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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4-23 10:30:36作者:網絡
??一、明確房屋不動產權證具體辦理時間
在購房合同中,一般是不會寫明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時間,大多數開發商都是在交房1~2年后辦理。如果購房者對于拿到不動產權證的問題比較著急,最好能在補充協議中約定辦理不動產權證的具體日期,為防止開發商違約,還要注明相關賠償責任,如在約定期限內,開發商沒能辦理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應按約定對購房者進行賠償事宜。
??另外,如果因開發商原因導致產權證無法辦理,開發商應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損失。
二、約定貸款失敗是誰的責任
有一部分購房者簽訂了購房合同,卻沒能申請下來購房貸款,這時候與開發商的交易不能正常完成,責任該由誰承擔呢?想弄明白責任歸屬,首先要清楚貸款失敗的原因。
??一般來說,貸款失敗原因有三種:
1、開發商原因:購房者可退房且不用承擔違約責任,甚至可要求開發商承擔責任;
2、銀行、政策等原因:購房者可無責解約;
3、購房者自身原因:可與開發商重新協商付款方式,無法繳納余款的,購房者要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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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確交房具體日期
這點對于購房者來說,尤為重要。開發商在合同規定的日期內沒有交房,往往會以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大為解釋,以此來規避違約責任。如果開發商在補充協議中約定了大量的可以延期交房的情形,購房者一定要提出疑義,如果逾期交房超過約定期限,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開發商退還所有款項,按照逾期天數給予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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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攤面積大小和位置
公攤面積的多少,直接關系到購房者實際使用房屋面積的大小。很多開發商在購房者咨詢公攤面積的時候,只會給出一個大概的數字,并且不會明確寫入購房合同,后期卻很可能在這上面做文章。
對此購房者在補充協議中應當約定好公攤的具體數字,并注明公攤的具體位置、面積大小,特別是對于公攤變更的情況,約定得越詳細,對購房者就越有利。
??此外還要注意,頂層樓臺和一樓院子是否是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公攤面積,如果是的話,開發商無權贈送。
購房者應在補充條款中對得房率做精準的約定,如果收房時得房率不達標,購房者可以依據合同,選擇退房并讓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五、約定具體房屋質量標準
關于交房標準這一點,毛坯房的要求一般都是最基本的質量問題,精裝房則需要格外注意,最好能在補充協議中明確到裝修材料的品牌、型號、顏色、材質等,盡可能避免名牌、高級等含糊不清的詞匯,不利于購房者驗房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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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開發商在施工階段,會請購房者到建筑工地進行現場檢驗,但有的開發商就不會。那么購房者可以在補充協議上跟開發商進行具體約定,比如施工節點,在隱蔽工程覆蓋之前,要求購房者到場并簽字,簽完字再進行覆蓋,繼續施工。
六、明確物業管理問題
包括物業公司及物業費的繳納時間,繳納金額,都應該在補充協議中進行約定。
??多數開發商會自己成立物業來管理物業小區。購房者容易把物業和開發商視為一體,但實際上他們是各自獨立的法律主體,購房者和他們形成不同的法律關系。
但無論怎樣,購房者都要明確自己所購房屋的物業公司是哪個,資質如何,物業費的繳納時間和具體繳納標準等,這些問題都要一一列好,不能輕易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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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約定發生退房后的責任歸屬
退房責任按照法律規定,以下情況購房者可退房: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房屋質量瑕疵;
房屋質量問題嚴重;開發商單方變更規劃;銀行按揭失??;開發商沒拿到預售許可證;開發商遲遲不交房;開發商遲遲不辦房產證;合同無效……
但為了更好地約束開發商,最好能在補充協議中做好詳細的約定,比如開發商具體該承擔怎樣的責任,已交房款應在多長時間內退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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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開發商的承諾要落實到合同里
在購房者下定決心購買房子之前,很多開發商都會許下口頭承諾來吸引購房者,而這些口頭承諾一般還都是與購房者息息相關的,會向購房者承諾一些“好處”,比如贈送面積、有學校入學資格、停車位、物業費的收費優惠等等。
如果不將這些口頭承諾寫入補充協議,等到你交房入住才發現上當受騙也于事無補了。
??如果購房合同內容和補充協議內容不符,合同補充協議簽署在后,通常以補充協議中的內容為準。
補充協議是買房合同的補充部分,它對合同中沒有約定、約定不明確或者容易發生糾紛的部分進行補充,并提前約定好具體違約責任。一般來說,補充協議提到的問題更容易發生。
??那么簽訂補充協議時要遵循哪些原則呢?
補充協議遵循三大原則
對于補充協議,購房者可以盡可能地就自己重點考慮的問題與開發商多進行溝通和協商,并遵循三大原則:
一是細致。首先將整個交易的全過程,包括合同簽訂、履行的全過程,其中涉及廣告、合同、退房、退款甚至離婚和死亡等都應予以充分考慮;其次是對涉及房屋的質量、面積、配套設施及社區環境等方面內容加以明確;最后是對可能產生爭議的地方,包括一些有借鑒意義的案例訂入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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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違約責任。訂立補充協議時,應該注意權利與義務的對應,每一項義務都意味著責任,每一個責任都會產生違約對應的后果。
三是舉證責任。購房者在目前的全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較難行使知情權,在訴訟或仲裁中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據,如果按照一般舉證原則即誰主張誰舉證的做法,是無法有效地保護購房者權利的,所以補充協議在某些方面采用舉證責任倒置的方法,規定由開發商來承擔舉證責任,以此來保護購房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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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協議是合同的重要補充文件,很多時候,合同中沒有寫明的條款,都會在補充協議里體現。所以,簽訂補充協議更是馬虎不得,不要為了省事就忽略合同內容,一定要看清條款內容再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