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09 17:01:21作者:佚名
投檔錄取
錄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最后一天進行。以考生符合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各縣(市、區)招生計劃,分數從高到低,按考生志愿順序檢索,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專業和高校,即投檔到該專業該高校。生源仍不足的,剩余計劃轉入普通計劃錄取。各縣(市、區)錄取總數不超過地方專項計劃數。
工作要求
地方專項計劃招生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要求,暢通農村和困難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所采取的重要舉措之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認真落實地方專項計劃各環節工作防疫措施,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安全平穩實施。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規范做好資格審核工作,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完善審核形式、精簡審核流程,著力實現“數據多跑路、考生少跑腿”。對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有關人員浙江省高校名單,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地方專項計劃投檔錄取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對有關學校、單位和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