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3 11:10:11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高質量開展學校2024年招生工作2024年長春大學旅游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全稱:長春大學旅游學院
學校類型:民辦獨立學院
級別:本科
第四條 長春大學旅游學院舍嶺校區: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舍嶺街道幸福村委會長慶路15公里
長春大學旅游學院凈月校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府直街道潭西社區府直路1595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標準
大學本科:
1、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費為25000元/生·學年;
2、旅游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人民幣;
3、物流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人民幣;
4、市場營銷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人民幣;
5、酒店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人民幣;
6、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學費為25000元/生·學年;
7、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人民幣;
8、財務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人民幣;
9、會計專業學費為25000元/生·學年;
10、工程造價專業學費為25000元/生·學年;
11、工程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人民幣;
12、電子商務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人民幣;
13、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學費為25000元/生·學年;
14、風景園林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人民幣;
15、建筑學專業學費為25000元/生·學年;
16、智能建筑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人民幣;
17、金融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人民幣;
18、網絡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人民幣;
19、物聯網工程專業學費為25000元/生·年;
20.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為每人每年25000元人民幣;
21、人工智能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年25000元;
22、英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人民幣;
23、日語專業學費為25000元/生·學年;
24、俄語專業學費為25000元/生·學年;
25、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人民幣;
26、環境設計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人民幣;
27、產品設計專業學費為26000元/生·學年;
28、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學費為26000元/生·學年;
29、戲劇影視藝術設計專業學費為26000元/生·學年;
30、動畫專業學費為26000元/生·學年。
副學士學位至學士學位專業:
專升本各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特長專業:
1、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學費為14000元/生·學年;
2、導游專業學費為14000元/生·學年;
3、空乘專業學費為14000元/生·學年;
4、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學費為14000元/生·學年。
學士學位輔修專業:
會計專業學費為8000元/生。
第三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教學內容,經考核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長春大學旅游學院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高職院校畢業生,頒發長春大學旅游學院規定的專科(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回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流程
第七條 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高校在軍人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償還、勤工助學、“綠色通道”等。
學校的校內資助還包括學校獎學金、新生入學補助、勤工儉學計劃、學費減免和其他資助項目。
第八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前,可向學籍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助學貸款;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學生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認定其困難情況,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資助。
第五章 入學須知
第九條 新生入學外語要求
英語專業只招收精通英語的考生,其他專業對外語沒有限制。
第十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要求
沒有特別的要求。
第十一條 身體健康條件要求
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國殘聯制定、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及其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
1.文件轉移比例:按批次順序報名的志愿,文件轉移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批次平行報名的志愿,文件轉移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原籍省(市、自治區)對文件轉移比例有特殊規定的,按照原籍省(市、自治區)的文件轉移原則執行。
2.考慮加分或減分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3.各專業單科成績不限制,專業分數差異不要求。
4.普通類錄取原則:會計學、財務管理專業按招生計劃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順應意愿”原則錄取,直至滿員;其他專業按考生第一志愿專業錄取。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在招生計劃范圍內1:1符合專業意愿錄取”的錄取規則。如考生所報專業未被錄取2024年長春大學旅游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同意專業調整者,在報考該專業的考生全部被錄取后,調整至空缺專業。不同意專業調整者,將自動退學。
對已實施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錄取政策,按照各已實施高考改革省份要求執行。
5.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書,學業成績須達到或超過所在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按招生計劃錄取,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額滿為止;其他藝術類專業按考生第一專業錄取,優先考慮各省藝術類專業備案辦法及分數計算意見。如無明確指示性文件,則以綜合成績=學業成績(含關愛分)×60%+專業課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河南省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科目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
6.(1)已實施“3+1+2”高考改革的省份,若錄取考生成績相同,則按成績高低排序,即數學、語文、外語、第一志愿、單科最高分第二志愿、單科第二志愿。 (2)已實施“3+3”高考改革的省份,若錄取考生成績相同,則按成績高低排序,即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最高分第二志愿、單科第二志愿、單科第三志愿。 (3)未實施高考改革的省份,若錄取考生成績相同,則按成績從大到小排序,文科為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文科,理工科為理科。
第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