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22 16:00:48作者:佚名
教孩子不可做,自己卻帶頭做。舉例:抽煙、喝酒、賭博、吸毒、吃檳榔、生活懶散、家居雜亂、沉迷電玩電視。
要孩子做,自己卻不做。舉例:看書、運動、早睡早起。
十三、孩子犯錯時,父母可以懲罰嗎?
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難免有偏差行為,如不適時予以一定的懲罰,難達管教的目的,所以法律承認父母有懲戒權。我國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父母得于必 要范圍內懲戒其子女。」懲戒系對于子女施以身體上或精神上的痛苦,促其改過遷善。至于懲戒的程度,則不能逾越必要的范圍。過度的懲戒,如以殘忍苛酷的手段 懲戒子女,造成子女身體傷害、危害生命、產生恐懼時,則為親權的濫用,最近尊親屬、主管機關、兒童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均可向法院聲請宣告停止親 權,且可能構成傷害罪(刑法第277條)、不法拘禁罪(刑法第302條)、強暴脅迫罪(刑法第304條)、恐嚇罪(305條),應負刑事責任。
父母懲罰孩子的原則:
1、對事不對人,讓孩子清楚知道他做錯什么才受懲罰,并告訴他正確的行為。
2、選擇合適的懲罰方式,以提升教導效果。
3、懲罰孩子要審慎,不可造成身心傷害,切忌在盛怒時懲罰孩子。
4、懲罰孩子不可采取殺雞儆猴、報復、翻舊賬、連坐(一人犯錯,其它人連帶受罰)等方式。
5、不在公開場合懲罰孩子。
6、懲罰后要安撫,告訴孩子父母真心愛他,希望他能學好。
7、當孩子能改過時,應該立即贊美。
8、有愛的懲罰才有意義。
十四、婚姻危機時,如何照顧孩子
父母有時因感情失和,面臨婚姻危機,經常爭吵或分居、離婚。若出現此種狀況,請注意孩子身在其中的困窘,應盡量避免以下情事發生:
1、避免因對婚姻的不滿,而疏于對孩子照顧或過度占有。
2、勿在孩子面前爭吵,牽怒孩子罪及無辜。
3、勿在孩子面前批評對方。
4、向孩子說清楚父母不合的原因,但以不破壞彼此形象為前提。
5、讓孩子了解父母雖然失和,但對他的愛仍然不變。
6、對孩子日后的監護與撫養問題,應以對孩子最有利的條件來考量。
7、千萬不要帶孩子負氣出走,或將其藏匿起來,而剝奪孩子上學的權利。別讓孩子成為父母爭吵下的犧牲品。
8、當父母雙方選擇離異時,盡量不要剝奪彼此的探視權,讓孩子仍能擁有父母的愛與關懷。
其實,家庭是可以經營,需要付出的。夫妻雙方,并非一定要成為單親,在婚姻失和的陰影下,孩子將是最無辜的受害者。
十五、單親家庭子女的教養;
單親家庭在現代的社會中有漸增的趨勢,單親是不得已的,面對孩子,您需要一些輔助的處理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