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14 16:47:54作者:佚名
2024年港澳臺僑及來華留學生研究生招生(秋季)網絡報名將于2024年6月2日結束。按照教育部要求,暨南大學在確保安全性、公正性、科學性的基礎上,慎重做好2024年港澳臺僑及來華留學生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核、材料初審和復試錄取工作。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1. 組織管理
各招生單位(以下簡稱“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招收港澳臺僑研究生及留學生工作,按照《暨南大學研究生復試錄取管理規定》和教育部有關文件,協調落實材料審查、復試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等。制定本單位材料審查組、復試組基本工作規范,集體審查考生資格及各專業報考材料、復試方案、復試老師名單、擬錄取名單等。對參加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體人員進行政策、紀律、業務培訓,指導各學科組、專業材料審查組、復試組開展工作。 成立專門工作小組,確保本單位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有序順利開展。
二、資格審查與資料審查
1.審核時間:2024年6月3日-7日。各學院應嚴格按照招生簡章有關要求,對考生資格條件和材料進行審核。
(二)資格審查要求
各學院負責匯總考生材料并進行考生資格審查和核實。
1、有效身份證件。①港澳地區考生:永久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②臺灣地區考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③華僑考生:護照、居留證、出入境記錄或華僑身份證明;④境內留學人員:護照。
2.《報名信息表》。
3、已畢業學生:提供畢業學校出具的最高學歷證書及成績單;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及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大學成績單。
4.兩封推薦信。
5、相關材料的公證(中文或英文)。國內高校畢業證、學位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歷認證報告;國外教育機構學位證: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或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證明。
6.來華留學生語言水平證明。
7.《外國人體格檢查表》。
8.其他證明材料。
(三)材料審查要求
1.各學院評審組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在統一地點進行集中評審。評審組由不少于5名教師和1名工作秘書組成。評審教師應為研究生導師或副高級以上職稱教師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名。評審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計算平均分。評分記錄由學院研究生管理部門保存,任何人不得更改。
2、材料初審總分為300分,其中外語、專業素質、研究潛力三項各占100分。單項成績不低于60分、總成績不低于180分的考生,可獲得參加復試的資格。
3. 材料審核全過程須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須由各學院研究生管理部門指定專人妥善保管,保管期限為3年,以備查。
4、審核完畢后,學院須妥善保管審核內容所列材料。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須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審核,審核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3.復審方式及復審計劃
各招生單位將根據考生實際情況,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復試工作。
各學院應制定本學院復試方案。復試方案經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后,紙質版于6月7日16:00前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并于6月7日17:00前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復試方案一經公布,不得更改。各學院應嚴格按照復試方案組織各項復試工作,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復試錄取工作。
4. 重測時間
復試時間:2024年6月14-16日。
五、復審內容及要求
1、復試采取綜合面試的方式進行。
(二)考生復試流程:打印《復試通知書》→參加復試→在暨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網首頁查詢錄取考生名單。
(三)復試總分為300分,其中外語、綜合素質、科研潛能三項各100分。復試及格分數線為180分,每項及格分數線為60分。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持同等學歷報考的考生,復試內容須包括本科或碩士研究生至少兩門核心課程,復試形式為筆試,復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各學院原則上按專業組織復試。如專業內按研究方向設置復試科目,可按研究方向組織復試。同一科目(專業或方向)內各復試組的面試方式、時間、難度等級、分數評分標準原則上統一。
(六)加強復試導師選拔,提高人才選拔質量。要高度重視復試導師的選拔、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選拔職業道德良好、業務技能過硬、責任心強的導師參加復試錄取工作貝語網校,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通過導師決策制度擇優錄用,提高優質生源率。要確保復試面試時間、問話態度、政治立場、防疫要求等關鍵環節符合要求。
1.要制定復試輔導員的選拔、培訓辦法和行為規范暨南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加強對復試輔導員的政策、業務、政治、紀律等教育,使輔導員懂政策、熟規則、掌握方法,提高輔導員科學選拔人才、規范落實政策的能力。
2.要明確復試輔導老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與復試輔導老師簽訂工作責任書,充分發揮和規范輔導老師組的作用。
三、各學院和復試指導老??師要高度重視,把復試工作作為近期研究生教學工作的重中之重,確保在人才選拔工作中的資源和精力投入。
(七)科學設計復試內容。盡量采用綜合性、開放式的能力測試題型。不同院校、不同學科要結合自身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制定更加科學的考核標準,確保復試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八)各復試組長應在復試前組織導師討論復試程序、注意事項,提出科學問題,并詳細記錄。充分發揮和規范全體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主體作用,避免走過場。博士生復試組由不少于7名教師、1名工作秘書組成。復試教師由研究生導師或副高以上職稱教師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組成,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4名;碩士生復試組由不少于5名教師、1名工作秘書組成。復試教師由研究生導師或副高以上職稱教師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組成,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名。復試教師須現場獨立評分,然后計算平均分。 評分前可召開復試小組會議,共同研究對考生的考核意見,評分記錄須報學院研究生管理部門集中保存,任何人不得更改。
(九)各學院要嚴格過程監管,建立完善“隨機確定考生復試順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隨機抽取復試題目”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加強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對復試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音像資料由各學院研究生管理部門指定人員妥善保存,保存期限為十年,以備查閱。
10.報考博士研究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其中學術陳述時間不少于15分鐘;報考碩士研究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復試小組須詳細記錄復試過程并給出點評和分數。
11)復試前必須以有效、有記錄的方式通知每位考生,例如短信、郵件或電話錄音必須包含考生收到復試通知時的回復,并保留該通知直至錄取通知書發放。
(十二)如考生直系親屬或者與考生有利害關系的人員參加考試,應當主動申請回避,不能參加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13、科學安排復試場地暨南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嚴格規范復試流程,復試期間,導師必須關閉通訊工具并集中保管。
14.復試期間,校領導、研究生院、紀委監察部、指導委員會將赴各學院詳細檢查復試情況。
六、成績與錄取
(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將復試分數與初審分數按權重相加,得出復試總分數(以下簡稱總分數)。 總分數=初審分數×初審權重+復試分數×復試權重,初審權重與復試權重各占50%。
(三)各專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人選名單。
(四)各學院成立招生考試工作小組,負責對擬錄取考生的資料和信息進行審核。
(五)各學院須于復試結束后24小時內將復試結果、錄取人選名單及錄取確認表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七、監督與投訴
各基層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要加強對資格審核、材料審核和復審過程的監督指導,逐步完善監督檢查復審制度,對資格審核、材料審核和復審過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復審結果負全責;開辟咨詢申訴渠道,指定專人,設立專線(電話、郵件)受理考生問詢、成績審核、申訴、投訴等事宜,解答考生疑慮,按規定妥善處理。
申訴與受理程序:1、考生提出書面申訴→學院教務處→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調查處理→學科組形成書面報告→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確認學科組意見→書面答復考生。
2.考生提出書面申訴→信訪處受理→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學院科研管理處→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調查處理→課題組形成書面報告→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確認課題組意見→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信訪處→書面答復考生。
(三)申訴聯系方式: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85223932;2.信訪辦公室,85220015。電子郵箱:。
8.復審材料歸檔
復試結束后,所有原始材料(復試組基本工作規則、復試記錄、復試評分表、視聽資料及收集的考生信息等)由學院研究生管理部門妥善保管,研究生院將組織專項檢查。
暨南大學研究生院
2024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