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02 09:03:46作者:佚名
入場規則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應當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部門、省招生主管部門關于2023年招生的有關文件和規定。
第十四條 入場規則
1、錄取批次:各招生專業錄取批次以省招生部門公布為準。
2、招生原則:招生按照各省規定的自愿設置和備案招生原則進行。
實行并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申請規定,按照“分數優先、符合志愿”的原則受理申請。如果首次填寫報名表的考生人數不足,則按照分數高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招錄。
對于尚未實行并行志愿的省份,錄取將按照“選擇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進行。向第一志愿學校申請的考生將首先被錄取。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足,將錄取后續志愿考生。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選修科目的規定按照當地省份和我校設定的科目類別相關規定執行。選修科目應當與所申請專業的要求相匹配。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偏好排隊錄取”的原則。
3、入職考生排序方法:按照入職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4、錄取專業確定辦法:錄取專業按照入學考生“專業明確”的原則確定。當考生不能滿足全部專業愿望時,服從專業調整的考生將轉入招生計劃中未完全錄取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整的考生將被退學。
5、藝術類專業:已設置綜合分的省份,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學生。尚未設置綜合分的省份將按照專業成績順序錄取學生。上級招生部門招生政策如有調整,以最新政策執行。
6、我校嚴格執行學生所在省份省招生考試機關有關加分、減分的政策規定。
第十五條 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本科護理、口腔、助產、康復治療、專科護理專業要求無色弱、無色盲、無身體殘疾。
第十六條 本科英語、翻譯專業限于英語語言,并要求英語單科成績及格(如滿分150分須達到90分)及以上;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建議外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報考統一考試2023年青島濱海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其他語種的考生謹慎報考。如果提交的成績相同2023年青島濱海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外語成績較高的考生將被優先考慮。
第十七條 男女比例:各專業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省招生部門網站、發送通知、電話查詢、登錄學校網站查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