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08 09:58:38作者:佚名
5.排序辦法。在“高校錄取分數分區間分布統計表”中,每個分數區間段內的大學原則上是按照分數高低進行排序的。如果有分數并列的情況,則以計算機自然排序為準。
6.錄取數據統計年份。由于錄取分數具有一定的波動性,僅參考一年的數據不夠客觀,因此本次統計是對2009~2011年三年數據統計的綜合。
7.本次排序只涉及本科大學。
文科一本
80分以上: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復旦大學、中國人民大學
71~80分: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61~70分:浙江大學、南開大學、中央財經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廈門大學、武漢大學、中國政法大學
51~60分:同濟大學、中山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西南財經大學
41~50分: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北京語言大學、天津大學、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山東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四川大學、北京理工大學、東北財經大學
31~40分:中國農業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國際關系學院、華中科技大學、暨南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天津財經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湖南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吉林大學、東南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北京)、上海金融學院、中央民族大學、蘇州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國海洋大學、西南政法大學、重慶大學、北京林業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北京工商大學、中南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哈爾濱工業大學、山東大學威海分校、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東華大學
21~30分:南京財經大學、重慶醫科大學、浙江工商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東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大連海事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首都師范大學、西安外國語大學、上海大學、西北大學、深圳大學、河海大學、上海對外貿易學院、南京師范大學、北京工業大學、蘭州大學、東北大學、中國民航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西南大學、昆明理工大學、西北政法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東北師范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大連理工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上海理工大學、中國藥科大學、華南師范大學、華北電力大學(保定)、江南大學
11~20分: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遼寧大學、武漢理工大學、西北工業大學、哈爾濱醫科大學、北京化工大學、河北工業大學、江蘇大學、安徽大學、東北電力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僑大學、山東師范大學、長安大學、寧波大學、南方醫科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云南大學、南昌大學、重慶交通大學、武漢科技大學、汕頭大學、北方工業大學、南京農業大學、陜西師范大學、中國礦業大學、華中農業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天津醫科大學、燕山大學、南京林業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電子科技大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華東交通大學、西南石油大學、海南大學、江蘇科技大學、湖北大學、西南科技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河南大學、南京工業大學、湘潭大學、重慶郵電大學、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東北林業大學、長沙理工大學、廣西大學、寧波諾丁漢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