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6 20:08:34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以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以下簡稱招生省)教育主管部門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具體情況,為保障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考試行為2023年北京舞蹈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我院全稱北京舞蹈學院,是北京市教委直屬的獨立設置的公立藝術院校,實行本科教育。在規定年限內達到專業畢業要求的,頒發北京舞蹈學院普通本科學位證書;符合我院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頒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學校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區萬壽寺路1號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五條 北京舞蹈學院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有關規定,成立“北京舞蹈學院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校長、學校分管領導、教務處負責人等組成,全面負責學院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模、招生計劃,審議年度招生簡章和招生規章制度,討論決定重大招生事項。
第六條 北京舞蹈學院本科招生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院紀檢部門負責監督招生考試各項政策、規定的落實情況,各二級學院、系黨支部負責監督本學院、系招生工作,落實主體責任。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北京舞蹈學院嚴格執行北京市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我院所有藝術專業(含招生方向)均為文理兼修,無選修科目要求。
第九條 報考我院各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高考)。考生所報考專業屬于省統考范圍的,須通過省統考;省統考范圍以外的專業,考生可直接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課考試。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規定,“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和分數不得用于無省內和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除省內計劃(如新疆合作計劃)外,學院各專業(含招生方向)均不承認政策性加分。
第四章 入會
第十一條 招生規定
1、舞蹈表演專業:本專業符合招生條件的考生,高考文化類科目成績(不含加分)達到我院自定分數線的,按專業考試排名擇優錄取。專業考試排名相同時,我院按高考成績(折合滿分750分)、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單科成績折合滿分150分)擇優錄取。根據舞蹈表演專業的教學特點,各招生方向需確定男女生比例,按擬錄取比例錄取男女生。舞蹈表演專業下屬招生方向如出現名額不足的情況,可在舞蹈表演專業范圍內進行名額調整。
招生方向涉及:中國古典舞、中國民族民間舞、芭蕾舞、音樂劇、國際標準舞。
舞蹈表演專業錄取分數線制定辦法:7月初根據生源情況確定該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但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高考滿分的35%。
2、舞蹈編導專業:本專業符合招生條件的考生,高考文化類科目成績(不含加分)達到我院自定分數線的,按專業考試排名擇優錄取。專業考試排名相同時,我院按高考成績(折合滿分750分)、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單科成績折合滿分150分)確定錄取分數線。根據舞蹈編導專業的教學特點,各招生方向需確定男女生比例,按擬錄取比例錄取男女生。舞蹈編導專業下屬招生方向如出現名額不足的情況,可在舞蹈編導專業范圍內進行名額調整。
招聘方向涉及:編舞、現代舞。
舞蹈編導專業錄取分數線制定辦法:該專業將于7月初根據生源情況確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但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高考滿分的35%。
3、舞蹈專業:本專業符合條件的考生,高考文化科目成績不低于原籍省本科藝術類專業錄取分數線,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綜合成績=學校考試成績÷學校考試滿分×高考文化科目滿分(按750分計算)×50%+高考文化科目成績(折算為滿分750分,不計任何加分)×50%。綜合成績相同(保留兩位小數)時,我院將依次比較舞蹈專業、語文、外語、數學科目高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單科成績按滿分150分折算)。根據舞蹈專業的教學特點,各招生方向需確定男女生比例,按擬錄取比例錄取男女生。 舞蹈專業下招生方向如遇名額不足,可在舞蹈專業范圍內進行名額調整。
招聘方向涉及:舞蹈歷史與理論、舞蹈學。
4、舞蹈教育專業:本專業符合條件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含加分)達到我院規定的錄取線,按專業考試排名擇優錄取。專業考試排名相同時,我院按高考成績(折合滿分750分)、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單科成績折合滿分150分)進行錄取。根據舞蹈教育專業的教學特點,各招生方向需確定男女生比例,按擬錄取比例錄取男女生。
舞蹈教育專業自定錄取分數線辦法為:7月初根據錄取人數確定本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但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高考滿分的35%。
5、藝術管理專業:本專業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高考文化科目成績不得低于原籍省本科藝術類專業錄取分數線,按高考文化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如高考文化科目總分相同(按750分滿分折算),我院將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單科成績按150分滿分折算)擇優錄取。
6.戲劇影視藝術設計專業:我院戲劇影視藝術設計專業所有招生方向均采用各省美術聯考成績,不再組織單獨專業校考。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院自劃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其中,專業成績=考生美術聯考成績÷原籍省美術聯考總成績×100分。如遇專業成績相同(保留兩位小數),則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按滿分750分折算)錄取。如高考文化課總成績相同,我院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依次比較,從高到低錄取(單科成績按滿分150分折算)。 戲劇影視藝術設計專業招生方向如有名額不足,可在戲劇影視藝術設計專業范圍內進行名額調整。
涉及招聘方向:舞臺美術設計、舞臺服裝與化妝設計、舞臺燈光設計(3個招聘方向不可同時報考)
注:上海、浙江等已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批次設線辦法按教育部及省級文件規定執行;已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份規定執行;個別省份(如上海、海南、云南等)藝術類考生文化科目滿分與普通類考生文化科目滿分不一致時,按考生所在省份相關規定執行,考生可自行折算分數。公式為:考生文化科目成績÷藝術類考生文化科目滿分×750分。
第十二條 體檢要求:必須符合《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和教育部、衛生部的其他規定。
第十三條 經院長簽字、加蓋學院印章的《錄取通知書》和《招生須知》將于8月底前由我院招生辦公室直接寄送考生。
第五章 學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四條 舞蹈表演專業、舞蹈編導專業學費為15000元/人/學年;舞蹈學、戲劇影視藝術設計專業學費為10000元/人/學年;舞蹈教育專業學費為12000元/人/學年;藝術管理專業學費為8000元/人/學年;住宿費:900元/750元/人/學年(根據不同住宿條件而定)。
第十五條 根據《北京市高等學校、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京教財{2020}22號)等有關資助政策文件的規定,北京舞蹈學院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上級政策文件精神,建立了包括獎學金、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措施在內的較為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并按照學院各項資助管理辦法開展工作。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入學審核:新生入學后2023年北京舞蹈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學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進行審核,對審核不合格的學生,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自本章程發布之日起,如國家法律、法規、章程以及上級有關政策發生變化,我院將遵循有關政策,及時修改本章程。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北京舞蹈學院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