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2 21:00:24作者:佚名
一、招生對象
2023-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優秀本科一年級學生(不含高考藝術考生、體育考生、保送生、網絡生、迎新生、西藏及新疆高中生、少數民族預科生、中原生)學生)、免費師范生、港澳臺學生及其他特殊類別學生),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參加過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不含大學生和退役軍人);
2.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僅限理科考生。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必須包含“物理”;
3、高考申請成績達到原籍省第一批同科本科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本科合并批次省份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不予錄取)低于特殊錄取控制分數);
4. 第一年所有課程均須通過(不包括復試)且成績單上的平均績點(GPA)不得低于總績點的85%;
5、身體健康,符合我校入學體檢要求;
6、不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經所在學校同意報考。
注:申請人不能以其他大學的轉學生身份申請。 本校學生不得向本校申請轉學生。
二、招生計劃
同濟大學2024年計劃轉學生人數上限為12人。
大學
招生專業
計劃數量
體檢要求
土木工程學院
地質工程
0-4
海洋與地球科學學院
海洋科學
0-4
物理科學與工程學院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0-4
色盲或色弱人士恕不入場
注:最終錄取學生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中的最大招生人數。 學校可根據生源情況調整學生人數。 短缺總比超載好。
三、報名方式
1. 網上報名
5月10日至14日,考生登錄上海大學轉學生統一報名平臺()進行網上報名,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2024年上海濟光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打印《同濟大學2024年轉學生報名表》。
特別提醒:考生最多可以填寫3項主要偏好。 預錄取將在考生填寫的專業志愿范圍內進行,不做任何調整。
2、在線上傳以下報名材料電子版
(1)《同濟大學2024年轉學生登記表》(須由考生簽名并加蓋現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
(二)《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新生名冊》(即載有考生個人信息的錄取表)(需加蓋現所在學院招生辦公室或檔案室公章);
(三)現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
(4)大學一年級成績單(需加蓋現所在大學教務處公章);
(5)身份證(正反面)。
3、注意事項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報名材料。 考生須按要求將完整的報名材料上傳至報名平臺。 上傳的注冊材料必須掃描,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 考生上傳的掃描報名表版本號必須與系統一致。 上傳的報名材料不齊全或不清楚的,將視為報名資格審核未通過,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根據轉學生招生選拔流程,考生可以在網上報名平臺查詢自己的審核結果、準考證、考試成績等后續信息。 考生必須牢記網上報名號和密碼。
四、選拔錄取程序
1. 回顧
我校將對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名且報名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進行審核。 審核通過者方可參加筆試。
5月15日起,考生可在統一報名平臺查詢報名資格審核結果。 5月22日起貝語網校,審核通過的考生可在報到平臺下載打印《轉學生入學考試準考證》。 考生必須仔細閱讀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
2、筆試
筆試定于5月25日(周六)在同濟大學四平路校區(上海市楊浦區四平路1239號)舉行。 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造成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筆試科目為高等數學、大學英語、大學物理。 每科滿分為100分。 考試參照我校本科一年級學生相關課程的學習要求進行。
3. 預錄取
(一)確定合格分數線
筆試單科成績(≥60分)合格的考生,按照筆試總成績排序,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原則確定入圍考生。
入圍考生須在我校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將全套紙質申請材料和體檢表寄至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 我校將對以上材料進行審核。 候選人提交的相關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將被取消資格。
(二)專業預錄取
入圍考生按照成績優先,遵循自愿原則,根據所選專業和申請專業計劃數量進行專業預錄取。 專業之間不會有等級差異。
入圍考生不能滿足其職業抱負、不符合入學專業體檢要求的2024年上海濟光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不予錄取,由此產生的空缺不予填補。
當入圍分數線與預錄取過程中考生筆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照數學、大學物理成績高低順序進行處理。 如果分數相同,則采用考生高考數學科目成績與高考數學科目滿分的比值。 順序處理。
(三)公示及備案
預錄取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站上公布。 公告完成后,報上海市教委備案,并向考生郵寄預錄取通知書。
預錄取考生應持預錄取通知書按規定時間到我校報到,并須提交原學校出具的第一學年正式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未能提供成績單的,不符合本簡章要求1、4、關于成績要求,將取消考生預錄取資格。 我校匯總報名情況后,將轉學生預錄取名單報市教委審核。 經上海市教委批準的學生,辦妥手續后將正式獲得同濟大學學籍。 學生在正式取得同濟大學學籍前違反同濟大學規章制度的,將取消其轉學資格。
5、其他事項
1、轉學生的學費、住宿費等與我校同年級、同專業學生相同。
2、轉學生不享受同濟大學校內專業轉學政策。
3、轉學生在原院校修讀的課程和學分可由我校相應學院按照自己的辦法,采用評審、考試、面試等方式予以認可。 根據認可結果,學生可能需要修讀相關課程。 如果需要更多課程,學生將被分配到下一個年級。
4、轉學生取得學籍后修滿轉入專業所需學分,并通過我校本科畢業資格審核,獲得我校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學生將獲得我校學士學位證書。
六、監督機制
為保證插班生試點招生公平、公開、公正,插班生招生過程除接受學校招生督導組嚴格監督外,還應接受社會監督。 整個考試過程均被錄像。 學校督導部門電子郵箱地址:.
七、附則
1、考生不得有偽造相關證件等舞弊行為。 一旦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申請人的考試資格、預錄取資格或學籍。 同時,相關信息將通知考生所在大學。
2、我校不收取轉學生注冊及選拔考核費用。
3、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開展轉學生相關工作,未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4、本手冊由同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