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31 20:19:57作者:佚名
本文整理了2024年濰坊護理職業學院高職自主招生與綜合評價招生簡章,主要包括學校簡介、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濰坊護理職業學院2024年自主招生與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濰坊護理職業學院2024年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高職(技校)自主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函[2023]28號)等有關文件有關規定,結合濰坊護理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濰坊護理職業學院2024年自主招生及綜合評估招生工作。
第二條 濰坊護理職業學院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實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程序公開,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濰坊護理職業學院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名稱及代碼
學院全稱:濰坊護理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4347
第五條 學院地址
中國山東省青州市云門山南路9966號 郵編:262500
第六條 學院的層次和類型
專科、公辦普通高職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七條 濰坊護理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黨委書記、院長為組長、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為組長、第一責任人、分管院長為直接責任人。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考試考核辦法,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八條 濰坊護理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濰坊護理職業學院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濰坊護理職業學院紀檢監察室依法對我院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四章 入學編輯
第十條 濰坊護理職業學院2024年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專業招生計劃通過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方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條 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山東省關于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確??荚嚢踩?、公平、公正。接受省教育廳對我校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動態管理。
第十二條 報名條件及招生對象
(1)已參加山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含春季、夏季高考)的考生,均可報名參加我校自主招生、綜合評價錄取考試。
(二)分開報名:面向我省中職學校畢業生和社會人員2024年濰坊護理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報考社會人員須具有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
綜合評估錄?。横槍ξ沂∑胀ǜ咧袘獙卯厴I生進行。
第十三條:男女比例不限(助產專業只招收女生);外語不限。外語專業各專業均以英語授課,非英語母語學生改學英語。
第十四條 考生須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未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齊全的,將影響考生后續錄取信息報送,不能正常報到學籍。
體檢中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南》(教廳[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教廳[2010]2號)和《關于明確慢性肝炎合并肝功能異?;颊呔唧w判定標準的函》(教廳函[2010]22號)等規定執行(附件2)。
第十五條 分項招生與綜合評價招生考核辦法
1. 自主招生:
1.考試日期:2024年3月1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二)考試內容及形式:
考試方式為“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總分為430分,專業技能測試230分,文化素質測試200分,原有成績計入總分。
專業技能測試:考生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春季統一高考專業技能測試,考生實際成績計入總成績。春季高考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及具體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布。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由舉辦專業技能測試的院校統一公布,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提供給我院。
2.綜合評價錄取
1.考試日期:2024年3月1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二)考試內容及形式:
考核采取“綜合素質評價+質量測試”形式進行,綜合素質評價100分,質量測試200分2024年濰坊護理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總分300分。
自主招生、綜合評價入學考試采取線下或線上考試形式,具體考試方案以濰坊護理職業學院官網(網址:)為準。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
1.按照國家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2.考生可填寫一至兩個專業選擇,無調整選項。
3. 考生須參加全部必考科目考試(學??荚嚰皩I技能考試),僅取得單科成績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4.按考生志愿、類別、專業從大到小排序錄取。如考生第一專業因分數限制已滿,第二專業有空缺,則按第二專業從大到小排序錄取。如報考專業均不滿足,則不予錄取。若分數相同,自主招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優先錄取;綜合評價招生質量測試成績優先錄取。
5、學院根據考生錄取成績、身體條件提出預錄取名單,報我院自主招生與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預錄取考生名單將于規定時間內在我院招生網公布。
6、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我院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貝語網校,公布正式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7.公布錄取結果渠道: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站、錄取通知書等。
第十七條 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的免試政策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相關免試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自主招生綜合評定錄取學生待遇 按照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規定,經我院自主招生綜合評定錄取的考生,享受與普通高校春、夏季高考錄取新生同等待遇,被錄取后,考生不再參加2024年春、夏季普通高校統一考試錄取。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條 學校收費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批準的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退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儉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五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及學校有關規定確定。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資格審查
新生入學后,所有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和錄取資格復審,如發現以偽造材料獲取報考資格、冒充他人、體檢作弊等作弊行為,將按有關規定予以開除學籍。
第二十二條 按照《山東省公安廳關于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技工學校)新生入學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通知》(魯公發[2007]289號)文件要求,新生入學時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機構名稱及證書種類
頒發畢業證書的院校名稱為濰坊護理職業學院;證書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畢業證書錄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位查詢系統()。
第二十四條 護理、助產專業畢業生可以參加執業護士資格考試;藥學專業畢業生可以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中藥專業畢業生可以參加中藥執業藥師資格考試;醫學營養專業畢業生可以參加公共營養師資格考試;口腔醫學專業畢業生可以參加執業口腔助理醫師考試;醫學美容技術專業畢業生可以參加美容師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考試;口腔醫學技術、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康復治療技術、中醫康復技術、眼視光技術專業畢業生不具備報考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資格,但是具備報考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資格;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健康管理、嬰幼兒護理服務與管理、心理咨詢、大數據技術、社會工作專業畢業生可以參加相應職業資格考試。 學院目前還正在開展4項1+X證書考試,相關專業的學生可獲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第二十五條 專科升本科政策按照當年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文件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組織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任何以濰坊護理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組織和個人,學院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