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29 20:10:02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優化人才選拔機制,深入推進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改革,根據《人民教育法》2024年浙江師范大學三位一體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督導部門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寧波大學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中實施“陽光工程”,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力、有一定發展潛力的高中畢業生。學科專長或特殊才能。目的。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寧波大學;
第五條 學校國家代碼:11646;
第六條 學校教育層次:本科、研究生教育,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寧波大學;學歷證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八條 學校地點:主校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奉化路818號;梅山校區: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梅山街道七星南路169號。
第三章 組織架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領導小組,結合學校實際,研究制定學校本科招生政策、管理規定和實施辦法。
第十條 為有效開展我校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保證考試工作秩序和招生質量,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由專家組成下設委員會和辦公室,具體負責相關工作。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選拔錄取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四章 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2024年計劃招生總人數為400人,分為非師范類、師范類和中外合作類。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人數如下:
類別
招生專業(類別)
計劃
學術體系
選擇科目
評論
非師大108班
工程力學(拔尖人才創新班)
四年
物理、化學(考生在申請前必須選擇兩門科目)
水產養殖(拔尖人才創新班)
四年
物理、化學(考生在申請前必須選擇兩門科目)
眉山校區,浙江省戶籍考生免學費
數學與應用數學(拔尖人才創新班)
10
四年
物理、化學(考生在申請前必須選擇兩門科目)
物理(拔尖人才創新班)
四年
物理、化學(考生在申請前必須選擇兩門科目)
生物技術(拔尖人才創新班)
四年
物理、化學(考生在申請前必須選擇兩門科目)
眉山校區
機械的
10
四年
物理、化學(考生在申請前必須選擇兩門科目)
按類別招生,包括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工業工程專業
環境工程
四年
物理、化學(考生在申請前必須選擇兩門科目)
歷史
10
四年
未提及科目要求
中國語言文學
15
四年
未提及科目要求
經濟學
15
四年
未提及科目要求
日本人
10
四年
未提及科目要求
高考外語成績要求不低于115分
德語
10
四年
未提及科目要求
高考外語成績要求不低于115分
普通班262
初等教育(師范)
110
四年
未提及科目要求
學前教育(師范)
35
四年
未提及科目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師范)
10
四年
思想政治學(考生必須在申請前選擇一門學科)
漢語言文學(師范學院)
15
四年
未提及科目要求
英語(師范)
22
四年
未提及科目要求
高考外語成績要求不低于115分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學院)
15
四年
物理、化學(考生在申請前必須選擇兩門科目)
物理(師范)
30
四年
物理、化學(考生在申請前必須選擇兩個科目)
地理科學(師范學院)
25
四年
地理(考生在申請前必須選擇一門學科)
中外合作類30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
15
四年
地理(考生在申請前必須選擇一門學科)
符合條件者,第四學年可選擇赴法國昂熱大學留學,可獲得中法雙學位證書。法方不收取額外學費。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
15
四年
未提及科目要求
筆記:
1、按專業招生的學生,按照“志愿+考核”的原則,在第一學年末在專業類別中選擇專業。按專業錄取的學生不參加專業流;
2.非師范和師范專業學生只能在“三位一體”招生專業(類別)內申請轉專業。普通專業與非普通專業不能相互轉專業(具體以學校轉專業相關文件為準);
3、中外合作專業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包括轉入轉出)。
第五章 報名條件和方式
第十三條 報名條件
報考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必須參加浙江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
1.非專科生:申請人必須是普通考生。采用折算分數制,將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全部科目(10科)的成績折算為分數(以下簡稱學業考試折算分數)。 A級折算為10分,B級折算為8分,C級折算為分。打折4分,D級及以下不給分。轉換后的學業考試滿分為100分(全省新高考改革前往屆生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學業考試中以較高者作為技術科目)。申請者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成績須達到C(含)以上(2024年3月1日之前取得的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成績須達到B(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全部往屆生為P及以上),非師范、師范、中外合作考生折算成績須達到82分以上。
2、特長生:申請者必須是普通考生。采用折算分制,將考生所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10科)的成績折算成分數。 A級為10分,B級為8分,C級為4分,D級以此類推。以下情況不予計分。轉換后的學業考試滿分為100分(全省新高考改革前往屆生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學業考試中以較高者作為技術科目)。申請者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成績須達到C(含)以上(2024年3月1日之前取得的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成績須達到B(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全部往屆生為P及以上),非師范、師范、中外合作考生折算成績須達到78分以上,并滿足特殊條件之一。請在我校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寧波大學本科招生網-各專項項目“三位一體”報名系統。
第十四條 報名方式
1.凡符合申請條件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申請。
在報名系統中,考生根據報名條件,在非專科生和特科生中選擇一個報名通道(只能選其一,不能同時選),并在選擇的報名通道下,在非師范生中進行選擇學生和普通學生。選擇中外合作類別之一進行報名(只能選擇其中一個類別,不能同時選擇兩個類別)。學校將根據考生報名情況進行分批審核(即考生選擇非專業學生的,按照非專業學生的要求進行書面審核;如果考生選擇專業學生,則按照非專業學生的要求進行書面審核;如果考生選擇專業學生,則按照非專業學生的要求進行書面審核。學生,按照專業學生的要求進行筆試(筆試規則見第十六條選拔程序)。
2、網上報名:考生須登錄寧波大學本科招生網站,按照網上提示的“三位一體”報名流程進行報名。填寫報名信息后,用A4紙打印報名表。
3、材料上傳: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以掃描件或照片形式上傳至“三位一體”報名系統(要求JPG格式,且必須清晰)。無需寄送紙質材料。具體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一)材料一:由中學校長簽名并加蓋中學公章的申請表(填寫網上報名信息后,由系統直接生成并打印);
(二)材料二:高中獲獎證書、就業情況、參加各類活動等證明材料(原件或加蓋所在高中公章的復印件)。無特長的學生只能上傳5份證明材料;
(三)材料三:考生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不接受戶口本)。
將以上材料掃描或拍照并分類上傳(報名系統有分類提示)。
第十五條 時間表
1、網上報名及材料上傳時間:2024年3月4日上午10:00至2024年3月15日下午15:00;
2、學校筆試時間:2024年3月16日-3月22日;
