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25 08:36:59作者:佚名
南昌醫學院2024年專科轉本科招生簡章
第 1 章
一般的
第一條
為保證南昌醫學院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普通本科招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教部[2023]15號)、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的通知》(贛教高字[2023]48號)和《關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贛教考字[2024]4號)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專科升本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南昌醫學院,英文名稱為Nanchang Medical College,國標代碼為13437。學校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小藍經濟開發區匯仁大道689號。
第三條
學校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舉辦、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主管、江西省教育廳指導的一所集教學、醫療、科研為一體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醫學院校。
第四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所列內容,經考試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南昌醫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畢業證書上注明“本校XX專業專科畢業,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實際進入本科學習時間填寫,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 2 章
組織
第五條
學校成立高考領導小組南昌醫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由院長任組長,學校有關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教學學院負責人任副組長,負責高考招生工作,研究制定高考招生政策,決定高考招生重大事項。
第六條
招生就業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招生工作,貫徹落實學校本科招生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招生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負責受理考生來信、申訴、投訴等工作,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對象及報名要求
第八條 招生對象
(1)江西省內普通高職(專科)院校應屆畢業生,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畢業證書。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含2024年3月退役),可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或者已經取得畢業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職(專科)學生在校期間或畢業后入伍。
2.外省普通高職(專科)學生在校期間或畢業后來江西參軍。
學校成立高考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學校有關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教學學院負責人任副組長,負責高考招生工作,研究制定高考招生政策網校頭條,決定高考招生重大事項。
第九條 注冊要求
(一)申請者(含免試申請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其中,條件4僅適用于退役高校學生。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
2、身體健康。各專業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門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執行。
3.在普通高職(專科)院校學習期間未受過記過以上處分,或入學前受過紀律處分但已解除處分。
4.服兵役期間和退伍后工作學習期間未受過記過以上處分,或未受過處分而在注冊前已解除處分。
(2)特殊人選(含免試人選)除須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須符合特殊計劃規定的條件。
第四章
專業和課程
第十條
學校2024年按“總體計劃”和“專項計劃”(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招生計劃、獲獎學生招生計劃、免試退役大學生招生計劃)招生630人,見下表,實際招生專業及計劃人數以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五章
報名、資格審核及志愿者申請
第十一條
專升本報名及資格審查按照《關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專升本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贛考院函[2024]1號)具體要求執行。資格審查貫穿考試錄取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及錄取要求的考生,經確認后,取消其報名資格。
第十二條
凡符合報名條件、通過報名審核的考生,須于3月18日9時至3月21日17時期間,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專升本管理系統”完成報名、繳費。考生須參照《2024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考試對應專業(類別)指導目錄》(以下簡稱《指導目錄》),結合所報高職(專)專業選擇對應的本科專業。除免試入學報名外,還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統考科目、統招錄取。
第六章
參加考試
第十三條
凡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項目”的考生,將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考試。
第十四條
報考非免試方案的考生2024年全部參加全省統一專升本考試。考試由全省統一組織出題、統一出卷、統一閱卷,考試地點由各地級市考試機構統一安排在標準化考場。公共基礎課考試時間為上午9:00至11:30,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知識課考試時間為下午15:00至17:00。
第七章
入學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貫徹落實江西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專科轉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規定接受考生電子檔案,按規定進行審核,符合條件者予以錄取,不符合條件者不予錄取。未填報志愿的學校按規定進行志愿征集。第十二條規定,對選擇報考相應本科專業的考生,學校有權拒絕錄取。
第十七條
根據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根據專業培養要求和就業行業特點,本著對考生負責、維護考生利益的原則,學校醫學系專業不接受色盲、色弱及不能準確辨別紅、黃、綠、藍、紫色等任何顏色的電線、按鈕、信號燈或幾何圖形的考生。
第十八條
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學校拒絕其申請,學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棄申請為由拒絕其申請。
第十九條
未被錄取的考生,應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報名計劃,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填寫報名信息,所報專業須在專業指導目錄規定的相應專業范圍內,如未達到控制分數線以上錄取名額,學校將降低已報考考生的分數線,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退役大學生士兵錄取工作按照《南昌醫學院2024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錄取簡章》執行。
第二十一條
專項計劃中未完成的空缺額,調整至一般計劃;一般空缺計劃按照上級有關要求進行內部轉撥。
第22條
錄取結果將按照江西省教育廳有關要求和規定及時公布,考生可登錄南昌醫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學校將通過特快專遞方式將經校長簽名并加蓋學校印章的報名表復印件寄送被錄取考生,并向其發送錄取通知書。
第八章
費用
第二十三條
學校嚴格按照江西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制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醫學專業學費為4350元/生/學年;住宿費標準為6人間800元/生/學年,4人間1000元/生/學年。如新生入學前有關部門批準新的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
第九章
獎助金制度
第二十四條
學校根據國家政策南昌醫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建立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將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國家軍人教育補助、勤工儉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學校設立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學后學校將核實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采取多種方式給予資助。
第十章
監督與投訴
第二十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紀檢部門、考生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二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