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13 10:09:29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規范“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湖州師范學院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湖州師范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10347(國標代碼)、0021(浙江省代碼)、0321(“三位一體”代碼)
第五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州師范學院
第七條 學校地點:湖州市吳興區二環東路759號
第三章 組織架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和招生考試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和招生工作。
第九條 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應當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確保招生過程公平、公正、公開,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2024年計劃招生總人數為235人。招生類別、專業名稱、學科范圍、計劃及學業水平考試要求如下:
注:考生必須符合所申請專業的學科范圍要求,否則無法申請并被錄取; 報名時,每位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專業,不得同時報名兩個專業。
第五章 報名條件和報名方式
第十二條 報名時間:2024年3月5日9:00—3月14日16:30
第十三條 注冊條件:
1、參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考,綜合素質評價為B級(新高考改革前往屆生為P級)及以上的報考者。
2、師范教育:小學教育(師范)要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A、B成績之和為7分以上(其中A不少于2分),其余為D(之前新高考改革)往屆學生C)級及以上; 其他師范專業要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A級與B級之和為7分及以上(其中A級不少于1分),其余為D級(新高考改革以前的學生為C 等)及以上。
非師范教育: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A、B成績之和為5分及以上,其余為D成績(新高考改革前原生為C成績)及以上。
3、認可往屆學生相應學科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對于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學生,“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將合并,以較低成績作為“技術”學科學業成績等。 三、自選綜合分數將不會被計分。
第十四條 報名方式及要求:
1、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者,可以通過個人自薦方式報名。
2、網上報名要求:
考生登錄湖州師范學院本科招生網站(),點擊右下角“報名系統”,按要求上傳所有申請材料掃描件,審核通過后生效。 嚴格按照報名系統提示的順序上傳文件。 掃描件應為 jpg 格式。 圖片必須清晰,每張圖片大小不超過4M。 考生應在報名截止日期前領取相關報名材料,逾期不得補充報名。
3、上傳申請材料要求(含直接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
(一)報名申請表:考生須如實填寫報名系統頁面顯示的《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申請表》,包括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所選科目等報名信息。 填寫的內容須經所在高中審核同意,打印在A4紙上并加蓋所在高中公章后上傳。
(2)高中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不超過3份,原件需直接掃描上傳,復印件需加蓋中學公章掃描上傳):選擇獲獎最高級別同類證明材料,綜合考試當天須攜帶原件備查。
(三)考生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 如丟失,考生可使用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原件。
未加蓋公章、未提交系統、未按要求上傳、或圖片模糊的,將被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第六章 資格審查與報酬
第十五條 資格審查:
1、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將對所有考生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審核。
2、綜合素質測試考生入圍名單(含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原則上按照不超過各專業計劃總人數的1:8的比例確定。 報考人數少于專業計劃招生人數8倍的,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列入綜合素質測試入圍名單。
3、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的資格為:在滿足報名條件的前提下,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5門為A及以上,其余為D(新高考改革前往屆生為C) 及以上。 綜合素質考試直接合格考生人數超過專業計劃人數八倍的,綜合素質考試名單按各專業實際綜合素質考試直接合格考生人數確定。
4、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未達到專業計劃人數8倍的,學校專家組將根據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進行書面審核。考生的學術水平考試成績和申請材料。 綜合評審分為百分制,包括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申請材料評審成績兩部分。 高中學業能力測試成績占70%(高中學業能力測試成績=高中學業能力測試成績累計總分,A級計15分,B級計9分,C級計3分(C級)新高考前歷屆學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不計入),D級及以下不計分,折算滿分100分),申請材料審核分數占30%(滿分)分數為100分)。 候選人的申請材料可用于參加獎項評選。 詳情請參閱我校三一報名系統。
若考生綜合評價成績相同,則考生高中學業能力測試成績、高中學業能力測試科目A級數、高中學業能力測試科目A級與B級總和湖州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單科成績按順序進行比較。 健康)狀況。 其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單科成績排名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化學、思想政治、生物、地理、技術。 若個別科目排名仍相同,則共同入圍。
5、綜合素質測試入圍考生名單將于2024年3月25日在湖州師范學院本科招生網站公布。
第十六條 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應當按照下列要求繳納費用:
