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6 09:41:53作者:佚名
按照《齊魯工業大學(山東省科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方案》的總體要求,結合經濟管理學院工商管理、應用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三個一級學科和財務學、會計學兩個專業學位類別的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1. 組織領導
1.經管學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由學院(院長)負責人任組長,副院長為副組長,成員為學科帶頭人、學術帶頭人、研究生導師。工作小組在學院(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和指導下開展工作。
(二)下設3個一級學科、2個專業學位類別復試組,每個復試組由本學科(類別)優秀教師組成,其中研究生導師人數不少于2/3,組長根據學校、院系要求負責復試工作英語作文,每個復試組配備復試記錄儀、計時員。
研究生院統一組織協調復試錄取工作,學務處負責組織考生資格審查、專業課筆試、英語聽說測試、綜合面試、心理測試、同等學力附加考試、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測評等相關工作。
所有涉及復審的成員一律實行回避制度。(三)成立應急工作組,由部門負責人擔任組長2024年云南經濟管理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全面落實該學科復審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 工作要求
堅持需求招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寧可有空缺、不錄取不合格學生的原則。
(一)規范性。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院)實際,制定科學、規范、公正的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提前公布、嚴格實施,嚴格復試流程管理,對關鍵環節、關鍵人員建立相互監督制約機制,確保復試工作程序嚴謹、運行規范。
(二)公平公正。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組織管理,嚴格考生資格審查,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復試公平公正。
(三)科學性。復試內容根據經管學院各學科、各門類的特點設計,確保考核的科學性、有效性。
3. 復審
1.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 復試成績要求
學校(院)對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甲類考生初試成績執行基本要求。
以“退休高校學生專項招生項目”為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其初試成績不得低于教育部統一規定的相應類別(專業)A類考生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90%(總分、單科)。
2. 重測率
重考采取差額形式進行,會計學第一志愿差額比例為150%,金融學第一志愿差額比例為120%。如工商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應用經濟學第一志愿合格人數不足,將按實際合格人數組織重考。
插班生重考時間根據研究生招生網插班系統開通時間提前確定并公布,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插班生差額比例為150%。
2.復審資格審查
復試考生應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中提交資格審核材料掃描件。提供的材料包括:復試誠信承諾書、思想政治素質品德測評表、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準考證、畢業證(應屆生需提供已登記完整的學生證,自學考生需提供相應的自學證明材料)、畢業證及學籍核查結果(《教育部學籍網上核查報告》或《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登記備案表》)、科研成果證明材料(發表論文、學業成果證書、專家推薦信等相關成果材料)等。
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加蓋章的本科成績單或自學成績單;退役大學生兵還須提供入伍前的學歷證明(學籍)材料、《入伍批準書》和《退伍證明》。
學校將派專人對系統中考生提交的復試資格材料進行審核,核實考生報名資格,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
考生須保證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參加復試時須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原件。各學科(類別)將對考生的資格審查材料進行復試。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復試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情節嚴重的,將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3.復審方式及內容
我校(學院)所有招生科目(類別)均采用現場復試方式,復試主要包括專業課筆試、英語聽說測試、綜合面試、心理測試、同等學力附加考試等。
1.專業課筆試
專業課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長為2小時,總分為100分。專業課筆試不設單獨及格分數線。會計筆試思想政治理論部分為20分。
2. 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復試組應包括專業水平高、英語口語能力好的教師負責英語聽說測試。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應以服務專業為目的,盡量結合??專業特點,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語交際能力,滿分為100分,不設單獨及格線,每位考生一般應不少于5分鐘。
3.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采用結構化即時問答形式,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專業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潛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
綜合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人,面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綜合面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組成員必須獨立進行現場評分,評分前復試組可召開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核意見。復試情況必須記錄,并當場給出分數和點評。面試現場記錄不得更改,必須妥善保存。原則上同一科目(類別)各復試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考試難度、分數評定標準應統一。
4.心理測試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學校(院)指定網站參加心理測試,心理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未參加測試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四)復試時間、地點
工商管理、管理學科及工程、金融學、應用經濟學專業安排如下:
1.資格審查時間
報名及材料提交采用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平臺系統進行,復試時須提交原版復試材料。
資格審查時間:3月27日15:00-17:00、3月28日9:00-11:00
2.專業課筆試時間
3月28日,14:30-16:30。
四、面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3月29日 8:30-17:00
地點:文科樓532、535、539室(556候診室)
會計安排如下:
1.資格審查時間
報名及材料提交將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平臺系統進行,復試時需提交原審核材料。資格審查時間:3月30日15:00-17:00、3月31日9:00-11:00。
2.專業課筆試時間、地點
時間:3月31日 13:00-15:00
地點:1號公共樓JT104
四、面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4月1日 8:30-17:00
地點:文理樓535、539室(候診室556)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修養考核
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以德為先。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品格測評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守法律法規等情況。
認真核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曾經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處罰期滿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考試的,要加強核查,復試工作組根據考生近期表現,決定是否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以檔案材料審核、單位意見為主,面試為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以通過或不通過為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 體格檢查
