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11 17:07:54作者:佚名
3.錄取排序:按專業劃分,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4.對于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試成績進行排序錄取。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初試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單科成績依次進行排序錄取。
5.擬錄取名單網上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研究生培養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和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受考生的投訴并進行相關處理。
七、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復試工作接受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全面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各學院的網絡遠程復試現場巡視。
3.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貴州財經大學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