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06 22:49:33作者:佚名
(六)堅持客觀評價。復試成績進行量化考核,每個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按高低順序排列。
(七)堅持以人為本。優化考生調劑服務,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八)堅持嚴格規范錄取。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深入落實信息公開,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九)堅持統籌考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特點,科學制定復試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即報考條件相同、考試科目相同、復試錄取相同。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調劑
學院要本著“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的調劑原則,對生源不足的專業,積極給予調劑。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原則上不再調劑。
調劑程序:招生學院根據上線人數和各專業招生計劃,確定調劑專業名單并上報招生處,由招生處在系統中統一設置接收調劑專業目錄。3月17日研招網全國調劑系統開啟后,申請調劑的考生按規定時間登錄系統填報志愿,學院在系統中給考生發送復試通知信息。考生收到信息后,在約定的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進行回復,不及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
云南師范大學調劑窗口開放時間:3月17日-3月22日,調劑考生必須于規定期限內在調劑系統中報名。
調劑要求:
1.調劑考生須符合云南師范大學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例如,調劑云南師范大學法律碩士的考生,必須符合云南師范大學2017年招生簡章中規定的本科所學專業條件。
2.調劑考生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二區國家分數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原則上應在同一個一級學科下(即專業代碼前4位應一致)。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未考數學的考生原則上不能調入云南師范大學初試科目中含數學考試科目的專業。
5.一志愿報考學術學位相關專業的考生可調入學術學位或專業學位相關專業;一志愿報考專業學位相關專業的只允許調入專業學位相關專業,不允許調入學術學位相關專業。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調劑考生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報考年限條件。云南師范大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專業學位只接受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會計碩士不接收此類考生);或已經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