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后,須參加學校(院)組織的體檢,體檢由我校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體檢工作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指南》(教辦[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教廳[2010]2號)執行。
四、調整工作安排
1.基本要求
本校(學院)只接受英語語言轉學,且須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我校(學院)招生專業的申請條件。
2.插班生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專業全國甲類考生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3.轉學考生第一志愿專業原則上應與轉學專業相同或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轉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4.全國統考數學1、2、3、英語1、2科目可以從高分調低分,不能從低分調高分。初試無數學統考科目的考生,不得轉入我校(院)初試有數學統考科目的專業。
(二)調整程序
1.符合國家A區分數線的考生,應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整服務系統”填寫調整申請,完成調整申請。
2. 學部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確定其轉學資格。研究生處審核后,發出復試通知。考生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的,視為自動放棄轉學資格。
3.學校(院)每次開通插班系統時間不少于12小時,對報考我校(院)同一專業、同一初試科目的插班考生,將根據考生初試成績確定復試人選名單,不以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學校、提交插班申請先后順序等非學歷標準作為確定依據。
4、考生申請轉志愿的鎖定時間為36小時,若鎖定時間過后考生還未收到補考通知,則鎖定將自動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寫其他志愿。
5.同一轉學考生只能參加本校(學院)內一個招生單位的專業復試。
五、入學條件
1. 總成績計算方法
1、各學科(類別)嚴格按照學校(院)下達的符合我校(院)復試基本條件的考生名單進行復試,擬錄取考生名額不得超過學校(院)下達的招生計劃。專項計劃納入本單位招生總規模,專項計劃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各學科(類別)按考生錄取分數線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專業(方向)招生計劃確定錄取考生名單,復試工作組在考生復試考核表上簽署意見。
錄取分數線為100分,具體計算公式為:
初試滿分為500分:錄取分數=初試總成績/5×60%+復試成績×40%
初試滿分為300分:錄取分數=初試總成績/3×60%+復試成績×40%
復試成績=專業課考試成績×30%+英語聽說考試成績×15%+綜合面試成績×55%,滿分為10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取: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②補考不合格者(成績低于60分);
③面試綜合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
④ 具有同等學歷,但補考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的考生。
2. 綜合排序法
我校(學院)各專業(方向)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排序,先對第一志愿復試合格的考生按錄取分數線從高到低排序錄取,插班生按剩余計劃從高到低排序錄取。錄取分數相同時,依次比較復試成績、初試外語科目成績、思政科目成績。
3. 確認錄取名單
學校根據各專業(方向)招生計劃和復試合格考生的錄取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名單。
各學科(類別)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小組提出各學科(類別)擬錄取研究生名單,報校(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批準。
六、相關工作制度
1.問責制度
校(所)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全校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結果負全面責任,嚴格執行“集體商議、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的規定,審議決定重大考試、錄取事項;各學科(類別)復試組要堅持集體把關、組長負責的原則,充分考慮考試組織方式、復試人數、學科特點等,提前組織專家制定充足的試題,防止試題泄露。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對本學科(類別)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結果負全面責任;參加復試的全體人員要認真負責,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以權謀私的,要嚴肅追責。
學校(院)對任何違反招生政策規定、侵犯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為采取零容忍態度,對違反招生政策紀律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院)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復試輔導,禁止校內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參與考研復試輔導活動,對違反規定的,堅決清除,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監管體系
復試工作實行全過程督導制度,院(院)、系(院、所)成立復試錄取督導組,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跟蹤督導。嚴格落實復試錄取工作各環節責任,落實責任問責制。
復試錄取期間,研究生招生考試招生專項督查組將對各二級院系(院校、研究所)復試組織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三)信息披露制度
學校(院)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開設“信息發布”專欄,公布學校(院)復試錄取方案、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錄取考生名單(含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咨詢投訴渠道等復試錄取信息,以及專項方案等特殊類型招生信息。
各院系(院、所)嚴格執行招生信息公開制度,設立專題專欄,及時公布復試分數線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同時公布舉報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確保考生申訴渠道暢通,確保研究生招生工作規范透明,提升招生工作公信力。
嚴格落實“誰公開、誰核對”、“誰公開、誰說明”、“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不得修改名單;名單如有變動,應說明變動情況,并再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我校(院)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不予報名。
公示結束后,學校(院)將錄取名單按要求報送“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報到以平臺報送信息為準。
(四)回避制度
專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本單位院系(學校、所)復試或存在其他可能影響考試公正性的利益沖突的,應當回避接觸試題(含分題型)、評分參考、答題卡等涉密材料;兼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本單位院系(學校、所)復試錄取工作或存在其他可能影響考試公正性的利益沖突的,不得參加復試。
(五)審查制度
對復試、錄取中出現的爭議要及時處理。在公布相關信息的同時,要保證考生咨詢、申訴、監督渠道暢通。各學科(類別)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組負責本學科(類別)考生復試結果,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相關問題作出必要的解釋。投訴、申訴經調查屬實的,由校(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責成招生復試工作組或系(院)復試組進行復議。
7. 優化候選人服務
院系將通過研究生招生網、電子郵件、電話、校(院)網站、QQ群、微信群等渠道提前公布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包括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讓考生充分了解。院系牢固樹立以考生為中心的服務意識,營造良好的復試環境;耐心細致地接待考生來電來訪,做好相關政策解答工作,快速處理考生訴求,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同時,做好本單位報考的其他單位考生復試信息登記工作,克服困難2024年云南經濟管理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全力為考生參加復試創造條件。
部門咨詢電話:-88631082(工作時間內可撥打)
學校咨詢電話:-89631824(工作時間內可撥打)
學校投訴電話:-89631517(工作時間內可撥打)
齊魯工業大學(山東省科學院)經濟與管理系
202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