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07 10:13:52作者:佚名
3、初審通過并完成付款確認即可報名成功。若您未能按時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并在線繳納報名費,您的報名將被視為無效。截止日期后將不再提供注冊服務。
(三)報名時的注意事項
1、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優秀畢業生申請,報名信息不得變更,不得申請其他職位。資格預審未通過的應聘者,可在報名期間申請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報考人員須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且報名時和考試時所用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2、上傳的材料將作為初審的主要依據。證明材料需掃描或拍照成電子圖片后上傳至報名系統。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10M,格式為jpg或pdf。它必須清晰且一致。上傳的材料必須與注冊信息一致。材料主要包括:
(1)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須上傳①個人身份證; ② 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 ③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加蓋學校就業部門公章); ④就業協議; ⑤研究生學歷人員須提供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⑥ 其他相關資格證書(件)或應聘職位所需的證明。
(2)具有國(境)外學歷人員須上傳①個人身份證; ②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外國學歷學位認證》(未畢業學生審批通知書); ③ 在校期間所修課程信息成績單; ④具有研究生學歷者,須提供畢業證書和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 ⑤ 其他相關資格證書(件)或應聘職位所需的證明。留學歸來人員的外文材料須翻譯成中文,并同時上傳中外文版本。
3、招聘崗位筆試比例為1:3。未達到考試開放比例的,將減少或取消招聘崗位。已被取消應聘職位的應聘人員可于2023年12月23日13:00至16:00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申請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逾期未重新提出申請或重新提出申請不成功的,統一辦理退款手續。若因個人原因放棄,恕不退款。
4、應聘者必須誠信應聘,不得弄虛作假、違法違紀,必須按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違法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應聘資格、考試成績、錄用資格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考試與評估
考核方式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通過者中,按照1:5的比例確定最高分與最低分的考生。比例低于1:5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考試地點:張家港市
考試時間:初次筆試日期為2023年12月30日(星期六),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2024年1月13日(星期六)網校頭條,面試時間為2024年1月14日(星期日)。
具體地點、時間及要求將在報名網站另行通知。
(一)筆試
1、筆試日期初步定為2023年12月30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請參見《入場券》。
2、已報名成功的考生自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起可登錄2024年張家港市教師招聘信息管理系統(:2443)打印筆試準考證。
3、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內容包括學科專業知識以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等基礎知識。
4、筆試總分為100分。本學科專業知識占70%,教育理論占30%。筆試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時,以60分為及格分;筆試平均分低于60分時優秀畢業生申請,以平均分為及格分(但不低于50分)。
5、考試不指定輔導書籍,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參加筆試的考生可于2024年1月4日(星期四)起登錄2024年張家港市教師招聘信息管理系統(:2443)查詢筆試成績和面試情況。
(二)現場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的應聘者須按照招聘信息管理系統公告要求打印《應聘表》、《應聘材料目錄》和《面試準考證》,并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
1、資格現場審核時間、地點:原定2024年1月13日(星期六),具體地點、時間詳見《面試準考證》。
2、招聘單位將在資格審查前(2024年1月5日17:00前)與應聘者確認參賽情況。因應聘者主動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面試空缺時,對申請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的應聘者,按照筆試成績擇優錄取。按從高到低的順序填寫。成績公布后,應聘者應公開聯系方式,以便及時通知資格審核或更換。聯系不上者,視為自動放棄。參加資格審查的候選人名單經市教育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并于資格審查前2天在招聘單位網站上公布。公示后放棄資格者,不再補發。
3、應聘者必須按照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其報名資格。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①身份證; ② 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 ③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加蓋學校就業部門公章); ④ 雇傭協議; ⑤ 研究生學歷考生須提供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⑥ 其他相關資格證書(件)或應聘職位所需的證明。
(二)具有國(境)外學歷人員:①身份證; ②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位證書》(未畢業者需提供錄取通知書); ③ 在校期間所修課程成績單; ④具有研究生學歷者,須提供畢業證書和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 ⑤ 其他相關資格證書(件)或應聘職位所需的證明。
上述證明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報名時現場核實。復印件由張家港市教育局留存。
(三)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申請人須現場簽署《限期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承諾書》。
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者,須繳納每人100元面試費,并在《面試準考證》上加蓋印章,確認面試資格。
4、聲明與申辯:經現場資格審查后,發現申請人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齊全或材料信息虛假,影響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的經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的人員對資格審查有異議的,可以當場陳述并申辯。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初步定于2024年1月14日(周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形式:迷你班。準備時間為30分鐘,上課時間為10分鐘。根據規定的內容,在真實的課堂上模擬短課(學生由評委扮演,考生可以提出問題,但評委不回答問題)。
3、微課內容:教材內容由評委選定,同一崗位內容統一。
4、面試成績:面試總分為100分,及格分為60分。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試結果將當場公布。
5、總成績計算:按照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的比例,計算申請人的總成績。以上分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考試總成績,與擬招聘崗位數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總分相同的,以高分為準)面試成績擇優錄取;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組織補考)。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體檢考生名單將于考試后次日在2024年張家港市教師招聘信息管理系統(:2443)和張家港市教育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公示。考核完成后,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5、體檢、選崗、考察(政審)
體檢按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不合格的,不得錄用。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須自理,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未達到合格標準的考生,由體檢機構當日(當日)直接對復試項目進行復試;非現場(當日)復試項目,考生可以在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試。體檢機構將選擇另外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檢查。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懷孕考生暫不接受X光等項目檢查,待懷孕結束后完成體檢。
體檢合格者,根據該職位綜合考核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評選形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或不服從選崗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 。
對選拔任職人員進行考察(政治審查)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公告》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術等資質的,取消其錄取資格。考察(政審)標準依據蘇州市公務員錄用考察相關要求。因應聘者體檢不合格、考試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而導致招聘職位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對通過該職位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補缺。入學后(自錄取通知書發出之日起)放棄資格的,不具備補考資格。
六、公告及招募
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張家港市教育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告后如無異議,即辦理聘用手續。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到,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期限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入學資格。
新聘用人員須在用人單位任職不少于3年(含試用期)。新聘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結束考核合格的,給予崗位和等級。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未在約定期限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應當解除聘用合同,自行創業。
七、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專項監督舉報熱線為:-58218898。
八、本公告由張家港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熱線(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侯老師:0512-58150772;舒老師:0512-58155292;于老師:0512-58222470;朱老師:0512-56918808(江蘇省梁豐高級中學崗位)。
附錄:
1.2024年張家港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崗位簡介表
2.“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
3. QS、THE、USNews、ARWU、CWUR最新世界大學百強排名
掃描二維碼查看附件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