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17 10:31:36作者:佚名
長江大學2024年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以下簡稱市、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相關文件指導,為全面落實“依法治招”原則,深入推進招生“陽光工程”2024年長江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規范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流程(以下簡稱招生流程),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開展,結合我校招生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嚴格遵循德、智、體、美、勞等多方面的全面評估、綜合評定以及擇優錄取的標準,確保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并對外公開錄取結果。
第二章 學校校名、校址和性質
長江大學,其官方中文全稱,是長江大學;相對應的英文全稱則是Yangtze University;而該校的上級主管機構貝語網校,是湖北省教育廳。
荊州校區校址:湖北省荊州市(郵政編碼:434023)
武漢校區校址:湖北省武漢市(郵政編碼:430100)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該校系我國“雙一流”重點建設高校之一,名列“國家教育強國推進工程”的入選院校,被譽為全國“產學研合作教育示范”高校。同時,它還是湖北省著力打造的四所高水平大學之一,由湖北省人民政府與多家知名企業如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共同建設,以及與農業農村部聯合共建。該校具備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權,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學校設立了一個由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構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團隊,該團隊的主要任務是負責探討和確立學校的招生政策,以及研究和決策招生工作中的關鍵事宜。
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的固定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執行和落實學校普通本科生的招生任務。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本科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入學考試(考核)
第八條,所有普通考生必須參加當年舉行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針對文化課的各個科目。而不同類型的考生則需依照相關規定,參與各自對應的考試。
第九條,學校將安排對參加專升本考試的學生進行相關專業的測評,具體測試的時間、具體要求以及相關事宜,均需依據學校的招生簡章進行規定。
第五章 招生計劃
學校依據國家招生相關法規,秉持提升生源質量、推動地區教育平衡發展的宗旨,綜合考慮本校教育資源、畢業生就業去向以及各省市區的學生資源狀況,精心制定并合理調整每年的招生方案。同時,該方案需提交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部門進行審核批準。
依據教育部規定的編制規范,本校本科階段預留名額不得超過本科招生名額的百分之一,而藝術類專業的預留名額則不得超過藝術類專業招生名額的百分之十五。對于預留名額的運用,需由學校招生辦公室進行深入研討,并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申請以獲得批準。預留的計劃主要針對解決各地統一考試上線生源分布不均的問題,在招生環節中,會依據各省份(市、區)的考生報名情況,優先向那些考生質量較高、考生數量充足的地區傾斜。
學校執行專業招生計劃的動態調整策略。針對那些社會需求旺盛且學生報考人數眾多的專業,學校可以適度提升招生名額;而對于那些社會需求相對較小、學生報考人數較少的專業,學校則可以對其招生計劃進行調整,采取減少招生名額、隔年招生或暫停招生的措施。
第六章 錄取規則
學校招生錄取全程采用網絡遠程方式進行。在此過程中,嚴格依照考生所在省(市、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設定的各批次錄取標準執行。同時2024年長江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結合考生對我校志愿的填報情況,以考生電子檔案為主要參考,進行全面評估和選拔,確保優中選優。
學校根據考生志愿按規定錄取后,一律不退檔、不換錄。
根據本校在各個省市區設定的招生規模及考生報考的具體情況,我們需決定檔案調取的比例。依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對于采取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檔案調取的比例原則上應限制在120%以下。而對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檔案調取的比例則應控制在105%以下。
錄取過程中,我們依據考生所在省的招生辦公室提供的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并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對于那些依據國家相關政策和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規定,可以額外獲得分數的考生,我們學校承認并接受他們的加分,這一加分在分配專業時同樣有效。
第十六條 在考生電子檔案按照規定被投遞至我校之后,針對那些采用順序志愿錄取方式的省份,我校將優先考慮并錄取那些填報第一志愿的考生。而在那些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方式的省份,我校將依照該省份招生辦公室所規定的投檔規則來進行錄取工作。
第十七條,對于進入檔案的考生,我們將依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來分配專業。在志愿的填報上,我們嚴格遵循生源的屬地化原則,并且會執行他們所在省(市、區)制定的相關政策。
第十八條 規定,學校對某些專業實施大類招生,涉及的具體專業及其培養方向信息,將由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及長江大學本科招生官方網站進行公開發布。
第十九條 規定,外語類相關專業僅接受母語及英語專業的考生報名,錄取時依據考生投檔成績進行排序,且外語科目成績需達到100分以上。而對于其他專業,考生可選擇任何外語語種進行考試。然而,學生入學后,原則上應將英語設定為第一外語。
