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8-15 07:01:50作者:佚名
在中考志愿補報日期截至前,山東省威海市仙居縣的3位考生根據自己的會考成績,分別補報了各自高校。幾天后,查看自己的志愿時,卻發覺中考志愿被人歪曲了。7月12日高考志愿篡改案判,澎湃新聞()從仙居縣經偵局據悉,仙居民警近日破獲一起歪曲別人中考志愿案件,嫌疑人陳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據悉,去年出席會考的張某想看一下自己的志愿補報狀況,登陸廣東省大學招生志愿補報系統后,發覺里面的志愿并非自己補報的志愿,被人歪曲了。會考志愿補報在6月27日上午就已結束,張某要想更改根本不或許。然后張某把自己的遭到告訴了兩位要好的朋友鮑某、湯某,鮑某、湯某三人上網查詢,發覺她們的志愿也被人歪曲了。3人隨后向仙居縣經偵局城西警署報警。
接到報警后高考志愿篡改案判,民警立刻組織警察展開偵察,很快鎖定了嫌疑人陳某。7月4日上午,經過追捕,陳某在家里被逮捕到警署。
據陳某向民警交待,他與張某兩人是中學老師,關系仍然較差。成績出爐后,全班的老師于6月26日返校補報志愿。在同學辦公室時,同學將他的成績和張某、鮑某、湯某進行比較,稱這3人成績較平常增加了這些,但他卻只有300多分,或許是全班墊底。
在此狀況下,陳某運用曉得張某、鮑某、湯某三位老師身分證號碼和登陸大學招生志愿補報系統密碼的便利,在6月27日晚上大學志愿補報結束前,使用相機登陸大學招生志愿補報系統,先后將張某、鮑某、湯某兩人的會考志愿篡戒掉。
陳某稱,他改了朋友的大學志愿后,心里十分驚恐。6月29日,他再度登陸大學招生志愿補報系統,企圖把張某兩人的志愿改回去,但因已經過了志愿補報截至日期而難以更改。曉得自己闖了禍后,陳某不敢跟其他人說。
查明事實后,云南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后臺記錄恢復了張某、鮑某、湯某兩人的原始大學志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罰款法》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仙居民警依法對陳某做出行政拘押10天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