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5-24 16:56:24作者:admin2
1、理財規劃師(國家二級)(滿足以下申報條件之一者即可):(1)具有大專學歷,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2)取得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3)取得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高級理財規劃師(國家一級)(滿足以下申報條件之一者即可):(1)具有大專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理財規劃師工作5年以上,經高級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2)具有非金融專業的碩士學位,取得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理財規劃師工作3年以上,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科研成果、獎勵成果、論文著作等)經高級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3)取得金融專業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或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取得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理財規劃師工作2年以上,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科研成果、獎勵成果、論文著作等)經高級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課程設置:(1)職業道德;(2)基礎知識:1、經濟學基礎知識;2、保險學基礎知識;3、投資學基礎知識;4、貨幣金融學基礎知識;5、實業投資基本知識;6、稅收基本知識;7、財務會計基本知識;8、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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