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1-04 09:39:53作者:佚名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專職本科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規定,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實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招生管理部具體負責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狀況、生源情況等,制定各專業省級招生計劃。2024年內江師范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并經校長辦公會議批準。 ,經四川省教育廳批準,報教育部批準后實施。
第九條 學校在四川省及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應當按照規定方式通過學生所在地招生機關向社會公布,并同時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布。時間。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我校可預留少量本科專業(不超過招生規模的1%)。本科總計劃)在今年的招生計劃中調整了各省份的招生規模。生源(區、市)不平衡的情況。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2024年內江師范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按照德、智、體、藝、勞綜合考核的原則招收新生。 、擇優錄取,公平競爭,公平選拔人才。
第十二條 招生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領導,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實行遠程在線錄取。
第十三條 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四條 英語、翻譯、泰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言考生,其他專業對外語考生不設限制。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程原則上為英語。
第十五條 符合國家和有關省(區、市)加減分政策并達到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按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錄取。
第十六條 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其中,因身體健康狀況無法生活自理或無法完成學業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 身高及其他要求:報讀體育專業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填寫舞蹈表演專業男生身高不應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應低于1.58米。報考播音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發音器官無疾病。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58米。
第十八條 普通專業錄取規則
1.學校在招生專業時不設置專業差異。遵循“專業優先”的錄取原則,按照專業偏好和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選拔。若投稿分數相同貝語網校,文史類排名順序按語文、綜合文科、數學、外語成績確定。理工科類的順序將根據數學、綜合科學、語文、外語成績確定。當考生的專業偏好不滿足時,如考生服從專業分配,學校將根據考生的實際情況將考生分配至未滿的其他專業。如果候選人不符合專業分配,申請將被撤回。
2、對已實施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省(區、市)啟動的招生計劃,我校將考試選拔方案報相應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并予以公告對考生進行錄取,并按照相應的招生規定進行。當我校所選科目成績網上考生不足時,經與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部門協商后,我校也可錄取選擇其他科目的考生。
第十九條 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1.藝術、體育類專業考生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市)組織的專業統考,文化、專業成績達到本省相應批次本科控制線(候選人所在自治區、直轄市)。對于入門級考生,遵循“專業優先”的錄取原則,按照入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申請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綜合成績申請的,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參照通用錄取規則);按專業成績申請的,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參照通用錄取規則);省內另有規定的,按照省內其他規定執行。
2、已啟動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計劃的省(區、市),各省(區、市)均認可本省(區、市)專業統一考試(聯考)成績。對于沒有文科(文學)、文科(理科)單獨招生計劃的省(區、市),我們將根據考生填寫的專業偏好執行我校相應專業的招生原則。
第二十條 本科生招生原則
按照“專業優先”的錄取原則,按照考生專業偏好的順序,根據提交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專業。當提交成績相同時,根據專業成績、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當所有考生的專業偏好均不能滿足時,如服從專業調整,將根據其專業偏好轉入無法滿足全額錄取名額的其他專業。如果不服從重大調整,將被撤回。
第二十一條 四川省省級公費師范生、四川省鄉村振興本科緊缺專業本科生、四川省地方普通高校藏族、彝族示范預科課程(含特需預科課程)、少數民族學生預科課程其他各類招生、錄取及其他招生相關事宜按照上級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整比例,并會同各省(區、市)招生部門協調。實行平行自愿投資模式的省(區、市)調整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實行序貫自愿投資模式的省(區、市)調整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第二十三條 新生應當持《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按時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學校按照招生政策和學籍管理規定進行資格復審和體檢。對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的新生,組織專家進行招生專業復試、復試。對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費和代理費按規定項目收取,堅持學生自愿、不營利的原則。
四川省地方高校藏族、彝族示范預科課程(含特殊需要預科課程)和少數民族預科課程按預科學校相應收費標準執行。經過一年的預科學習,考核合格者將轉入我校相關專業。 、執行我校相應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崗位、臨時困難補助等多項資助措施,并提供各種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原籍地申請助學貸款的資助措施。一種幫助。四川省省級公費師范生和四川省鄉村振興急需專業本科生在校期間免收學費、住宿費,享受在校期間生活補貼。具體政策以相關文件為準。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各省招生部門在本省(區、市)內實行不同的招生政策,學校在當地執行的招生政策以所在省(區、市)學校公布的招生政策為準。位于。以招生章程內容為準。各媒體平臺摘錄發布的學校招生規定如有誤解,以學校招生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學校此前有關招生的要求、規定與本章程相抵觸的,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立即廢止;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及上級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及相關上級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內江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