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23 11:41:27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了規范學校招生工作,保證北京城市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北京城市學院
2.上級主管部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學校性質:民辦高校
4.教育層次:研究生、本科、專科(高職)、中考(七年制)
5.學位授予:在規定期限內達到本科、??茖I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城市大學相應等級畢業證書;符合學校關于授予本科學位的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學士學位證書。
6.學校地址及位置:
順義校區:順義區慕顏路陽鎮段26號
航天城校區:海淀區皇后路6號
7.學習年限:本科學習年限為4年,??疲ǜ呗殻W習年限為2年或3年。
第三條 北京城市學院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素質,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四條 北京城市大學成立由學校領導和招生、教學、紀檢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北京城市大學的招生工作。
第五條 北京城市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北京城市大學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北京城市大學研究生、本科生、專科(高職)、中專(七年制)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北京城市學院的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根據國家政策要求,綜合考慮各省考生數量、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各省生源計劃執行情況,分省分專業確定招生計劃。各專業分省招生計劃詳情請參見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文件有關要求預留招生計劃,主要是為了規范生源,解決同分考生錄取問題。
第四章 入會
第八條 北京城市學院招生錄取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猩瘑T會統一組織2024年蘇州城市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錄取比例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平行選擇錄取比例控制在105%以內,順序選擇錄取比例控制在120%以內,具體比例以各省要求為準。
第十條 平行志愿采用一次性填報,未完成的方案繼續招生。順序志愿,如我校第一志愿人選不足,將依次接受后續志愿人選,志愿之間不設分數差。
第十一條 普通專業招生時,按照考生專業偏好和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專業間不設分數差,成績相同時,優先考慮高考總成績較高的考生錄?。晃幕惪颇靠偝煽兿嗤瑫r,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選修科目成績,優先考慮成績較高的考生錄取。
第十二條 我校承認并使用各省藝術專業統考成績,考生專業課全省統考成績合格且高考文化課總成績達到該省對應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者,方可獲得錄取資格。錄取采取自愿優先原則,對單科成績不設要求。
實行平行志愿填報模式的省份,按照學生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的填報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填報分數相同的,按照專業課考試成績、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采用順序志愿錄取模式的省份,對已入檔學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總成績+藝考總成績)×50%,若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專業課考試成績、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
第十三條 表演、音樂教育、舞蹈表演、廣播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導演、攝影、影視拍攝與制作、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書法專業(含各專業方向)的錄?。簩儆谑〗y考/聯考范圍內的專業(方向),我校使用省統考/聯考成績;未屬于省統考/聯考范圍內的專業(方向),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迹▽I補考),使用??迹▽I補考)成績。
錄取原則為:以高考文化科目總成績達到本省相應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為依據,按照自愿優先的原則,按照省統考/聯考或校考(專業補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通過錄取名單的考生。如省統考/聯考或校考(專業補考)成績相同2024年蘇州城市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則選取高考文化科目總成績較高的考生,對單科成績不作要求。如文化科目總成績仍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文科/綜合理科/選修科目成績,成績較高的考生優先錄取該專業。
內蒙古、遼寧地區考生報考我校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無需參加我校入學考試(專業補考),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部分專業特殊要求
1.外語要求:我校翻譯、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為母語的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語種,但我校非外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授課,不單獨安排其他語種的公共外語課程。另外,普通專業的國際課程班要求雅思英語,對英語水平要求較高,非英語考生慎重報考。
2、根據舞蹈表演(體育舞蹈與教育)專業教學計劃及學習要求,可對男生、女生分別制定計劃,分開錄取,具體計劃數以省招生辦公布為準。
