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2-13 09:00:39作者:佚名
普通高中招生采取分院、一次性錄取的方式,即根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志愿考生錄取分數,一次性確定各學校的錄取名單和錄取分數線。
2022年起,國際班招生將增加面試環節。 各學校制定面試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對報名中所有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面試。 錄取結果將及時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為適應新高考改革,招收特殊人才的學校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專業設定文化課程錄取分數線。
(二)錄取順序
普通高中按照省早批次、市早批次、城市普通批次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的順序分批錄取。
省提前批準,省教育部門組織招生。 本市早期批次、城市一般批次內的第一、二、三、四批次以及志愿者征集工作由市招考辦公室統一組織。 符合第一批首選學校錄取要求的考生將被該學校錄取,不再考慮進入其他批次首選學校。 考生一旦被某所擇校錄取,將不會被退學,也不能被其他學校錄取。
城市普通批次第一、二、三、四批次錄取過程中,如果考生填寫上一批首選學校而未被錄取,則在進入后續批次首選學校時,總成績需為一次性減10分即可參加后續批次錄取。
河南省開封高級中學、河南大學附屬中學、開封市第二十五中學非提前錄取順序為:普通生、分配生。
招生學校根據考生總成績(含護理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若多名考生總成績相同開封一高錄取分數線,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高者錄取; 若仍相同,則按單科成績較高者錄取(單科比較時,順序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品德與法治、歷史)。 2023年起,省級示范高中普通批次錄取的普通學生地理、生物考試成績必須達到B類(含)以上。
達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但尚未被心儀學校錄取的考生,可在全部批次招生結束后參加志愿者征集。 市招生辦公室將從尚未完成招生計劃并提交申請的學校收集志愿者。 志愿者考生按照錄取分數線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一旦錄取,將不再退學。 正常錄取的學生不能參加志愿者招募。
(三)分配學生的錄取
1.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和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初中
招生的學校有河南省開封高級中學、河南大學附屬中學、開封市第二十五中學。
享受生源分配政策的學校均為市區初中。
2、入學及享受分配生的學生比例
上述三所高中的招生人數比例為其總招生計劃的50%。
城市初中招生人數由市招生辦根據薄弱學校傾斜政策和當年報考普通高中的初中畢業生人數計算得出。 從2022年秋季開始,分配到非熱點初中(含區屬初中)的學生比例將逐步高于熱點初中。
3. 分配為學生的資格
候選人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有資格分配:
① 具有城市初中研究生院正式學籍并在本校學習滿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②綜合素質評價必須達到B級以上(含B級)。 2023年起,地理、生物考試成績必須達到B級(含)以上。
③錄取分數線在市區最低控制線以上。
離校、留校、轉學、復學、返校的學生及社會考生不符合分配資格。
分配學生資格審核的主體是城市初中,校長為第一責任人。
四、分配學生錄取辦法
① 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學校,對低于相應錄取分數線100分以內符合分配生資格的考生,按照其畢業初中分配生計劃擇優錄取。 總成績相同的,按照成績排名規則擇優錄取。
②考生在普通批次招生高中首次申請時,方可享有分配生入學資格。
③如初中學生無法按照正常規定使用某省級示范高中分配名額,一名志愿考生可突破分數線以下100分的基本限制,直接考入相應省級示范高中。模范高中以成績為基礎。
④初中生源分配計劃未完成的,空缺計劃轉入相應高中常規招生計劃。
⑤各初中合格分配學生名單須在學校予以公示。 公示無異議后,紙質版名單加蓋公章并由學校法人簽字,報市高中招生辦公室備案。 擬錄取學生名單在開封教育體育網()公示三天,同時在市教育體育局和招生學校公示。
⑥ 2023年起開封一高錄取分數線,分配到普通高中的學生人數將按照初中學生人數按一定比例直接分配到學校,不受招生學校分數線以下100分的限制。
⑦ 錄取公告期間,如發現有不符合分配生資格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到其畢業學校補錄取。 超過公示期限的,不再進行追加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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