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26 09:25:22作者:佚名
廈門大學2019年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分數線
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學位招生管理規定》、《關于加強碩士學位招生復試的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考試招生》及相關文件的精神、精神。 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就我校2019年碩士學位復試及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科學選拔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素質,擇優保證質量,按需招生,寧缺勿過多; 堅持選拔創新能力和潛力突出、學術專長和潛力突出的人才的原則; 復試錄取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的原則。
2、組織管理
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指導全校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 同時,學院(研究所)成立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招生檢查組,具體負責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
學院(研究所)復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各學院(研究所)院長、書記,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副書記,學院(研究所)領導組成。院)負責紀檢工作,由相關部門領導組成。 院長擔任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擔任副組長。 復試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成立若干復試小組。 復試組具體對每位考生實施復試考核。 每個復試小組由公正、負責的教師不少于5人(研究生導師一般不少于3人)組成,并設組長1人。
為加強復試招生檢查督導,各學院(研究所)必須成立復試招生檢查督導組,由院系相關領導組成。 復試入院工作檢查督導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分管紀檢的醫院領導(或外院指定領導)擔任副組長,負責全面檢查督導院內復檢及入院工作。
各院校(科研院所)應按規定格式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復試招生領導小組和復試考察檢查組成員名單(具體見附件1)。
3、嚴格培訓
各學院(研究所)每年在復試錄取前必須召開一次培訓會。 凡參與復試錄取的教師和工作人員都要接受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任務。 程序、評價規則和評價標準; 要強化參賽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請通過專用格式報送各學院(研究所)舉辦培訓會議的時間、地點等會議信息(詳見附件1)。 屆時,學校將由相關部門組成工作組,對各單位進行檢查。
四、復審要求和程序
所有被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復試。 被推薦免試的考生和往年保留錄取資格的考生,已經復試且所在院系同意不再復試的,可以免試; 尚未參加復試或已參加復試但所在院系認為需要復試的考生,由院系另行通知。 進行這次重新測試。
(一)復試基本分線劃定及實施細則
廈門大學2019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基本成績要求已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確定(見附件2)。
各學院(研究所)須召開本單位復試招生領導小組會議,按照單科、復試的原則,進一步研究確定本單位各專業(或方向)的復試情況。總成績不低于學校相應科目復試基本分數線。 得分線。 各學院(研究所)要研究制定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細則應當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業務要求,以及復試、調整、錄取等方面的具體規定。 我校各學院(研究所)普遍采取差異化形式。 各院系專業復試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2—1:1.5之間。 部分院系、專業可根據學科特點、專業需求和網上考生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調整差異重測比例。
各學院(研究所)復試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各專業(或方向)復試分數、復試比例報學校招生備案后在各自網頁公布辦公室。
(二)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研究所)應當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考生參加復試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到各院系備查:
1、填妥并蓋章的《廈門大學2019年研究生政治表現考核表》(該表可在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網站下載:);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畢業生攜帶學生證)及復印件;
3、大學成績單(加蓋院系或檔案單位紅/藍公章);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 門票
6、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2024年廈門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以供體檢;
7、候選人的自我報告(主要包括候選人的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
8、體檢表(須在廈門大學醫院檢查英語作文網,復檢后可重新提交)。
