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18 11:52:02作者:佚名
1. 復試成績及復試名單
1、我院各專業復試分數線如下:
2、初試成績達到我院復試分數線要求的人員,按照學科專業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學科專業復試人選名單,考生可通過學院官網查詢復試名單(見附件1)。
3.各專業(方向)計劃招生名額如下,以實際錄取人數為準:
注:專業學位碩士訂單培養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支撐產業鏈保障、瞄準行業人才儲備需求、考慮就業導向、合作企業共同參與,旨在培養一批熱愛黨和國家、愛崗敬業、有報國報民社會責任感、基礎理論功底扎實、專業技術能力與水平突出、工程技術創新創造能力強、國際視野開闊、扎根工程實踐的高層次人才,為行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今年,我院在學校支持下,開設了“中大-智聯”聯合訂單培養項目,招生名額5個,僅限報考“085405軟件工程”專業的考生報名。該項目具體培養模式、要求、待遇詳見附件5。(凡進入復試并參加復試的考生,無論是否愿意報考該項目,報到時均需提交該項目相關知情同意書《附件6》,明確報考意向,并留存本單位備查。)
本次專項招生復試與同專業(即專業碩士)普通統??考復試合并進行,按照“以考生個人報考意愿為前提,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的原則錄取。(具體內容見本方案“四、復試成績確定及錄取名單”部分)
二、資格審查
復試考生請于3月31日14:00前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資格審查,材料以原件掃描件的形式通過WJX環節提交(詳見“附件2:復試安排”)。
請將(一)資格審核材料和(二)復試補充材料按順序合并為兩個PDF文件,文件名稱分別命名為“附件1:考生編號-姓名-資格審核材料”和“附件2:考生編號-姓名-復試補充材料”。
1.資格審查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正反面必須掃描在同一張A4紙上)。身份證遺失的中山大學分數線,需提供臨時身份證(須在有效期內)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需貼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加蓋馬鞍山印章)。姓名或身份證號碼發生變更的考生,需提供戶口簿或公安局出具的證明。
2.初試準考證。
3.學歷及學歷證明。具體要求如下。
1)在校考生須提交學生證和《教育部網上學籍核查報告》;
2)往屆生須提交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位證書電子登記備案表》;
3)已在國外取得學歷證書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報告。
注:關于《教育部學籍網上核查報告》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備案表》的申辦詳情,請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4、本科學習成績單。成績單原件須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若為復印件,須有“原件復印件”字樣,并加蓋原歸檔單位公章。
5、報考專業碩士(即085405)的考生需簽署《附件6:中山大學軟件學院、招商銀行消費金融有限公司2024年訂單式培養項目專業碩士項目考生知情同意書》。此知情同意書將作為報考“訂單式培養”項目的意向證明,請考生慎重考慮并準確填寫。
6.如為研究生網校頭條,須提供培養機構出具的同意報名證明,并提交入學前辦妥原學校退學手續的承諾書。
7.網絡報名時學業狀況、學歷認證信息錯誤的考生,還須根據個人實際情況提供以下信息:往屆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備案表》、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網上學業狀況核實報告》或有效的書面學業狀況、學歷認證報告。
8.“高校退役學生專項計劃”候選人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伍證明》復印件(原件亦需提交)。
(二)復審補充材料
按照復試要求,我院將加強對考生往屆學習成績、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等進行綜合考察,請考生提供科研成果或相關論文、競賽獲獎、社會服務等相關補充材料,作為復試綜合評價依據。
以上材料復試前需提交掃描件,錄取審核時查驗原件。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資格審核材料不予退還。資格審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
三、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標準
1. 復審方式
1.復審方式:現場復審。
2、復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占錄取總成績的50%。
3.考核時間:每位應聘人員總面試時間(含外語應用能力考核)不得少于20分鐘。
4.考核方式:以面試為主。機考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僅作為面試評委參考。機考具體安排請參見附件2、附件7說明。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逐一考核,考生當場答題,必要時復試小組成員將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
(二)復試內容
復試由綜合測評、外語應用能力測試、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測評三部分組成。
1.綜合評價(占重考成績的20%)
考試內容:結合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社會服務等有關信息,全面考察考生歷年學習成績、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政治素質。
2.外語應用能力測試(占重考成績的20%)
考試內容:重點考察考生的外語應用基本能力及是否具備本專業考研的基本要求。
3.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占復試成績的60%)
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是否掌握扎實、深刻、寬廣的專業理論和相關知識,是否具備本專業碩士招生的基本要求;考察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寫作水平等。
(三)考核評分
每位考生復試結束后,復試小組成員將現場獨立對考生進行評分,復試小組成員評分的算術平均值即為該考生的最終復試成績,分數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4.確定復試成績及錄取名單
1.重考成績與初試成績之和為入學考試總成績,重考成績與初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2、按照各招生專業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名單,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排序;初試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能力、綜合素質”排序。
學位申請者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確定錄取名單。
對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對只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和同時報考“訂單培養”專項計劃的考生合并排序,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錄取名單,優先考慮其“第一志愿”。
注:1)是否申請“訂單培養”專項項目不影響普通項目的申請和錄取;
2)報考特色項目的考生,將根據總成績排名優先進入第一志愿,直至項目滿員。即,若考生A排名在前15名中山大學分數線,則被第一志愿錄取;考生B排名在16名及以后,將根據兩個計劃剩余招生名額優先進入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已滿,則分配至第二志愿。若第一志愿已滿,考生不報考第二志愿(即不想被特色項目錄取),則考生B將失去錄取資格,相應錄取名額順延給總成績排名第二的考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未參加補考或補考不及格(補考成績低于該次補考滿分的60%為不及格)。
(3)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條件的。
(4)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
錄取后3個月內,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審核,審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或者學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5. 體格檢查
擬錄取考生錄取后須進行體檢,體檢表模板見附件4。考生可選擇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內容須涵蓋體檢表模板中的所有內容,體檢結果可加蓋體檢結論章。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辦[2003]3號)執行,并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教辦[2010]2號)執行。體檢結果最遲須于4月15日前報送。 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信息披露
復試錄取方案、分學科(方向)擬錄取學生名額、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安排、調整信息、復試結果等將在單位網站公布。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信息,將在公布考生名單時予以說明。
復查結果將報學校審核后由本單位予以公布。
經審核確定的錄取名單將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予以公布。
七、其他事項
1.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所在單位復試規程、考場規則和復試前本人簽署的《中山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不得向外界透露、傳播復試試題內容及其他相關信息。
2、研究生院將按照上級統一工作安排,開通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校對系統,擬錄取考生可通過該系統校對、修改郵寄地址,屆時敬請關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3.本規定未盡事宜,以中山大學研究生院有關文件為準。
八、咨詢、投訴和監督
1. 咨詢
中山大學軟件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3661005
郵件:
(二)申訴
中山大學軟件學院
電話:-3661003
(三)監督
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
郵件:
中山大學軟件學院
2024 年 3 月 27 日
附錄:
一、中山大學軟件學院2024級研究生復試考生名單
2.中山大學軟件學院2024年碩士學位復試安排
3.中山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
4.中山大學體檢表(擬錄取考生用)
5.中山大學軟件學院2024年度“中大-智聯”訂單式培養專項項目簡介
6.中山大學軟件學院2024級“中大-智聯”訂單式培養項目候選人知情同意書
7.中山大學軟件學院2024年研究生復試計算機考試須知(將以郵件形式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