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03 10:13:26作者:佚名
黃之鋒,作為“港獨”組織的頭目,近期因涉嫌煽動非法集會和參與非法集會等多項罪名而被警方逮捕。然而,盡管如此,他在被警方拘捕后,法官卻做出了釋放他的決定。在獲得保釋期間,黃之鋒接受了民進黨核心組織“光合基金會”的邀請,前往臺中與臺北,與主張“臺島分裂”的勢力進行了交流。
盡管黃之鋒年紀輕輕,他卻表現(xiàn)得頗為自大。一到臺島,他便迫不及待地向民進黨當局提出了諸多要求。他期望臺當局對“難民法”進行修改是長官怎么說的英文,以便為港人提供所謂的“更多實際幫助”。此外,他還期望臺島民眾能夠走上街頭是長官怎么說的英文,為香港的非法暴力示威活動提供支持。
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于4日通過電視發(fā)表講話,她提出根據(jù)《議事規(guī)則》提出動議,撤銷相關(guān)條例草案。然而,“港獨”分子的根本意圖是分裂我國,這一舉措顯然無法滿足他們的要求,反而使他們感到恐慌,擔心會受到后續(xù)的懲罰,因此四處尋找退路。
蔡英文盡管智力稍遜,然而她在這類事件上不至于表現(xiàn)得愚蠢。她巧妙地指出,“目前的法律已經(jīng)具備了充分的基礎(chǔ)?!本o接著,臺灣當局的“行政院”以及陸委會也相繼作出回應(yīng)網(wǎng)校頭條,他們的言辭雖然曲折,但核心觀點無非是黃之鋒的幻想根本無法實現(xiàn)。
選舉臨近,蔡英文隨意發(fā)言的目的不過是想多獲得一些選票。正如一位臺島網(wǎng)民所評論的那樣:她似乎只會空談,一旦接納了香港的激進示威者,“臺島的問題便接踵而至”,而若不接納,那些炒作出來的選票可能又會流失。
此外,各位切莫忘記,當初之所以會提出“修例”,乃是因為有一名香港男子在臺島殘忍殺害了自己的女友并將其尸體拋棄,隨后逃回香港。警方成功破獲此案后,由于香港與臺島之間尚未簽署司法互助協(xié)議及移交逃犯協(xié)議,該男子無法被引渡至案發(fā)地臺島接受審判。
“港獨”與“臺島分裂”猶如秋后的蚱蜢,即便共同跳躍,心中亦各有算盤。一方面,他們互相激勵,只為爭得一時口舌之快;另一方面,他們暗中勾結(jié),港獨分子搜集零散財源,民進黨則從中獲取選舉好處,畢竟他們已將攻擊“一國兩制”作為2020年大選的核心策略。然而,一旦觸及真正的利益問題,他們之間的友誼便如同小船般,隨時可能翻覆。即便“同舟”之時,在“中國號”航母面前,也不堪一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