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還需提供大學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英語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6門及以上本科專業課程成績證明。 注:未經過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注:政審表一般由候選人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蓋章; 候選人檔案由單位在人才市場公布的,應當由候選人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三)復審
1、復審內容主要包括:
(一)職業素質和能力測試。 主要考核內容包括:創新精神與能力; 對專業的發展潛力和對學科發展趨勢的了解; 考生運用學科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綜合素質能力測試。 主要考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 學科之外的學習、科學研究、社會實踐或者實際工作表現; 專業精神、責任感、紀律(遵守法律)、協作和心理健康。 ; 人文素質; 行為、表情、禮儀等
(3)外語測試。 包括外語聽力考試、外語口語考試和專業外語考試。
專業碩士學位(雙證書)研究生復試要突出專業知識應用和職業資質,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實踐能力的考核。
2、復試方式主要分為:
(一)筆試。 主要測試專業課程。
(2)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主要考驗實驗和操作能力,或者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面試。 具體要求:每位學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每個訪談組專家成員不少于5人; 參加復試的教師必須獨立評分; 每位考生的復試必須錄音、錄像。
各學院(研究所)還可以根據本學科、專業的特點,增加其他復試方式。
3.復測規格
(一)筆試中的命題、備卷、考試、評分均嚴格按照《廈門大學研究生復試工作筆試基本規范(試行)》進行(詳見附件3) 。
(二)面試過程中,要求所有參與面試的教師嚴格遵守《廈門大學研究生復試面試教師行為規范(試行)》(詳見附件4)。
4、復試成績占比
復試滿分為100分。 各單位可根據專業特點確定專業素質、綜合素質、外語能力等部分的評分比例。 復試成績的權重為:總成績的30%-50%。
5、同等學歷考生,除統一復試內容外,還需額外修讀兩門專業課程(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法學碩士(非法律)免修)考試)。 補考科目應為所申請專業的兩門本科核心課程,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附加測試為筆試。 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3小時,每門課程滿分100分。 補考課程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其中任一補考科目成績未達到60分的,視為整個復試不及格。
(四)復審要求
1、復試(含筆試、面試)必須有試題,并全程做好詳細記錄和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設備由各學院(研究所)自備) 。 復試考核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 評分記錄和考生答案須報學院(研究所)審核并集中保存,任何人不得更改。 復試結束后,復試試卷、考試大綱、面試筆錄、音像資料在各學院(研究所)保存三年(未錄取者保存一年) 。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復試試題及其標準答案屬于國家機密材料。 請各單位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安全保密。 各招生單位應當建立復試題庫。
2.復試信息須公開:各學院(研究所)復試考生名單(詳見附件5)、考生初試成績(含單科及總分)、副專業招生情況復試招生計劃及實施細則。 備案后,須在各學院(研究所)網頁上公布。
3、建立健全集體討論和集體決策機制。
4、加強教育宣傳,努力營造誠信考試氛圍。
5、復試結束后,各學院(系、學院)須在5個工作日內(力爭3個工作日內)將復試成績及結果報招生辦審核。 有關院校(科研院所)因故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應工作的,可適當延長時間。
5. 體檢
凡符合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復試期間到廈門大學醫院進行體檢。 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無論是否已經參加過體檢,都必須參加本次體檢。
六、調整
1、復審調整必須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
(二)校內轉學的考生須符合我校相應專業的復試基本線。 校外轉入我校的考生須同時符合相應專業國家復試線和我校基本復試線。 全國線路一般在3月中旬公布。
(三)轉專業與首選專業相同或者相近。
(四)初試科目與轉專業相同或者相近。 統一考試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五)生源存在缺口的專業應優先考慮校內相同或相近專業的考生。
(六)轉學考生除參加管理聯考專業學位外,還須同時達到原專業對應的分數線和轉專業對應的分數線。 由于參加管理學聯考的各專業學位初試科目完全相同,轉學考生只需滿足轉入管理學專業的分數線并遵守相關調整政策即可。 他們不需要達到他們申請的原始專業學位的分數線。
(七)申請同一學院(系、所)同一專業、同一首選單位、同一專業、同一初試科目的轉學考生,由相關學院(系、所)擇優選拔根據考生初試成績進行復試。 候選人名單。
(八)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原則上不被錄取為轉學生。
(九)轉學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按同等標準參加復試。
2. 調整程序
第一步,符合我校轉學要求的考生應到我校招生辦公室網站下載我校統一轉學申請表,填寫完整后提交、郵寄或傳真至我校相關學院(研究所)。我們的學校;
第二步,部門對材料進行初步審查;
第三步,招生辦公室審核;
第四步:有關部門通知復試合格的考生參加復試;
