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07 21:29:42作者:佚名
各盟市招生、考試委員會:
普通高考報名(以下簡稱高考報名)是做好高考各項工作的基礎和前提。它關系到候選人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各地必須高度重視,不能失去。為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內政發[2022]18號)精神,確保綜合改革順利實施關于我區高考改革的通知,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區廣大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實際,就有關事項現將2025年登記工作通知如下。
1、登記對象
凡參加我區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內蒙招生考試信息,必須按照規定辦理報名手續。考試招生包括秋季統一考試、職業教師資格考試、體育訓練、武術及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考試、殘疾學生單獨考試、普通高等學校相應招收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畢業生。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學生考試(原高職班,簡稱對口招生,下同)、高職單招、高職三、二類、少年班、消防自主考試、專項拔尖人才選拔試點(數學精英班、物理卓越計劃、物理攀登計劃等,下同)、強基計劃、高水平運動隊、推薦生、其他自主招生等。
二、報名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中畢業或者具有同等學歷,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人員,可以申請注冊。在:
(一)報考秋季統考的考試類型符合《關于區內農民工子女參加我區高中、高考的意見》(內教辦字[2013]29號)。自治區教育廳25號文(以下簡稱“25號文件”)關于區外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含其他)的有關規定我區非戶籍職工(下同)和戶籍由區外遷入我區的考生,符合下列相應條件的,方可報考本科招生。
1、區外農民工子女考生,除符合“25號文件”規定參加我區2022年中考的條件外,截至9月份還須符合以下四項條件1、2025年:一是必須于2022年考入自治區普通高中(含中等職業學校,下同)錄取;二、該人具有我區高中生身份,并連續學習3年;三、父母在我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房)且連續居住、有合法職業、納稅滿3年(或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四是參加我區普通高中學歷考試各科目考試。 2025年,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考生報考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按照公安部、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2、戶籍由區外遷入我區的考生,自2025年9月1日起須符合以下四項條件:一是具有我區高中在校學生身份,并連續學習三年;二是取得了我區高中生身份。區戶籍年滿3周歲;三是父母須在我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并連續居住、有合法職業、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不少于3年;四是必須符合參加我區普通高中的學歷,所有科目考試均開放參加考試。
3、未完全達到本科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及時關注居住地(或轉學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發出的報名通知,并返回居住地(或轉學地)戶口遷移)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報名。您可以申請我區的高職(專科)課程。網上預報名時,“承諾僅報考高職(院校)院校”須選擇“是”,現場確認時,簽署《內蒙古自治區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承諾書》僅限申請高職(專科)職業院校”。
(二)申請對口招生的考生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通過技能考核。各盟市要按照相關要求嚴格審核對口招生考生資格,認真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技能考核工作。技能考核結束后,技能考核未通過的考生,取消其對口招生資格。
2、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須具有我區學籍并已實際學習3年(或規定學年)。原在區外戶籍的學生,須符合相應的區外農民工子女申請條件。
以前的高中生沒有資格入學。
(三)符合《內蒙古自治區人才引進和流動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的人才要求,且子女戶口在本地區的,子女在本地區參加普通高考招生我區按照已發布的相關文件執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內蒙招生考試信息,不予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在校大學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非應屆高中畢業生的在校學生(報考初中班和拔尖人才專項試點的除外);
3、以欺騙手段報名、非法參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統考和高等學校自主組織的招生考試)的高中教育非畢業年份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而被暫停參加高考且在暫停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中,未成年人適用相關法律規定;
6、不符合我區登記條件的人員;
7、教育部年度招生規定規定的其他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24年10月21日9:00至2024年11月1日18:00。
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預注冊、報名資格審核、網上繳費、現場確認等報名手續。逾期不再受理相關報名手續。
(二)報名地點
1、在我區高中學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原則上到其學籍所在旗縣(市、區)(以下簡稱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申請報名。其學籍所在學校負責注冊資格初審。旗縣教育 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通過后,在學校組織下完成現場確認;應屆高中畢業生及其他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原則上應向居住地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申請報名,報名資格審核直接在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并完成現場確認。
2.已在我區落戶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人,可憑公開發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到發證地盟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指定地點申請報名安全機構。符合條件的港澳臺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申請注冊。