第二十條,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國家衛健委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規定。特別指出,建筑類專業的考生不得患有色盲;護理學專業的考生身高需達到156厘米及以上;而舞蹈學及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男性考生身高不得低于172厘米,女性考生則需達到162厘米及以上。
第二十一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我國學校不舉辦全國性的專業科目考試,認可各省份聯合(統一)考試的成績。對于省聯(統)考成績合格的學生,只要他們的文化課成績達到省招生委員會設定的錄取分數線,就有資格申請報考我校。對于已經將檔案投遞至我校的考生,我們將依照以下規定進行錄取。
對于設有投檔成績要求的省份,將依據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檔規定和成績,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錄取。如果考生的投檔成績出現并列,則需參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所提供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未提供相關排序規則,則將優先錄取專業成績較高的考生。
對于未設定投檔成績要求的地區,將依據綜合成績的高低進行選拔,若綜合成績相同,則優先考慮專業成績較好的考生。具體各專業的綜合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音樂、美術以及設計相關專業的學生,其總分計算方式為:將文化課成績乘以40%,專業成績乘以60%,然后將這兩部分成績相加,所得結果再乘以2。
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高考文化成績+專業成績之和;
舞蹈類專業的錄取計算方式為:先將高考文化成績乘以30%,再將專業成績乘以70%,將這兩個結果相加,最后再將得到的總和乘以2。
針對那些將歷史(文科)和物理(理科)作為首選科目的招生省份,將分別對這兩類科目進行排序錄取;若非如此,則將所有考生統一排序進行錄取。
第二十二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報考我校體育專業的學生需滿足條件,即其文化課成績及省聯考的專業成績(以下簡稱為“專業成績”)都必須達到生源省份規定的相應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對于采取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錄取時將依據文化課成績與專業成績的總和從高到低排序,若綜合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專業成績較高的考生。對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需按照各自的分數轉換標準和投檔規定進行操作,依據投檔所得的成績,依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拔優秀考生進行錄取。
第二十三條 規定,在錄取過程中,對待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所有專業均不設性別比例限制。
第七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四條 規定學生入學時的費用收取必須嚴格遵守湖北省物價管理部門所設定的收費標準。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其在三個月內進行徹底的復核。若體檢復核結果顯示不合格,學校將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處理,包括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偽造信息、冒名頂替的行為,學校將無條件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對其進行退回處理,同時向相關省(市、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報告,請求進行調查。
第二十六條 規定,藝術專業、體育專業、中職專業以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中的各專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提出轉至其他類型專業的申請;同時,定向就業招生學生和專升本各專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也不得提出轉至其他專業的申請。
學校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長江大學獎學金等多種獎助學金,此外,還有40多種由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在學校設立的相關獎助學金項目。同時,學校還為經濟條件不佳的學生提供了困難補助和勤工助學等幫助途徑。
第二十八條 學校設立了“綠色通道”以方便新生入學,對于那些家庭經濟狀況極為困難的新生,若暫時無法湊齊學費和住宿費,可以在開學報到時,借助“綠色通道”先行完成入學手續。入學之后,學校資助部門會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進行困難評估,并依據國家相關政策,采取相應的資助措施。
第二十九條 對于持有正式學籍的學生,若能在規定的彈性學習年限內,完成本專業人才培養計劃中規定的各類學分以及最低總學分要求,且身體素質符合《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合格標準,同時德、智、體、美、勞各方面均達到畢業標準,則可準予畢業,并頒發畢業證書;對于符合長江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學校將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相應的學位證書,學位授予的具體執行將依照《長江大學普通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活動。
第三十一條 若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招生政策存在沖突,則應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招生政策。對于未明確事項,應參照各省(市、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具體規定進行操作。
自本章程公布之時起生效,其具體解釋事宜由學校的招生辦公室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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