第五步:考生到教育部在線調劑平臺(網站:)填寫調劑申請,以便我校通過調劑網站在線辦理相關復試錄取手續。
三、轉學生選拔規則
各學院(研究所)要按照國家和學校的規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制定轉學生選拔規則,確定復試轉學生入圍名單。經過集體研究。
7. 入場
1、根據各專業(或方向)招生計劃和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5(或3)×權重+復試成績(百分制)×權重),合并計算根據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若考生總成績完全相同且招生計劃有限的,則比較初試總成績,以成績較高者錄取; 如果初試總成績再次相同,則比較滿分大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以高分錄取。 入場; 如果單科滿分總分大于100分的單科成績總和相同,則比較總分等于100分的單科成績總和,以高分錄取。
2、各學院(研究生院)可以為一個單位。 根據考生總成績,對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順序排列,并在備注上標注“服務員1”、“服務員2”、“服務員3”……字樣,以便考生對擬錄取的考生進行評分。放棄入學資格或獲得額外計劃的,可按錄取順序重新錄取。 (注:請考生自愿、謹慎持有候補錄取資格!候補錄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最終很有可能不被錄取。選擇等待候補錄取的考生將失去調整的機會同時,在候補錄取過程中,如果排名最高的考生已轉入其他學校,我校將跳過該考生并錄取下一位考生。)
3、復試不合格(60分以下)不予錄取。 政審、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具有同等學歷者,任何一門附加考試不及格(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4、各學院(研究所)應在復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力爭3個工作日內)召開復試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并報送到招生辦公室審查。 并為每位考生填寫《入學登記表》,提交至學校招生辦公室。
5、擬錄取研究生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報省招生辦、教育部批準定稿。
6.錄取信息須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初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及擬錄取考生總成績須在網上公示。
八、獎學金
2014年9月起,我校建立了由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術獎學金、校長助學金組成的多元獎學金政策體系,適用于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但不包括在職學生、定向研究生、港澳臺研究生和外國來華研究生等)。
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獎學金標準為:學術獎學金11000元/年,國家助學金6000元/年,本金1200元/年。 學術獎學金一次性發放2024年廈門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國家助學金和主助學金則分12個月發放。
注:以上獎學金制度如有變動,請以我校最新政策為準。
此外,學校為研究生提供各類助學金,總額約1000萬元(助學金通過承擔助教、研究助理、管理助理獲得)。 獎助學金的申請及獲得條件請詳細閱讀廈門大學獎助學金管理規定。 (詳情請參見廈門大學學生工作辦公室網站:)。
九、復試錄取的監督和審查
一、我校2019年研究生復試招生各方面工作均接受廈門大學紀委、監察室的監督。 監督電話為:-2186219。
2.實行學校、學院二次復試檢查制度。 學校領導、紀委、研究生院、招生辦、考試中心、監察辦等單位組成多個學校檢查組。 復試過程中,學校、學院檢查組深入各部門,對復試各環節進行督導,包括檢查考生復試資格、檢查復試記錄、錄音錄像、并深入復試現場檢查,不干擾復試正常進行。 在工作前提下,隨機走進考場和實驗室、觀摩訪談等措施,了解和監督復試工作等。
3、落實責任制和問責制度。 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4、實行信息公開制度。 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應當及時公布。
5、實行回避制度。 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今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教職員工應主動退出,不得參加碩士生復試。
6.實行復議制度。 要暢通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 受理投訴和申訴應當規定時限。 經調查屬實的,由各學院(研究所)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組進行審查。
十、復試錄取工作安排
3月8日(周二)前,各學院(院)根據國家文件精神和學校規定,制定復試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確定復試比例、復試考生名單、復試日期及轉學信息,并報招生辦公室備案。 它們將盡快在各自的網頁上公布。 有關院校(科研院所)因故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應工作的,可適當延長時間。
3月9日(周三)至3月17日(周日),各學院(研究所)開展并基本完成復試工作,期間考生進行體檢。 原則上,各學院(研究所)應在復試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力爭三個工作日內)召開招生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擬錄取名單報招生管理部門。 有關院校(科研院所)因故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應工作的,可適當延長時間。
最終錄取名單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確定,報教育部審批。 錄取通知書將于六月中旬左右發出。
十一、本次復試錄取意見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