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8 14:53:05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我院2024年高職(專科)獨立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高職(專科)獨立考試及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函[2023]28號)精神,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棗莊職業學院2024年高職(專科)獨立考試及招生相關工作。
第二條 棗莊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程序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棗莊職業學院2024年高職(專科)自主考試招生工作在上級教育、招生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全面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棗莊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4196
第五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棗莊市齊連山路2169號 郵政編碼:277800
第六條 辦學性質與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學歷要求:大專 學制:三年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八條 棗莊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九條 棗莊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棗莊職業學院2024年高職(專科)獨立考試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條 獨立考試學生的考試錄取工作接受學院紀委的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工作中發現違規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一條 我院自主考試招生總計劃為120人。
第十二條 最終招生專業、副專業方案以山東省教育廳批準并在棗莊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為準,學制三年。
第五章 注冊、考試和錄取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
本次考試面向我省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及社會人員開放,參加考試的社會人員須具有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
第十四條 報名條件及時間
考生須在山東省2024年春季高考報名后方可參加單獨考試報名。參加單獨考試報名的考生須于2024年2月20日至2月23日期間登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填寫“14196棗莊職業學院”及專業偏好。參加單獨考試報名的考生須根據春季高考所報考的專業類別選擇專業,所選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春季高考所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
考生報名時,務必仔細閱讀報名須知,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因自身原因填寫錯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退役士兵和正在就讀高等院校的學生不再參加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試。
第十五條 外語要求:不限語種。
第十六條 招收男女學生比例:學校對男女學生比例不設限制。
第十七條 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及其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繳納考試費用及打印準考證
我校2024年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要求執行。
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須于2024年2月26日至2月27日期間繳納我院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費。逾期未繳納考試費視為放棄考試和錄取資格,繳費方式及打印準考證方式以棗莊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通知為準。
第十九條 考試安排及成績構成
考試方案:最終考試方案以棗莊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為準。
考試方式:采用“文化素質+專業技能”考試方式,總分為430分,專業技能測試230分,文化素質測試200分,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1、文化素質測試:測試時間定于3月1日至3月3日,具體測試方式及時間以棗莊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為準。
2.專業技能測試:考生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春季高考統一專業技能測試,測試成績經招生院校認可,并根據考生實際成績計入總成績。春季高考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及具體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另行發布。專業技能測試結果由舉辦專業技能測試的院校統一公布,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專業技能測試結果提供給各單獨考試招生院校。
注: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須參加文化素質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兩項測試均未通過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考試作弊者,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條 錄取原則
1、分科考試錄取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考生綜合成績由文化素質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原成績之和構成。根據各專業類別招生計劃數設定最低錄取控制線,低于控制線的考生不予錄取。文化素質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任意一項缺席或成績為零的考生不予錄取。專業志愿錄取按“志愿優先、分數從高到低”原則。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若無法全部專業錄取2024年棗莊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同意專業調整的考生將根據專業計劃缺口調整至同類專業,不同意專業調整的考生不予錄取。若同類專業總成績相等,則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語文、數學、英語成績的順序,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2.新生入學后,只能申請插班至同批次錄取的同類專業。
3、招生工作小組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提出擬錄取名單,報學院獨立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4.考試結束后,將在棗莊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擬錄取名單(具體公布時間另行通知)。
5、學院辦理完錄取手續后,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6.報名參加單獨考試或已被單獨考試錄取的考生,須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2024年普通高考體檢。未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齊全的,將影響后續遞交錄取信息、無法正常報到學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7. 考生學習外語不限,但正在學習其他外語的新生入學時須改學英語。
第二十一條 招生計劃的調整
1.招生計劃總量調整有關事項,由棗莊職業學院自主考試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報山東省教育廳批準后實施。
2.如實際報名考生人數不足2024年棗莊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為保證生源質量,經學院自主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適當壓減招生計劃,未完成的自主考試招生計劃轉入統招招生計劃。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補貼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校收費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批準的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退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通過獎、獎、貸、助、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獎、助學、學費減免、勤工儉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按照山東省財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魯財科教[2022]17號)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審查與發證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資格審查
1、自考錄取生與普通高考錄取生同時入學,學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到我院報到注冊,逾期不注冊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和入學資格復審,如發現以偽造材料獲取報考資格、冒充他人、體檢作弊等作弊行為,將按有關規定予以開除學籍。
第二十五條 經我院自主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含體育專業考試)并被錄取。經我院自主考試錄取的考生均為脫產培養,完成學業并經考試合格后,頒發與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學生相同的專科畢業證書。
頒發文憑學校名稱:棗莊職業學院
證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文憑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組織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任何以棗莊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組織和個人,學校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與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學校內外不得設立任何形式的培訓機構。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棗莊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