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07 16:35:04作者:admin2
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印發的《關于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之前已退休并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就是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并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最近以來,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你好,
1月19日,四川召開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會議明確,今年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并指出,這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近期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準決定的首次調整,對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實現工資正常調整具有重要意義。
同一天召開的內蒙古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也明確,按照國家要求,今年要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這次調標是建立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后的首次調整,各地、各部門要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清理自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堅決糾正。
在更早前的2015年12月31日,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視頻會議透露,今年要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分配制度。按照國家部署,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研究完善公立醫院薪酬制度、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提高退休人員待遇標準、落實人民警察工資待遇調整政策,開展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此外,江蘇提出今年要“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北京提出今年要“平穩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陜西也提出今年要“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等等。
近期要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
去年1月14日,《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近四千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開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同時其基本工資也進行了調整。截至2015年7月底,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兌現工作全面完成。
此次工資調整優化了工資結構,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提高了基本工資占工資的比重。同時,重點向基層傾斜,并確保所有人員的工資都有所增加。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資為300元左右。
需要指出的是,去年人社部有關負責人就機關事業單位調資工作答記者問時曾指出,這次調資工作進一步明確了建立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近期要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準。
對于如何調整,人社部表示,將依據工資調查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確定調整幅度,逐步提高基本工資占工資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