3、符合申請條件,擬申請國家特色專業、大學特色專業的考生,須到居住地申請注冊。
4、考生原則上在戶籍所在旗縣參加考試。以下三類考生可在學校所在旗縣申請報考,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安排在指定旗縣參加考試:
(一)用原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考生;
(二)具有相應招生規模的中等職業學校考生;
(三)外語測試語言為英語以外的考生。
(三)報名方式
我區實行網上報名,考生必須真實、準確填寫各項內容。具體操作按照《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信息采集辦法》(以下簡稱《報名信息采集辦法》,另行發布)執行。
4. 考試科目
2025年起,我區普通高考秋季統一考試(含少年班和特殊拔尖人才選拔試點,下同)實行“3+1+2”模式,包括統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修科目(以下簡稱選修科目)。其中,“3”是指全國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不分文理科。科學,并且是所有人的必修課考生;“1”和“2”是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1”是指物理和歷史科目中必須選擇1個科目,并且只能選擇1個。其中“2”表示可以選修其他科目,考生可以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科目中選擇2個科目,并且只能選擇其中1個。 2 科目。參加統一高考的考生應按上述要求參加相應科目考試,各高考科目成績當年有效。報考體育、藝術等專業的考生還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參加相應的專業考試。
(一)按照教育部規定的統一時間,全國統一考試科目考試安排在高考當年的6月份組織,選拔考試科目與全國統一考試科目同時舉行考試科目。
(二)我區普通高考外語包括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等,考生可以選擇且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所有考生均使用教育部提供的相應語言試卷。
(三)考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和優勢,結合國家和社會的需要,參照《關于發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選科要求的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2025年》(最新版)要求,結合普通高等學校相關專業(專業)選修科目的具體要求,制定抽查科目選擇。所選科目一經報名并確認后,原則上不得更改。
(四)參加自治區外普通高中學歷考試的考生科目成績的轉移,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中學歷考試管理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規定確定。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關于做好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過渡階段有關工作的通知》等貫徹落實。
5.藝術應用問題
根據教育部和自治區相關工作安排,到2025年,我區藝術門類包括音樂、舞蹈、表演(導演)、播音主持、藝術設計、書法、戲曲等。專業考試類別、各類別(含子類別或方向)的報考規定按照《報名信息采集辦法》的相關要求執行。其中音樂、舞蹈、表演(編導)、播音主持、藝術設計、書法等六個類別實行自治區統一考試。自治區統一考試由自治區組織實施,實行全地區統一命題、統一考試。 ,以統一評分方式進行,其中面試部分采用“先錄音錄像,后評委打分”的“分開考核”形式;戲曲類實行省際聯合考試,考試內容和考試形式按照教育部和高等學校有關考試組的規定執行。相關政策詳見《內蒙古自治區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指導意見》我區已印發的《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專業設置(試行)》。 《關于專業考試招生改革的問答》、教育部年度相關文件和教育部分別印發的《關于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的通知》我們的地區等
根據教育部要求,高等學校應在藝術類專業招生程序中明確告知考生須參加所在地區省統考的科目。藝術類考生應及時、準確了解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函授、專業課程核準報考條件等相關要求。藝術類考生需要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藝術專業學校考試的,必須首先取得相應類別的自治區統一考試成績及格。相應統一考試科目及學校考試專業詳情請參閱各學校公布的招生程序和招生簡章。
六、注冊資格審核
(一)學生的學籍和連續出勤情況由有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進行審核。區外農民工子女和戶籍由區外遷入我區的考生報到時應打印《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學籍及繼續招生審核表》,由區外招生人員進行學籍審核。學校(就讀)和有關教育行政部門。班主任、校長、學籍管理部門負責人對學籍情況進行審核并簽字蓋章。
(二)各旗縣要進行戶籍核驗,核對候選人戶口本上的相關信息,并向當地公安局提供核對名單。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口本原件核對無誤后,經審核人員簽字(蓋章)留存備查。自2025年9月1日起,對戶籍變更未滿三年或戶籍由區外遷入我區的考生,涉嫌“高考移民”的,予以集中審查他們的戶口遷移。審核范圍包括非法身份證號碼。對名字以“15”開頭的考生和違規出生在我區落戶的考生,由各縣會同當地公安局進行檢查,核實其戶口遷移等情況。
(三)區內務工人員子女和戶籍由區外遷入我區的考生,應按要求提供父母就業、居住、納稅或繳納社保等相關證明材料,并打印《2025年區外進城務工人員普通高校招生《遷入我區人員子女及區外遷入考生家長資格審核表》由有關部門(單位)印發人力資源社保、稅務、房產、蘇木鄉(街道)相關證件和印章,按基層單位出具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事項由旗縣確定。招生考試委員會按照“一案一議”的原則,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四)各旗、縣要認真核對候選人本人及其家長的民族構成。考生民族成分為少數民族,但與父母雙方民族成分不相符的,須打印《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民族成分審核表》,公安部門出具審核結論或相關說明。如果候選人的民族身份為少數民族,但與父母雙方的民族身份不相符,且審核不通過的,必須提醒候選人按照《登記管理辦法》及時辦理民族變更手續。為了中國公民的民族”。繼續保留現有民族的,需向旗縣提出申請,免除少數民族加分、民族班、民族預科入學資格等。高考報名結束后2025年,向民族事務部門申請民族變更的,不得享受2025年少數民族加分,也不得進入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班。
(五)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農村和貧困地區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包括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定向免費招生的實施中央財政支持中西部地區農村訂單。積極組織動員考生報考醫學生本科招生培養,嚴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區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往年被國家特色專業、大學特色專業、地方特色專業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備申請三項的資格。特別節目的類型。
