志愿報考延邊大學人數不足時,從后續學校志愿中補充報考延邊大學作為第一志愿的學生人數,但不得低于同批次省、市、自治區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志愿錄取按報考分數線和報考專業順序分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錄取原則。 即在品學兼優的前提下,按備案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專業志愿不設分數差,有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優先順序高于無專業志愿的考生。非平行備案單位在1:1招生計劃范圍內實行“分數優先”錄取。分數相同的情況下,文科考生按中文、外語、文科、數學排序,理科考生按數學、外語、理科、中文排序,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按中文、數學、外語排序。當考生專業偏好無法全部滿足時,如同意調專業,則按分數從高到低調整至其他專業,并考慮相關科目成績(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接受報考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 總成績低于所報專業錄取分數線且不同意調整的考生,將被拒絕錄取。重大調整及拒絕錄取時不再征求考生意見。已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市的錄取原則,按照各省市改革相關政策執行。
5.學生按專業大類招生,并分師范專業招生。入學后,學生將采用大口徑培養模式,第一年學習通識教育課程和基礎學科課程,第二年分專業學習。
6、體育專業:考生須參加各省組織的體育專業考試,考試合格方可入學,各省考試成績按分數排序,分數相同時,體育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體育專業成績相同時,文化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7、我校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表演專業錄取考生分為藝術類(史學類)、藝術類(物理類)、藝術類。綜合成績按照各生源省份平行備案綜合成績計算公式計算,擇優錄取。非平行備案省份,綜合成績按照[(高考文化成績/文化滿分)*5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50%]*750計算,分數優先錄取。綜合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排序,文化成績相同則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排名擇優錄取。對錄取規則和排序辦法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所在省份政策執行。遼寧省、黑龍江省只招收藝術類(史學類)考生。
音樂表演專業按照各省教育考試機構印制的《報名指南》中公布的招生方向和專業說明中的樂器方案錄取。
8、我校美術、設計學專業錄取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文化滿分)*5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50%]*750計算的綜合成績排序,分為文科(歷史類)、文科(物理類),實行分數優先、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等時2023年瓊臺師范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按文化成績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時,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排名錄取。對錄取規則和排名辦法有特殊要求的省份2023年瓊臺師范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按當地政策執行。內蒙古地區我校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分數優先錄取。
9.運動訓練專業: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等有關文件規定,符合國家體育訓練專業報考條件,通過國家體育總局組織的專業考試和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國家體育總局確定的文化課錄取控制線的,按照專業考試成績*70%+文化課考試成績*30%的比例,按項目招生計劃錄取。
10. 少數民族預科班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只招收希望就讀預科班的考生,不招收希望就讀預科班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