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3 21:10:18作者:佚名
大學學費其實是很多學生和家長關心的問題,本科四年、專科三年的學費可不是一筆小數目,部分省份高校學費上漲的消息已經被多家媒體報道,這些省份基本已經確定漲價方案或啟動學費調整程序。 “學費上漲”意味著學生上學成本增加,家長負擔加重。具體哪些學校會出現學費上漲?漲價后學費會漲多少?本文,高考高考網小編將帶大家了解一下河海大學的學費標準。本文內容整理自網絡,僅供參考,準確信息請以學校官方發布為準。
一、河海大學學費標準
嚴格執行江蘇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普通本科生學費為5200-6380元/生/年(分專業收取),藝術本科生學費為68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為19200元/生/年。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式管理,江寧校區住宿費為1500元/生/年;常州校區住宿費為1000-1200元/生/年。購買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相關費用由學生自理。如遇收費標準調整,按調整后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立學生獎學金20余個,覆蓋學生總數的50%2024年河海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單項獎學金最高金額為每年8000元人民幣。
二、河海大學招生相關知識
本信息根據河海大學2018年招生簡章編制,2019年考生請關注官方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河海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具有百年辦學歷史,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項目、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一流學科建設高校、設有研究生院的大學。
學校在南京和常州設有西康路校區、江寧校區和常州校區。學校地址為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西康路1號。江寧校區地址為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常州校區地址為江蘇省常州市金陵北路200號。學校網址為。
第三條 本科生標準學制為4年。學生根據入學專業在西康路校區、常州校區、江寧校區學習。學業考試合格者2024年河海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頒發河海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相應學科的學士學位。符合規定條件的優秀本科畢業生,可免試推薦攻讀碩士學位,特別優秀者,可免試推薦攻讀博士學位。
第四條 本科招生對象為: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學生(含藝術類專業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自主招生考生、國家特色專業考生、高校特色專業考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新疆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班、內地西藏班)、華僑、港澳臺學生、高中保送生。
第五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今年發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 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由教師、學生、校友代表組成,全面負責本科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開、透明、集體決策的原則。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執行委員會,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為本科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審議學校招生計劃,包括年度總招生計劃、分專業、分省招生計劃;
(二)審查學校推薦學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院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等特殊招生政策;
(三)審查學校招生宣傳總體方案;
(四)定期聽取學校年度招生工作總結,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臨的形勢,提出指導意見;
(五)全過程監督檢查各類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2018年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區、市)招收本科生5050名,設53個專業。學校將綜合考慮各省考生數量、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往年實際招生情況確定各省、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各省(區、市)專業招生計劃以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十條 學校應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編制占年度本科招生總計劃1%的儲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生不平衡問題和錄取已通過平行志愿省份錄取且愿意接受專業調整的考生。
第四章 入學規則
第十一條 凡達到各省(區、市)指定重點高校錄取分數線以上的,學校轉學比例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實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區、市),學校轉學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二條 實行平行志愿報考的批次,已報考河海大學并已報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報考規則擇優錄取,報考計劃未完成的,將剩余計劃向社會公開征集,尚未征集的將調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實行非平行志愿報考的批次,學校志愿采用“志愿清零”方式,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河海大學的考生;第一志愿線生源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河海大學的考生,以此類推。江蘇考生采用“成績差法”確定總排名分數(選修科目成績差設置加分:A+=3分,物理或歷史A=1分,其他科目A+=1分)。
第十三條 專業志愿采用“專業差”方式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每兩個連續專業志愿相差2分以內)。當考生所填專業志愿無法全部滿足時,如考生同意專業調整,則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將考生調整至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如考生不同意專業調整,則予以退學。內蒙古自治區采用“1:1招生計劃范圍內符合專業志愿錄取”的錄取規則,即按照分數優先原則結合考生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如填報分數相同,則按照考生語文、數學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第十四條 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高考加分,并按照加分后考生總成績進行專業排序。對試點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按公布的方案和相關措施執行。學校在遵循招生章程規定的專業錄取規則的前提下,參考專業錄取綜合素質測評信息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五條 凡獲得學校2018年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推薦學生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學校招生規定辦理錄取。
第十六條 2018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辦公室藝術類招生政策和學校相關招生規定準予錄取。
第十七條 大禹學院招收水利專業(大禹集中班)、工程力學專業(大禹徐志侖班)兩個專業。本科畢業且符合拔尖人才培養條件的學生,可免試保送研究生階段學習。水利專業(大禹集中班)學生入學后,按專業類別培養,第三學期結束后擇優選擇專業。專業類別為:水文與水資源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土木工程。
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按數學大類招生,學生入學后按專業大類培養,一年后分專業。
第十八條 經教育部批準,學校2018年繼續與英國阿伯里斯特威斯大學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面向天津、江蘇、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浙江等7個省區招收環境科學專業學生。
第十九條 學校面向國家專項計劃貧困地區招收學生,按照國家專項計劃錄取政策錄取。
第二十條 英語、法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精通英語和相應語種的考生;其他專業不受外語水平限制。
第二十一條 招生錄取不設男女比例要求,不限制性別。
第二十二條 各招生專業的體能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格檢查指南》及其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逾期請假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但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除外。
學校在新生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審,經審查合格者,辦理入學手續,登記學籍。審查發現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學生實際情況不符,或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的行為,取消學生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提供學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準、招生規則等信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完成后,學校將及時在招生信息網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五條 江蘇考生選修科目成績要求為AB以上(不指定具體科目),中外合作辦學考生選修兩門科目成績要求為2B以上。其他錄取類型成績要求參見學校《江蘇招生規定》。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嚴格執行江蘇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普通本科生學費為5200—6380元/生·年(分專業收取),藝術類本科生學費為68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為19200元/生·年。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式管理,江寧校區住宿費為1500元/生·年;常州校區住宿費為1000—1200元/生·年。購買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相關費用由學生自理。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調整后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立學生獎學金20余個,覆蓋學生總數的50%,單項獎學金最高金額為每年8000元人民幣。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勤工助學為主導,“獎、貸、勤、免、補”相結合、資助與育人相結合的聯動學生資助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鼓勵優秀學生努力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