1、收費標準:140元/人
2.付款方式:公共付款(不接受現場付款)
綜合測試入圍考生須于2024年3月28日08:30至2024年3月31日16:30期間使用支付寶掃描二維碼(見下圖)→輸入“身份證號”→查詢→確認支付→在公共支付界面輸入手機號碼→下一步→選擇“支付寶”→支付費用→完成。
逾期未繳納費用的考生視為無效。 繳費成功后,如因個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報名費不予退還。
第十七條 自2024年4月10日起湖州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完成繳費的考生可登錄湖州師范學院本科招生網站右下角“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第七章 綜合質量檢驗
第十八條 考生綜合素質測試安排:
1、綜合質量檢驗時間、形式和內容
時間:2024年4月13日
形式:面試(具體考試形式以學校通知為準)
內容:平時測試測試教師的專業技能和素質,包括儀表、口頭表達、書面表達等; 非正常考試測試綜合素質、職業素養、職業潛力等。
2、需攜帶備查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門票; 3、證書原件(在注冊申請材料中提交)。
3、績效考核:全部以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為準,滿分100分。
第十九條 自2024年4月23日起,考生可通過湖州師范學院本科招生網站右下角“報名系統”查詢成績。 學校根據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按照不超過各專業計劃總人數1:8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本專業入圍考生名單。 如果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相同,則比較考生的高中學術能力測試成績、高中學術能力測試科目A的數量、高中學術能力測試A和B成績的總和、單科成績在高中學業能力測試等方面均出現第一名的情況。 其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單科成績排名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化學、思想政治、生物、地理、技術。 綜合素質測試合格的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站上公布,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八章 錄取辦法
第二十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納入浙江省普通提前錄取。 具體錄取辦法如下:
1、高考總成績要求:不低于浙江省普通類第一部分分數線。
2、外語要求:英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考生,要求英語成績100分。 其他專業學生入學后原則上僅使用英語作為外語教學語言。
3、男女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4、身體健康要求:色覺輕度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 不能錄取的專業有:化學(師范)、學前教育(師范)、水產養殖(精品班)、護理、生物工程。
5、入圍考生須參加2024年浙江省高考,考生在填寫報名表時,必須在五所院校的第一志愿欄填寫選擇我校,否則無效。 填寫專業選擇時,專業選擇必須與考生入圍專業一致。
6.“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綜合成績換算方法:
綜合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20%+高考總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60%(包括高中學業能力測試科目A等)15分,B級值9分,C級值3分(新高考前往屆學生學業能力測試C級不計分), D級及以下不計分,總分為150分)。
7、專業錄取辦法:按照各專業1:1招生計劃數,劃定校內錄取基線。 入學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單項順序和分數高低排序。 單項順序依次為:高考總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若仍相同,則按文化總分(不含加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排序。選修科目按順序排列。 具有高中階段相關選修課學分或相關選修課成績優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8. 填寫報名表的考生人數未達到專業計劃人數的110%(小數點四舍五入),則錄取人數控制在考生人數的85%以內有意報考專業(小數點四舍五入),未完成計劃的將轉入普通高考制度絕招。
第九章 協商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接待考生和家長的來電、來信、來訪。 具體咨詢信息如下:
聯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二環東路759號 郵政編碼:313000
招生咨詢熱線:-2599888
招生督導電話:-2321128(兼傳真)
學校網站:
招生網站: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錄在考試誠信檔案中: 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 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 入學后發現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其學歷、學位證書作廢,責令撤銷或者沒收;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或者非法獲取證件、成績證書、榮譽證書、學校健康證明材料等,騙取注冊資格、享受優惠政策;
2.在綜合素質評價及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充入學、容留他人參加入學考試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考試作弊等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舞弊行為。
第二十三條 中學應當認真核實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批準的自薦材料。 如有舞弊行為,湖州師范學院將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2024年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等信息詳見湖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站。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湖州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章程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此外,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學校將保留酌情調整綜合素質測試的內容、方式、時間和地點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