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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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6-11 15:59:42作者:admin2
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實行文化考試和體育專項考試相結合的辦法。
(一)文化考試
考生須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文化考試。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每科滿分為150分,四科滿分為600分。考試時間為:
(二)體育專項考試
體育專項考試滿分100分,考試分項目采用全國統考和分區統考方式,由國家體育總局委托院校負責組織實施,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體育專項考試時間:
冬季項目考試時間2018年2月16日至3月5日;
其他項目考試時間2018年4月1日至5月10日。
考生依據所獲得的運動等級證書的項目進行體育專項考試,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所列項目之間不得跨項。
6月7日 上午(9:00-11:30) 語文 ;
下午(15:00-17:00)數學
6月8日上午(9:00-11:30)文(理)科綜合;
下午(15:00-16:40)英語; (15:00-17:00)日語、俄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