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5 21:29:11作者:佚名
藥園
1.學校自然條件
1.單位名稱:沈陽藥科大學
2、辦學地點及地址:藥學(理科基地班)、市場營銷(專升本)專業在校本部,具體地址為沈陽市沈河區文化路103號;其他專業在南校區,具體地址為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佗街26號
3.學校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立)
4. 受教育程度:本科
5. 辦學形式:全日制
6.辦學主要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434684.8平方米(約2151.0畝);生均教學行政面積38.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18.3平方米;生師比16.8;現有專任教師696人,其中副高級教師占51.7%,研究生教師占88.5%;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0454.4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23738.7元;藏書104.4萬冊,生均藏書81.4冊
招生計劃特別說明
學校將按照國家要求實施面向中西部地區和貧困地區的招生計劃,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學生就業情況及各省市生源質量等情況確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重點培養藥學領域特色學科和重點學科專業人才。不設語種限制,所有外語課程及部分專業課程均以英語授課和考試,其他語種考生慎重報考。我校各專業不設男女生比例限制。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批準的分省、專業招生計劃執行;上海、浙江設置的招生專業(類別)計劃、考試科目要求及綜合素質文件使用情況以兩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公告和我校官網公告為準;招生計劃經全國批準后向社會公布,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使用預留招生計劃時,堅持集體商議、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在招生過程中網校頭條,對于生源多、質量好的省(區、市),特別是符合上述條件的中西部地區,可在報批前適當調整招生計劃并投入使用。
3. 專業設置說明
我校本科專業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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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畢業證、學位證說明
學生完成本科學習后,經考試合格,頒發沈陽藥科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沈陽藥科大學學位授予標準者,頒發沈陽藥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5. 學費收取及退還
1.學費及住宿費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核準并取得收費許可證的標準向學生收取費用。
住宿費:1200元(元/年/生)
2. 學費退還方法
學生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將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退還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3.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程序
學生獎學金:為鼓勵學生刻苦學習,學校設立了多種獎學金,包括國資體制下的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生)、遼寧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年/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生);學校設立的獎學金有優秀學生獎學金(150-1500元/學期/生);還有一些國內外關心藥學教育發展的企業、校友設立的專項獎學金,金額從18000至1000元/年/生不等,形成了我校獨具特色的獎學金體系。
學校以解決學生實際困難為基本原則,建立了“獎、貸、助、補、減”全方位、立體化的學生資助體系,有效地幫助貧困學生解決了物質和精神兩個方面的困難,確保沒有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錄取方式
1.調整比例
順序志愿批次錄取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平行志愿批次錄取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 身體健康要求
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要求,不招收色盲、色弱、化學過敏、嗅覺障礙等身體有障礙的考生。
3. 大學申請與錄取
我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文件要求,確定各省錄取方式,普通類(不含提前批)采用平行志愿錄取模式。
實行順序錄取政策的省(市、自治區),按照考生報名意愿進行錄取。當第一志愿通過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時,不再審核其他志愿考生的檔案。當第一志愿通過人數小于招生計劃時,對通過同一學校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志愿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
4. 高考加分學生的處理
在大志愿錄取中,我校執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減分等優惠錄取政策沈陽藥科大學分數線,同等條件下,享受國家政策優惠的考生將被優先錄取。
五、已入學考生專業安排方式
已錄取考生采取“分數線明晰(分數優先)”方式錄取,我校以“填報分數”為基準分數,若基準分數相同,則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理科;若基準分數相同,則根據考生理科綜合成績、獲獎情況或特長擇優錄取。當無法滿足全部專業偏好時,如考生同意專業調整,仍有空缺專業,學校將調整至相應空缺專業。如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偏好,考生不同意調整,則不予錄取。
江蘇省錄取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排序分專業,需選修“化學+物理/生物”科目,學業考試等級要求為:選修考試為AB,必考考試為“4C1及格”;內蒙古地區錄取考生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按1:1專業偏好錄取;上海、浙江地區錄取考生采用平行專業偏好錄取,具體錄取辦法以上海、浙江省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計劃為準。
6. 特殊錄取提示
推薦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執行,我校招生就業處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者報沈陽藥科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審核。符合推薦錄取條件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錄取。我校將在校園網公示錄取名單,并報所在高中公開展示。同時將考生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報教育部備案,并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開展示。錄取手續完成后,將通過我校校園網公布推薦生名單,并在高考錄取期間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經教育部港澳臺辦公室、高等教育學生工作司批準,我校繼續與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生辦公室合作,聯合招收香港、澳門、臺灣學生。
2018年遼寧省重點高校專項招收農村生源計劃作為本科院校報名表內容填報,單獨設置備案單位,不再單獨設置錄取批次。
7. 其他
新生須持本人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15日內無故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所在地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審核沈陽藥科大學分數線,對審核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處理。一經發現以欺騙手段獲取入學資格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生物制藥專業(生命基地班)是國家級生命科學技術人才培養基地,與吉林大學聯合培養,實行“本碩”連續學習分流制,前兩年半在吉林大學學習,后三年半在沈陽藥科大學學習。學生畢業時,頒發由沈陽藥科大學和吉林大學聯合頒發的沈陽藥科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