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1 22:44:20作者:佚名
(二)錄取原則
按專業優先進行錄取,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進行,即上線考生中,按報考專業以總分順序進行錄取;先按選報第一專業進行錄取,當第一專業不能錄取再依次按照所報專業進行錄取。所報專業都不能錄取時再根據考生是否同意調劑志愿,如果同意調劑時調劑到未錄取滿的專業錄取,如果不同意調劑不能錄取。分數相同考生按語文、英語單科成績排序錄取。
如出現多人分數并列超計劃無法全部錄取時,按以下規定:
1.高中畢業生,依次按照高中學業水平成績中的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中職畢業生和社會考生,依據其參加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中的核心技能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3.退役士兵考生,依據其參加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如若同分需參加二次面試,高者優先錄取。
第五章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
第十六條免試對象和條件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符合免試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志愿填報完成后可向學院提出書面免試申請,由學院予以免試錄取。取得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可于2022年4月6日前向本院招生辦公室書面申請免予相關專業的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七條免試錄取程序
學院對申請免試入學和免予職業技能測試的考生進行資格、條件審核和結果公示,公示后的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廳學生處、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公示無異議者,由高校隨非免試考生一并辦理錄取手續,考生免試進入專科層次相關專業學習。
參加我院單獨考試招生的退役士兵,需于2022年4月6日前,將考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報送我院(鑫苑校區招生辦),由我院進行資格審查和公示,并將公示后的名單報省教育廳備案。資格審核貫穿全過程,考生本人須對申請資料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材料獲取相應資格的,一經查實,將依據相關規定,取消其當年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單招錄取退役士兵須將檔案轉至我校并參加全日制培養。
第六章獎(助)學金設置及學費及住宿費
第十八條學生待遇:與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學院制訂有以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為主體,勤工助學為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多措并舉的資助辦法,保證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放棄學業。其中國家助學金按照不同情況,可申請43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300元/生/年三檔;學生在校期間表現優秀的學生,還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其中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
學費標準:學院各專業嚴格按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豫發改辦[2020]456號文件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學費標準為:文科類專業3700元/年;理科類專業4200元/年;藝術類專業6000/年。
住宿費標準:擬定400元/年/生,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第七章 畢業文憑
第十九條學生畢業頒發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并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就業報到證。
第二十條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學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招生,特此聲明。
第八章 咨詢電話及網址
第二十一條 咨詢電話:
0371-
監督電話: -(黨辦)
第二十二條學校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