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2 10:07:39作者:佚名
入學規則
第二十二條 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實行學校負責、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督導的招生錄取制度,實行遠程網絡錄取方式。
第二十三條 新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錄取批次、分數線、檔次錄取,加減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程序執行。
第二十四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應當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及相關補充規定。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中列有“學校不得錄取”或“學校不得錄取相關專業”者,我校原則上不予錄取。
第二十五條 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規定:達到各省(市、自治區)同批次最低控制線;對已入檔考生按備案分數從高到低錄取,不分專業差異,按文理科排隊。錄取專業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意愿確定。先看已入檔考生的第一專業,如符合要求且專業未滿,則安排入讀第一專業;如不符合第一專業要求或專業已滿,再看是否符合第二專業要求,如符合要求,則安排入讀第二專業。同理,如之前專業均未被錄取,且學生已填寫專業調整意愿,學校將根據專業空缺情況安排其他專業,如學生不服從專業調整2023年貴陽人文科技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則不予錄取。 在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高考實際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若文化課成績仍相同,則按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動畫、美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音樂學、舞蹈表演、廣播電視編輯與導演專業,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規定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高考成績仍相同,按高考實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文化成績仍相同,按高考文化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文化科目成績仍相同,按語文、外語、數學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如不能滿足考生所填寫的專業偏好,服從專業調整者,按高分到低分調整至未完全錄取專業; 不服從專業調整者,將被學校開除學籍。
第二十七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定:體育教育、休閑體育類專業,學業成績和專業成績均在標準以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省(自治區、直轄市)不計算綜合成績的,按省有關規定執行。綜合成績相同,按體育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體育總成績相同,按學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學業成績相同,按學業實際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學業成績相同,按語文、外語、數學等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要求,服從專業調整者,按高到低調整至未滿招生專業;不服從專業調整者,學校不予錄取。
第二十八條 對于實行“3+3”、“3+1+2”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2023年貴陽人文科技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只招收符合所申請專業選修科目要求的考生,錄取政策按照本省要求執行。
第二十九條 各專業錄取不限民族和性別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