3、筆審結果查詢及網上繳費時間:2024年3月25日上午10:00——4月3日下午15:00;
4、綜合素質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2024年4月10日上午10:00——4月14日下午15:00;
5、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時間:2024年4月13-14日;
六、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質量檢測結果審核時間:2024年4月24日起。
第六章 綜合質量檢驗方法和規則
第十六條 評選程序
1、資格審查: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專家委員會根據考生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一)對符合非專科生注冊條件的考生,原則上確定參加“非師范教育類”和“中外合作類”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原則上按照不超過各類別計劃人數的1:6的比例確定。 “非師范教育類”和“中外合作類”招生人數分別超過計劃招生人數8倍(含)以上,且“非師范教育類”招生人數達到計劃招生人數時。 “普通教育類”人數超過計劃人數6倍(含)以上的,按照以下排序方法確定綜合項目參加質量測試的考生名單:
一個。將學業水平測試換算后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b.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相同者,按照學業測試A等科目數從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多者優先;
若CA等科目數量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綜合換算成績排名;
d.語文、數學、外語三個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綜合折算成績相同,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折算成績排序;
e.具備上述條件者,才有資格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二)符合特殊人才報名條件的考生,經專家委員會審核后,將直接獲得參加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的資格。
書面審核結果通知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站上發布,考生可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站“三位一體”招生報名系統查詢。
2、綜合素質測試:筆試通過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以面試為主,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試完成后,“非師范教育”和“中外合作”項目數量比例為1:8(得分相同的最后一名入圍), “師范教育”專業按1:6(成績相同的最后一名入圍),確定入圍候選人名單。考生可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站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3、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本科招生網站上公布,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七章 志愿者申請、成績綜合、錄取原則和方法
第十七條 志愿者申請表
入圍考生須參加2024年浙江省高考普通類報名和考試。自愿申請表納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提前錄取統一申請表,錄取安排為普通提前錄取。考生必須在五所院校的首選欄目中填寫“寧波大學”,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將進入后續申請流程。您填寫的專業必須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且您填寫的專業必須符合相應的選修科目要求(具體見招生專業、計劃及選修科目要求)與志愿者申請相對應)。申請類別之間不允許跨類別申請。
第十八條 成果綜合
對于高級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綜合成績換算公式: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5%+高考總成績(折算為滿分100分)×60%。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單項成績排序。單項成績優先順序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換算方法同上)、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高考選修科目總成績、高考職位數。
第十九條 錄取原則和方法
專業申請方式:非師范、師范、中外合作項目按照1:1的比例劃定校內申請底線。按照“成績第一、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之間不會有等級差異。當考生綜合成績不能滿足所填寫的專業偏好時,如考生提交專業調整,學校將綜合成績由高分調整為低分至招生未完全覆蓋的專業計劃(必須滿足專業選修科目要求);如果仍沒有足夠的考生,則從高分到低分的考生中一一選拔最優秀的考生進入尚未合格的專業(須符合專業的學科要求),直至名額已滿。
志愿報考人數未分別達到非師范、師范、中外合作項目招生人數的110%(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的,招生人數將控制在相應的非師范生招生人數以內。 、正常項目和中外合作項目。志愿者人數的85%以內(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
第二十條 錄取公告
新生錄取結果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寧波大學本科招生網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學校本科招生網站為:及咨詢電話:-87600233。
第八章 入學審查、費用、獎勵和補貼
第二十一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當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的,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逾期請假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核。復試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給予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考生應當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弄虛作假的考生,將按照教育部令第36號的規定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錄在考試誠信檔案中:報名階段發現有下列行為的,取消報考資格;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一經發現,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其學歷、學位證書作廢,責令收回或者沒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或者非法獲取證件、成就證書、榮譽證書等,騙取注冊資格、享受優惠政策;
2.在綜合素質評價及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充入學、容留他人參加入學考試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入學體檢標準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為依據。候選人不得有舞弊行為。如果隱瞞病史,將按照《寧波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管理》執行。按《條例》中“準入登記”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
對筆試通過的考生收取報名費,標準為每人140元;筆試未通過的考生免交申請費。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準或備案的標準執行。學校實行學分收費方式2024年浙江師范大學三位一體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新生入學時按照學年學費預繳學費。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校獎學金、公明獎學金和政府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困難補助、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社會救助等政策。
第九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