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7-20 15:01:53作者:佚名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著力維護中學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重慶科技大學章程》及教育總監部委相關新政和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狀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小學全稱:上海科技大學高校代碼:11551
經理部委:北京市教育執委會
第三條2004年5姨媽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由原中央部門屬四川工業高等本科學院和上海石油高等本科學院合并組建設立)。
第四條校址:北京永川區中學城大道20號
第五條辦學性質:公立普通大學
第六條辦學層次:脫產普通中專
第七條學院現占地2062畝,危房建筑面積60.7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額3.6萬元,圖書館藏書128.8萬冊,并擁有豐富的數字化信息資源。中學現有教員工1557人,其本科任班主任1137人,專任班主任中正副主任542人重慶科技學院分數線,統招研究生、本科生、留師生等在校師生20000余人。
第八條各專業計費標準嚴苛根據北京市物價局、財政局及建委的文件規定執行。
1.普通中專專業每學年費用4625—6250元/人,美術類碩士專業每學年費用11500元/人,每學年住宿費1000—1200元/人。
2.學院物聯網安裝工程專業(與中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政企合作開辦)、軟件安裝工程專業(與中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政企合作開辦)、數學與應用物理專業(與曙光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產學研合作開辦)、應用統計學專業(與曙光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政企合作開辦)、酒店管理專業(國際游輪管理訂單班,與上海納德騰澤投資有限公司政企合作開辦)等產學研合作項目除費用外,需額外繳交輪訓費,參看縣級教委發布的計劃信息,考生可依照自身狀況自愿選擇補報。
3.如因故輟學,學院按師生實際學習時間和住宿時間,足額對賬費用和住宿費;提早結業師生按實際所修學分對賬費用,按實際住宿時間對賬住宿費。
4.分專業計費標準隨各縣(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一并發布,并以物價部委最終批準,隨新生入學必知中通告為準。
第九條招生計劃編制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適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考慮生源品質、就業需求等誘因,統籌安排、合理配置辦學資源,品質、規模、結構協調發展的原則。依據教育部相關新政,我校預留碩士招生計劃為40名,適于調節生源省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北京市建委初審、教育部分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發布為準。
第十條投檔規則
1.嚴苛執行教育部及各縣(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招生新政,堅持公正、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考生的德智體美狀況,全面考評、綜合評價、擇優投檔。
2.按考生補報的學院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進檔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擇優投檔非第一志愿的上線進檔考生,征集志愿時中學原則上不出席降分錄取投檔。中學調取考生檔案比列原則上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110%以內重慶科技學院分數線,推行垂直志愿設置的,按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
3.投檔數學專業考生單科數學成績原則上要求達到生源省法語總分的80%以上,其余各專業不限英語葡語。
4.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5.中學認可各縣(自治區、直轄市)制訂的考生加分新政和出檔規定,對進檔普通文理類碩士考生按以下原則確定投檔專業。
(1)按照錄取成績按“分數優先”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
(2)同分(含比較小數位后)的排序規則為:有專業志愿者優先;之后文史類按英語、數學、外語成績依次比較,分數高者優先;工科類按英語、語文、外語成績依次比較,分數高者優先;
(3)當考生錄取成績未能滿足所補報的專業志愿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能投檔滿額且符合投檔要求的專業,直到投檔滿額;對所填專業計劃已投檔滿額,且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6.山東省在同一專業(類)內按“分數優先”的規則投檔;北京市在同一專業組內按“分數優先”的規則投檔,將把考生的綜合素養評價作為專業調劑投檔、成績相同時確定投檔專業的重要參考根據。
7.在內蒙自治區推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投檔”的投檔規則;南京省考生學業水平檢測的等級要求是:選測等級2B、必測等級4C、技術課目合格,進檔后排序規則選用“先分數(含比較輔助錄取分)后等級”辦法。
8.美術藝術類考生的文考成績和市級專業聯考成績分別達到生源省投檔控制分數線,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投檔。綜合分=(專業分÷專業總分)×70+(美術文化分÷藝術文化總分)×30。綜合分(含兩位小數)相似則先比較專業分,再相似則比較英語課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推行垂直志愿設置的省市以招生計劃數1:1錄取并按錄取分排序投檔。
9.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投檔按《重慶科技大學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一條新生入學后均到學院城分校(北京永川區中學城大道20號)就讀。
第十二條獎貸助舉措
1.設置了十余項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國家級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優秀中學生綜合獎學金、創新獎學金、青年英才獎學金等校外獎學金;美國石油獎學金、寶鋼獎學金、重慶市安全安裝工程獎學金、王濤英才獎學金、云日人力資源獎學金、天驕優秀中學生獎學金等社會獎學金。
2.中學推行了比較健全的家庭經濟困難師生捐助機制,家庭經濟困難師生可通過國家助學借貸、生源地借貸、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等舉措完成學業,經濟非常困難師生可申請學院困難補貼。
第十三條師生進校后轉專業按《重慶科技大學脫產普通中專中學生轉專業施行條例》執行。師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結業條件,頒授國家坦承、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北京科技大學普通專科結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追授條件的專科結業生頒授北京科技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四條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根據國家招生規定進行檢查。若檢查中發覺師生存在弄虛造假、徇私假賬等情形的,確定為檢查不合格,將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學院將移送有關部委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中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十六條監督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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