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5 16:30:08作者:佚名
3、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艱苦補助”等資助體系,確保“無一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具體資助內容及標準如下:
(一)獎助學金獎勵方式及標準:
一、國家(省)獎學金
國家(省政府)獎學金是中央政府和遼寧省政府為獎勵優秀學生而設立的,鼓勵他們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該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和遼寧省政府出資,頒發給優秀學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
B.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和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以下簡稱“學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三、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是中央和省、市三級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學金網校頭條,用于資助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高等技術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體現黨和政府對他們的關懷國家助學金等級,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省屬學校國家獎學金所需經費全部由省級以上財政承擔。一等獎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4000元/生/年,二等獎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2500元/生/年。
D. 校內獎學金
我校設立了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本科生專項獎學金和學生就業獎學金。
優秀學生獎學金頒發給德、智、體、美等各方面得到發展的學生,獎學金分兩級:一等獎2000元/生/學期,二等獎500元/生/學期。
(二)國家助學貸款(含發放地國家助學貸款)具體標準和辦法:
①國家助學貸款是由銀行開設、政府補貼、適用于高校中確實經濟困難的學生的一種助學貸款。
②國家助學貸款為商業貸款,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執行。不來福州學習的學生所借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在讀期間由國家財政全額補貼,畢業后利息及罰息由學生本人全額償還。
③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A.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取得法定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B.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C.努力學習,正常完成學業;
D.自愿參加勤工儉學活動,但就讀期間所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的學費和住宿費的;
E. 有合格證人的推薦;
F.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④貸款金額為學費加住宿費,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人民幣。
(三)其他資助政策及措施
A.“綠色通道”
當年入學的新生如家庭經濟困難,無力籌措足夠的學費和住宿費國家助學金等級,可先行報名入學,學校將為其辦理入學手續,并根據核實的困難情況,提供相應的經濟資助。
B.臨時困難津貼和特殊困難津貼。
學生家庭突發不幸或遭遇自然災害,無法繼續學習和生活的,經申請,可獲得經濟資助。
C.社會獎學金
我校設立了山西焦煤集團獎學金、潞安礦業集團獎學金、晉城無煙煤集團獎學金、龍軟科技獎學金、中國航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獎學金等多項社會獎學金。
(具體手續待學生到校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