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17 22:59:47作者:佚名
(2)學籍證明原件。需要證明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其他證明材料無效;
(4)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包括考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五個方面的記載和證明;
(5)高中階段相關獲獎證書及其他反映學生對所報專業(類)有濃厚興趣和一定潛能的實踐、調研報告及證明材料(我校不以論文和專利作為審核依據,請勿上傳論文和專利作為申報材料);
(6)中學校長、學術團體或專家個人的實名推薦信原件,若無此項材料則無需提供;
(7)誠信承諾書。(系統內申請表第六頁,須手動填寫后拍照上傳)
以上七項申請材料通過報名系統填報后下載,所有材料均須校長簽字和中學蓋章,并上傳到報名系統中,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未按要求上傳申請材料或上傳申請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報名無效。
六、考核辦法
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部門戶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其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根據考生的考核成績、擇優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并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上報主管部門審批。名單將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招生網上公布,同時報送至各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等網站上公示。
七、錄取要求
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資格考生,在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后,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的有關規定填報高校專項相關志愿且專業服從調劑,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同批次錄取控制線,我校將根據公布的各省(區、市)招生計劃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并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錄取時,我校可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區、市),按相關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相應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八、監督機制
學校本科生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錄取進行全程監督。所有入選資格考生,將在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學生本人及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材料均須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相關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學校招生監察舉報電話:
九、咨詢方式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
招生網網址:
招生咨詢郵箱: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魯磨路388號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430074)
十、其他說明
1.報名、確認、上傳等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各環節開放時間以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設置為準,請密切關注武漢高校名單,未在規定時間完成相關環節視為放棄后續環節資格。
2.本簡章由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3.若教育部和相關省級招生考試部門有新的政策,則按新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