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1-02 17:59:26作者:admin2
從2015年7月1日起,常州市民以個人名義申請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條件簡化,職工只要憑身份證就可辦理,不需要再提供養老保險手冊。常州市出臺《常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管理辦法》,該辦法已從7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介紹,新修訂的個人繳存戶管理辦法對個人繳存戶繳存對象和范圍進一步明確,包括在常州市行政區域內的自由職業者、辦理工商登記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傭人員、在常州市人事機構辦理檔案托管的從業人員等,均可自愿以個人名義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
其中,年齡要求不變,仍為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
同時,《辦法》對申請條件進行了簡化,職工只要憑身份證就可辦理,而不需要再提供養老保險手冊。
在申請材料方面,將原來的《個人繳存戶銀行扣繳申請表》和《個人繳存戶賬戶設立申請表》合二為一,同時增加個人繳存戶協議,將個人繳存者的權利和義務以協議形式明確,彌補了管理辦法在一些約束性條款上的不足。在辦理流程方面,將個人繳存戶的登記和匯繳轉移等業務都由受托銀行辦理,改變了原來個人繳存戶登記和匯繳等事務分別由公積金中心和受托銀行分開辦理,方便了職工,也提高了效率。負責人介紹,《辦法》與之前另一個重大變化是進一步明確了個人繳存戶的權利義務。
注重個人繳存者的權利義務并重,并增加了罰則部分,以有效防止個人繳存戶貸后不繳的問題。
“個人繳存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后,未按約定履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義務的,公積金中心將要求其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剩余本息或對其剩余貸款本金改按同期商業住房貸款基準利率計息。”
此外,該負責人特別提醒,對個人繳存戶的資金匯繳方式,從7月1日起采用銀行扣繳,不再接受現金繳付。新修訂的個人繳存戶管理辦法與原辦法相比有以下不同:
一是進一步明確個人繳存戶繳存對象和范圍,簡化申請要件。
職工只要憑身份證就可辦理,而不需要再提供養老保險手冊。
二是明確了個人繳存戶的資金匯繳方式,必須是銀行扣繳方式。
三是簡化了個人繳存戶辦理流程,將個人繳存戶的登記和匯繳轉移等業務都由受托銀行辦理,改變原來個人繳存戶登記和匯繳等事務分開辦理的流程,方便了職工,提高了效率。
四是進一步明確了個人繳存戶的權利義務。
注重個人繳存者的權利義務并重,并增加了罰則部分,以有效防止個人繳存戶貸后不繳的問題。
五是進一步簡化和完善了申請材料,將原來的《個人繳存戶銀行扣繳申請表》和《個人繳存戶賬戶設立申請表》合二為一,同時增加個人繳存戶協議,將個人繳存者的權利和義務以協議形式明確,彌補了管理辦法在一些約束性條款上的不足。(以上回答發布于,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