3、音樂教育專業只招收聲樂、鋼琴專業考生。
4.表演(影視表演)專業報考條件:
男孩身高必須至少165厘米,女孩身高必須至少155厘米。
5.表演(模特表演)專業報考條件:
時尚模特:男生身高184cm-192cm,女生身高174cm-182cm。
平底款:男生身高175cm-183cm,女生身高163cm-173cm。
6.根據學前教育(本科)、小學教育(本科)專業的教學計劃、學習要求和未來發展需要,對報考該專業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一)身體健康,愿意從事教師職業;
(2)女生身高至少155厘米,男生身高至少165厘米,身材勻稱,動作協調;
(3)五官端正,無斜視,無色盲、色弱,面部及穿夏裝時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瘤、白癜風等,無紋身;
(4)聽力正常,雙耳聽力范圍不小于3米;
(5)患者肝功能正常,無精神疾病、神經疾病、感染性疾病,無嗅覺遲鈍、口吃、體味、步態異常、駝背等問題。
7.根據護理學(本科)專業、護理學(??疲I的教學計劃、學習要求及未來發展需要,對報考該專業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1)身心健康,熱愛醫藥衛生事業;
(2)女生身高至少160厘米,男生身高至少170厘米,身材勻稱,動作協調;
(3)無斜視、弱視、色盲、色弱或明顯視力障礙;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8,矯正鏡片度數不超過800度;
(4)聽力正常,雙耳聽力范圍不小于3米;
(5)五官端正,無紋身,穿夏裝時面部及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等;
(6)肝功能正常,無精神病、神經系統疾病、傳染病等,無嗅覺遲鈍、口吃、體臭、步態異常、駝背等問題;
(7)沒有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傷殘或者功能障礙。
8.根據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本科)專業的教學計劃、學習要求和未來發展需要,對報考該專業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一)身心健康;
(2)女生身高須為160至175厘米,男生身高須為173至185厘米;
(3)五官端正,膚色良好,無體臭,穿夏裝時面部及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紋身等;
(4)形體勻稱,無明顯“O”形腿、“X”形腿,無明顯內向或外向步態,無骨關節疾病或畸形;
(5)吐字清晰,無言語障礙;
(6)無斜視、色盲、色弱,雙眼矯正視力“C標尺”不低于0.7(基本相當于“E標尺”4.8以上);
(7)肝功能正常網校頭條,無精神疾病、神經系統疾病、感染性疾??;
(8)入學體檢標準須符合中國民航局頒發的《民航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有關規定》。畢業后實際就業須以《民航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有關規定》為準。乘務員須取得并持有IVa級體檢合格證。航空安全員須取得并持有IVb級體檢合格證。相關體檢標準可在民航局官方網站查詢。
9. 藝術、設計類專業不招收色盲考生。
第十五條 學校對往屆畢業生和應屆畢業生錄取一視同仁,除舞蹈表演(體育舞蹈與教育)專業外,錄取時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六條 入學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入學后,如發現各專業學生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有關規定和第十四條各專業的要求,視情況轉入其他相近專業。
第十七條 有其他特殊錄取要求的省份,按照省招生辦規定執行。以上錄取原則以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辦相關政策為準。錄取所用文化課總成績包含政策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辦規定執行。政策如有調整,按新規定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貸
第十八條 收費標準:按照國家規定,我校2023年本科專業學費為:藝術類專業32800-3580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29800-45800元/人/學年;高職(專)專業學費為14900-16900元/人/學年。住宿費標準:視住宿條件不同,住宿費為3000-4000元/學年。
第十九條 獎學金:我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同時對學習成績優秀、社會實踐表現突出、文學、體育等專業特長突出的學生,學校將予以獎勵,學校設有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社會實踐獎等多項獎勵。
第二十條 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專門的學生服務中心,為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和資助服務。
第二十一條 助學貸款:我??梢詭椭彝ソ洕щy生源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新生應當持錄取通知書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我校書面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但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除外。具體報到要求請參見我校新生報到須知。
第二十三條 考生應如實填寫申請表。考生入學后,對不符合錄取專業要求或在考試、錄取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舞弊行為的,無論何時發現,均按教育部和我校有關規定取消學籍,并報有關部門備案。畢業后發現的,吊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第二十四條 每個專業實際錄取學生人數不足20人,原則上不開設班。錄取的新生可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轉入其他專業。
第二十五條學校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線上線下等多種形式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學校應當向學生提供紙質或者電子形式的教學材料。
第二十六條 入學咨詢:
北京城市學院招生辦咨詢電話:-62321818
學校網站:
招生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