(六)需要審核學籍及連續就讀、戶籍、家長資格、民族構成、專項計劃等的考生,其審核材料需在旗縣留存備查貝語網校,戶口本原件經核實后予以保留。此類考生在現場確認報名前應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證明材料,協助完成相關審核工作,否則不予現場確認。
(七)報名完成后,考生報名信息將與公安部門戶籍信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信息、稅務部門納稅信息進行核對。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根據核查情況,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將需要重新核查報名資格的考生數據下發至各盟市。各盟市須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核查并上報核查結果。 2025 年 3 月 30 日。
七、體檢工作
所有考生均應在報到地點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簡稱體檢)。我區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預計安排在2025年3月上旬至4月中旬,具體工作另行通知。
八、報名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部門協調機制
各旗、縣招生考試委員會在上級招生考試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教育、公安、民族事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等有關單位落實具體申請資格審查工作。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規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增強服務意識,優化服務功能,提高服務質量。要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完善部門間協作機制,形成有效工作隊伍。根據各部門(單位)的工作職責,按照本通知及相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分別進行審核,形成審核結論,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放管服”改革和基層單位發證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精準施策,探索實施便捷、高效的發證方式。高效、規范的高考報名工作模式。
(二)履行工作職責,嚴格審核注冊資格
各地要高度重視高考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工作。要切實落實“誰主管、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注冊資格審核責任明確到崗、到人。 。 《預登記表》的初審人員和審核人員必須簽字(蓋章)。報名完成后,掃描照片提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自治區有關規定不得變通、變相執行,嚴禁地方考生報名政策。各盟市、旗縣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負責同志對高考報名工作負有領導責任。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承擔監督檢查責任。各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經辦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報名期間,對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須進行嚴格審核。材料弄虛作假、相關手續不齊全、簽名或蓋章缺失、簽名或蓋章不清、填寫內容不一致或不完整的,不予現場確認。
針對登記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各地要創新工作方式,特別是要創新本地區農民工子女和戶籍遷入考生家長的就業和實際生活狀況。來自區域外的區域。審查通過入戶調查、實地走訪、核實證據等方式進行。報名完成后,要加強對相關考生實際入學情況及其家長資質的后續核查。一經發現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報名資格。
(三)加強政策宣傳,為考生提供培訓和服務
各地要充分利用多種渠道,廣泛宣傳我區普通高校2025年招生注冊政策、規定和辦法,讓考生和家長清楚、知悉、了解相關政策,重點宣傳報名條件、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和中國殘聯《關于印發的通知》(教[2017]4號)的有關規定,做好殘疾考生宣傳工作,告知考生合理便利為殘疾考生等做好服務措施。
各地要加強對考生的廉潔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別是在報名、考試、填報、錄取等主要階段。申請報名時,考生須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供的相關材料客觀、真實、準確,并承諾參加考試時遵守相關管理規定和招生。考生不得在我區和其他省(區、市)同時報名參加高考。
(四)完善公開披露渠道,完善信息披露
報名完成后,自治區將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各類考生信息,相關公開信息至少保留至2025年底。各旗、縣、中學也必須公示分別是應聘者信息和學校注冊信息。宣傳期應不少于10個工作日,并應保留到2025年8月底,以接受社會監督。
在注冊期間,當地的教育招生和考試機構必須提供咨詢服務,發布咨詢熱線并安排專門的人員來回答問題,以確保可以及時回答候選人和父母的問題。
(5)增加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并嚴格監督和遵守法律的責任
如果候選人,考試人員或其他社會成員在大學入學考試注冊的任何方面都違反法規,則將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嚴格處理,而當事方和相關人員將根據法律承擔責任和法規;如果他們涉嫌犯罪,他們將被轉移到司法機構以進行法律責任。
對于提供虛假個人信息的“大學入學考試移民”之類的候選人,獲得了錯誤的注冊材料的注冊資格,不符合注冊要求,而是完全正式的注冊和驗證,他們的注冊和考試資格將被取消。他們的大學入學考試結果和入學資格將被取消。如果驗證該入學,他們的入學資格將被取消。已經入學的學生將被取消學籍。根據案件的嚴重程度,他們將被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 - 3年。
因違反法規而參加大學招生考試的高級中學教育學校的非新鮮畢業生將在取消大學錄取考試的所有學科中得分,并且不允許在畢業那年注冊大學入學考試。
那些申請家庭注冊和學校注冊的人違反法規,鍛造或改變持續的教育經驗,違反法規的改變種族身份,提供虛假的居住證書,就業,社會保障或稅款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對于涉及“大學入學考試移民”的非法和非法案件,除了遵守根據法律負責的當事方,還必須對負責的領導人和相關領導人負責;如果構成犯罪,司法當局將根據法律承擔刑事責任。
不遵守規定在自己的學校注冊學生或不合格地提供在線注冊場所并對候選人進行相關培訓的高中學校的校長將在全區范圍內的通知中受到批評。
不按照法規進行注冊工作的橫幅縣,處理不符合注冊要求的候選人和“大學入學考試移民”的注冊程序,或者與他們的附屬招生人員濫用個人利益和情況,情況是遺憾的將被取消注冊認可和大學入學考試測試現場設置資格。
可以通過相關渠道或相關部門報告各種違規行為。
所有聯盟城市的招生考試委員會被要求將此通知及時轉發給該地區所有橫幅縣和相關學校的招生考試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和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4 年 10 月 10 日